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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野蛮执法行为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更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江苏省南京秦淮区城管打人事件还是让我们感到震惊。近日,本刊接到南京市秦淮区木匠营小区居民戚小琴的投诉信,她对一些城管野蛮执法致使其被城管拧断腿的血泪控诉让记者震惊。而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的这次城管打人事件的真相以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此事的态度,更让人不解、震惊和愤怒。
只要到网上搜索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城管打人事件可谓是屡见不鲜,而且是似乎成了一种惯性。并且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城管打人虽然屡屡发生,却并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更没有采取什么实质性的举措来遏制城管打人的悲剧继续上演,这次南京秦淮区城管打人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城管野蛮执法事件仍然接二连三的发生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南京秦淮区城管打人事件最终如何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
城管野蛮执法 百姓被打断腿
2006年11月14日,是南京市民戚小琴最不愿回忆起的一天。戚小琴告诉记者,就是在那天下午,她原本健康的身体落下了终身残疾,像正常人一样行动自如成了她后半生的一个梦想。X光片上长达24公分的缝合口令人触目惊心。南京市第一医院的诊断是“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她的小腿被植入了1块钢板和10根钢钉。
49岁的戚小琴是一个下岗多年的女工,爱人曹永康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一家3口的生活全靠她每月220余元下岗生活费,生活十分艰难。迫于生计,夫妻2人在木匠营小区门口租了一小间大约5平方米的门面房,开了一个烟酒店谋生度日。因此,在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执法局下发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时,她就提出了申辩和陈述:“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困难,希望街道方面能给予照顾把我们安置好,能保障我们的最低生活。因为小店是我们一家3口人赖以生存的唯一饭碗,请求政府妥善处理!”
当地政府要求“要落实好各项帮抚救助政策,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因此,戚小琴不明白为什么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事处在对他们没有任何安置的情况下进行强拆?
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戚小琴告诉记者,2006年11月14日下午4点20分左右,二三十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在拆除完小区两处违建后来到她的烟酒店,夫妇二人就家里的实际生活困难再次提出申诉,但是悲剧却发生了。“一个穿着制服、戴着眼镜、个子不高的男子(后来知道是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张纯强)大声叫道‘不要和她废话,把她拖一边去’,接着就有两个女的和一个男的过来拽我,把我拖出来并当街按坐在马路上。”戚小琴一边讲,一边不停地大口喘着粗气,眼神突然透出恐惧,“张纯强转身就要往店里冲,因为一下没有将门打开,一拳将门上玻璃打碎,导致右手受伤流血。此时,正好听到我喊‘让我起来,让我起来。’也许是这句话刺激了恼羞成怒立的张纯强,他跑来并一把抓住我的右腿……只听到‘喀嚓’一声闷响,我的右腿就这样被硬生生地拧断了!”
剧痛难忍的戚小琴不由得大声呼救:“你把我的腿拧断了,快送我上医院吧!”没想到张纯强仍不以为然还说:“没有断,只是扭了一下”。
更让戚小琴气愤的是,当她呼救时,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那么多执法人员竟没一个理会她,还说是她自己扭的,她的丈夫曹永康也被抓走关了起来。“周围的居民实在看不下去,拦着他们不让走,我女儿也下楼来,想拉着那个戴眼镜的男子。没想到那群人竟扬长而去。”
戚小琴在地上呻吟到晚上七点多,被放出的丈夫和婆婆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
行径激怒群众 怎能如此执法
在医院的报告单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而CT片上戚小琴右腿胫骨处的一块钢板和10根钢钉十分清晰。曹永康又拿出一叠照片表示,这是妻子手术后他拍下的,照片上的伤口将近一尺长,密密麻麻地缝着线。他告诉记者,他们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烟酒店属于违建,但执法人员在拆违时方式太过粗暴,竟将爱人的腿硬生生拧断。
