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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伤害事故是家长、学生、学校乃至全社会都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该文对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认为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是所有的学生伤害事故都应由学校承担法律责任;认为学校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要件是存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损害事实、存在学校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与学校行为有因果关系、学校存在过错。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障设施安全,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尽量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