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抵押的物上代位性、追及力和优先受权力

来源 :今日湖北·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23759951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法定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具有先于其他债权人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优先受偿,这就是法定抵押权的主要效力。得到优先受偿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式,当事人主动实施或通过诉讼程序实施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另一种方式是在其他债权人的执行程序中得到优先受偿。
  关键词 法定抵押 追及力 优先受权力
  一、法定抵押的物上代位性
  法定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主要意义是,在法定抵押权抵押的标的物因某种外来原因变成别的价值物或者在产生其他的价值的情况下,法定抵押人一方的价值本身无增减,但法定抵押权人受到了损失,在这种情形下法定抵押权人可以追及价值代偿物。如我国《物权法》第 174 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证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一)抵押权物上代位的性质
  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定性,民法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见解。通说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是抵押权效力的延伸,即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指抵押权的本质体现的是抵押物的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在其本质上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在一定程度上的延长,而不是新创设的一项权利。抵押权延长说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基于价值说或公平说。在法律关系中产生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是不同的,在抵押物的替代物可以是其他特定化的物时,抵押权当然及于该替代物;当抵押物的替代物是保证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无法特定化的物时,抵押权也代位于该非特定化的物。
  抵押物的灭失是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法定事由。抵押物的灭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灭失,另一种是相对灭失。绝对灭失,包括事实上的灭失与法律上的灭失。事实上灭失是指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已不复存在,如抵押物被拆除或在遭受不可抗力而毁灭等;法律上的灭失是指虽然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尚存,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抵押物不能再作为原权利的标的。相对灭失,是指物理形态依然存在,仅价值发生替代,如抵押物被转让、出租等。
  (二)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行使
  对于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设定,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最终实现。无论当事人是否能预见到抵押物是否能灭失,在出现特定的抵押物灭失情况之后,必然会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阻碍其权利的实现。当抵押物遭到灭失时,法律应当能够提供与之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便于权利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行使一般是通过行使赔偿请求权或保险金请求权来实现。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行使保险请求权是抵押权物上代位的最常见的方式。对于保险金、赔偿金之物上代位,世界各国均加以承认。但是,我国《物权法》第 174 条对抵押物损坏的 “赔偿金”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人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于物上代位之请求权上,当然取得了法定抵押权。根据这种法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其主张权利,从而优先受偿。我国法律规定保险金为抵押权效力所及,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设计的,尤其是为了切实维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而设置。抵押权人基于抵押物的灭失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论侵害人为抵押物所有人或是第三人,抵押人均可以对其行使侵权行为赔偿请求权。
  二、法定抵押的物上追及力
  物权具有追及力,这是根据登记制度得到的权利保障。抵押权经过登记后,标的物不管转移给谁,登记权利人都能对其标的物行使权利。法定抵押权为抵押权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也具有抵押权的一般特性,即物上的追及力。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是指在主债权未得清偿之前,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以跟踪抵押物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抵押权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自罗马法以来,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为抵押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在罗马法上,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通过萨尔维之诉的形式而得到完善。近代大陆法的立法中,无论在以罗马法为传统的法国民法以及以法国法为蓝本的日本民法,还是在以日耳曼法为传统的瑞士、德国民法,都承认抵押权的物上追及效力。对于法定抵押权来说,其成立是基于保护特定权利的利益,因此其表现出来的抵押权物上追及力较其他一般抵押权应更强。
  三、法定抵押优先受偿的效力
  法定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具有先于其他债权人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优先受偿,这就是法定抵押权的主要效力。得到优先受偿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式,当事人主动实施或通过诉讼程序实施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另一种方式是在其他债权人的执行程序中得到优先受偿。
  (一)主动实行的法定抵押
  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实现法定抵押权。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协议的方法;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程序的方式。
  (二)借助于其他程序实现的法定抵押
  1、一般债权人的执行程序。普通债权人通过启动诉讼程序,对债务人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情况下,法定抵押权人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均可以根据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参与该诉讼中来,以获得优先受偿。
  2、其他担保权人的执行程序。其他担保权人通过诉讼对债务人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情况下,法定抵押权人可以与其他担保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得到优先受偿。
  3、债务人的破产。债务人主动破产的情况下,除就债务人的标的物享有别除权的部分外,其他担保权人应按法定顺序来优先受偿。债权人启动的破产程序的情形均可归属于前两类。
  参考文献:
  [1]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8.
  [2]高富平.物权法原论(上)[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其他文献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一直劳动大军,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作出贡献的同时农民工获得的收入却与
与胃病症状相似rn胆石症是指胆道系统的任何部位发生结石与炎症,临床表现取决于结石是否引起感染、胆道梗阻及梗阻的部位和程度.胆石症是常见病,在人群中的发病率达10%左右,患
期刊
成本管理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基础内容,通常借助成本管理手段来实现。当前,在企业经济管理中,成本管理得到普遍的推广和使用,同时对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运行成本具有重要的意
大学生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与此同时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也经常出现。所以本文拟对大学生打工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大学生打工的概念辨析  大学生打工经常被称为“大学生兼职”或“大学生勤工助学”,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准确的。首先,兼职是指在一个人已经有一份工作的前提,又在这份工作以外的时间从事第二份甚至多份工作的工作状态。而大学生是在坚持学业的前提
人情消费历来是中华民族维系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情消费愈演愈烈,名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功利性越来越强,日益变味异化。本文基于浙江省温
2015年12月1日凌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正式将人民币纳入“SDR(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作为IMF创设的超主权货币,SDR可理解为对其成员国可自由使用货币的潜在索取权
为加强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设置与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报账员工作职责、报账工作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