戚小琴告诉记者,当时有好多围观的群众见她脸色惨白、表情十分痛苦,随即要求城管人员赶紧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但同样遭到拒绝。有一位证人在证人证言中讲到:“当城管受到围观群众的指责的时候,他们甚至要殴打市民,把一位站起来说话的群众推至墙角!随后,那群人却扬长而去……”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戚小琴、曹永康又拿出了一份证明。记者在这张名为“征求目击证人”的纸张上看到,“本月14日下午四时许,本人被城管执法人员将右腿拧断……现征求目击证人”,署名为“戚小琴”,下面共有8个人的签字,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他解释,这是事发之后,自己贴到小区里,目击者自发在上面签的。
按照上面所留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一位据说看到戚小琴断腿全过程的吴先生。他表示,事发当天,的确有个“戴眼镜、个子不高、穿着制服”的男子叫身旁的人把戚小琴拖出去。随后几个男女将戚小琴拖了出来,之后她跌了一跤,几个人上去把她按在地上不让她起来。“戚小琴喊了句‘让我起来’,那个戴眼镜的男子就冲上来,把戚小琴的右腿一撇,只听她喊‘我的腿断了’。而那个戴眼镜的男的却说没事,并且还要那几个人‘把她看好’。”对于最后执法人员的扬长而去,吴先生表示相当气愤。“戚小琴一直在喊‘我的腿断了’,可没一个人搭理她。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拦着执法人员不让走,可是那些人指着我们的鼻子,大叫‘谁说话就打谁’。”
另一位目击者李先生表示,虽然整个过程他没有看见,但4个人将她拖出来,直到戚小琴跌倒的全过程,他是亲眼所见。并且他强调,当时戚小琴并没有喊自己腿断,等过了1分钟他跑到街对面时,戚小琴已经坐在板凳上,拉着他说“我的腿给他们搞断了”。对于其中哪些执法人员和戚小琴发生过正面接触,他肯定地表示:“有个戴眼镜的,个子不高,似乎是个领导。”
处理偏听偏信 刑案竟变治案
对于戚小琴被打事件,当时在场的夫子庙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培荡对此事表示,自己作为负责人之一参与了该次拆违,对于伤者被执法人员拧断腿的说法,杨副科长表示,这是绝对没有的事情。他解释道,当时将戚小琴请出警戒线的整个过程,自己离她只有两米不到,所以看得非常清楚,“绝对没有人动她的腿”。那么戚小琴的腿是如何断的?“她出了警戒线之后,准备往回赶,那边有点下坡,她在转身的时候用力过猛,右腿撇了一下侧弯着跪在地上,完全是她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腿骨折。”对戚小琴喊自己腿断但无执法人员搭理一事,他表示“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然后他们就“按照程序离开了”。
杨副科长对戚小琴的证人一事表示“这是他们找的假证”,并强调说:“在整个过程中,张队长没有和戚小琴发生过正面的接触,更别提撇她腿。”并且还找来了几位执法人员做所谓的证明人。但请同去的执法人员有为他作证,那种证言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双方各执一词,戚小琴的断腿经过依然是个谜。对此,南京市第一医院当时给戚小琴开刀的骨科主任医师喻忠表示,导致骨折的各种可能性都存在,“可能是跌伤,只要受到外力作用,向内侧或是外侧的侧弯或挤压都有可能。”但他也强调,鉴于伤者的骨折情况“蛮严重”的,是“受到了较大的外力”,一般跑或原地跌倒是不会发生这种粉碎性骨折的,除非是很高的速度,或者从很高的地方跳下去的情况下,发生侧弯或扭曲,才有可能。
事发后,夫子庙街道和秦淮区行政执法局,一直没有派人到医院看望,只是付了4千元医药费,而且说是出于人道,但据说后来还被要回去了。戚小琴告诉记者:“白鹭州派出所民警没有对这事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听信城管科的副科长杨培荡一面之词,也说是我自己跌倒的,为张队长开脱罪责,虽然他们找来了证人,并找来了足够的证据,但派出所还是以不是故意伤害为由拒绝签发伤情鉴定委托书,并不予立案。而是把本是一场重伤害刑事案件,违法以治安案件进行了结,企图以赔偿15万元了解此案。因为他们知道,一旦鉴定出重伤将意味着侵害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记者不禁要问:“如果说戚小琴腿断是自己跌伤所致,那么根据医生的诊断而言,为什么却没有外伤?而且,如果城管真的没有任何责任,为什么却想通过15万来了解此事呢?如果他们真的是出于人道,为什么在当时戚小琴腿断时却没有把她送到医院进行及时地救治呢……”
白鹭州派出所警官们除了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外,也表现出种种的无奈。一位警官说,因为公安和城管是归口单位,他们有各自的领导,不能越权管理,所以寄希望公安去管理城管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面对这样的回答,我们不仅要问一句:“出了这样的事情究竟应该由谁来管呢?哪里才能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悲剧不再上演 才能促进和谐
和谐社会如今已经深入人心,但社会和谐非常重要的就是法治的和谐。当城管暴力不断发生,我们不能不问:“如果我们以损害人民利益来维护秩序,以破坏和谐来维护秩序,那么维护秩序还有什么意义?”
在网上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字,一下就搜索出204000条这方面的信息,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城管又打人啦!”是我们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戚小琴的事使我们不由得想起事隔不久的重庆南岸区城管打人致死的事件。2007年6月3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地区,城管执法驱赶卖花花农,尾随追打至大石坝暴打老年花农。其中一名城管疯狂用铁铲砍中花农后脑,致使花农严重受伤。送到医院后不久,因抢救无效而双双身亡。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下午,在首都图书馆附近,因为小商贩在便道摆摊引发了一起城管野蛮执法事件。过路的老教授说了几句公道话,竟被城管队员暴打和围攻……多年来城管在执法中搞“打砸抢”、暴力打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曝光。很多人都觉得城管打人似乎成了一种无法无天的习惯。
城管应依法履行职责,城管打人更应依法惩处。城管打人不是小事,如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众对城管职能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如果对此类事件总是不了了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在姑息纵容,是在激化社会矛盾。城管打人没人管,当然就打得心安理得,打得得心应手,甚至会成为一种惯性,出现一段时间不打手痒的现象……如果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伤透的是老百姓的心,破坏的是社会和谐,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倡导“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提倡温情执法。政府投以温情,百姓报以善意,历史的逻辑就是如此。政府之德风,百姓之德操,和谐社会须从改善政府执政方式和执政形象开始。
本刊将对戚小琴事件继续予以关注。
只要到网上搜索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城管打人事件可谓是屡见不鲜,而且是似乎成了一种惯性。并且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城管打人虽然屡屡发生,却并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更没有采取什么实质性的举措来遏制城管打人的悲剧继续上演,这次南京秦淮区城管打人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城管野蛮执法事件仍然接二连三的发生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南京秦淮区城管打人事件最终如何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
城管野蛮执法 百姓被打断腿
2006年11月14日,是南京市民戚小琴最不愿回忆起的一天。戚小琴告诉记者,就是在那天下午,她原本健康的身体落下了终身残疾,像正常人一样行动自如成了她后半生的一个梦想。X光片上长达24公分的缝合口令人触目惊心。南京市第一医院的诊断是“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她的小腿被植入了1块钢板和10根钢钉。
49岁的戚小琴是一个下岗多年的女工,爱人曹永康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一家3口的生活全靠她每月220余元下岗生活费,生活十分艰难。迫于生计,夫妻2人在木匠营小区门口租了一小间大约5平方米的门面房,开了一个烟酒店谋生度日。因此,在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执法局下发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时,她就提出了申辩和陈述:“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困难,希望街道方面能给予照顾把我们安置好,能保障我们的最低生活。因为小店是我们一家3口人赖以生存的唯一饭碗,请求政府妥善处理!”
当地政府要求“要落实好各项帮抚救助政策,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因此,戚小琴不明白为什么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事处在对他们没有任何安置的情况下进行强拆?
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戚小琴告诉记者,2006年11月14日下午4点20分左右,二三十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在拆除完小区两处违建后来到她的烟酒店,夫妇二人就家里的实际生活困难再次提出申诉,但是悲剧却发生了。“一个穿着制服、戴着眼镜、个子不高的男子(后来知道是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张纯强)大声叫道‘不要和她废话,把她拖一边去’,接着就有两个女的和一个男的过来拽我,把我拖出来并当街按坐在马路上。”戚小琴一边讲,一边不停地大口喘着粗气,眼神突然透出恐惧,“张纯强转身就要往店里冲,因为一下没有将门打开,一拳将门上玻璃打碎,导致右手受伤流血。此时,正好听到我喊‘让我起来,让我起来。’也许是这句话刺激了恼羞成怒立的张纯强,他跑来并一把抓住我的右腿……只听到‘喀嚓’一声闷响,我的右腿就这样被硬生生地拧断了!”
剧痛难忍的戚小琴不由得大声呼救:“你把我的腿拧断了,快送我上医院吧!”没想到张纯强仍不以为然还说:“没有断,只是扭了一下”。
更让戚小琴气愤的是,当她呼救时,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那么多执法人员竟没一个理会她,还说是她自己扭的,她的丈夫曹永康也被抓走关了起来。“周围的居民实在看不下去,拦着他们不让走,我女儿也下楼来,想拉着那个戴眼镜的男子。没想到那群人竟扬长而去。”
戚小琴在地上呻吟到晚上七点多,被放出的丈夫和婆婆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
行径激怒群众 怎能如此执法
在医院的报告单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而CT片上戚小琴右腿胫骨处的一块钢板和10根钢钉十分清晰。曹永康又拿出一叠照片表示,这是妻子手术后他拍下的,照片上的伤口将近一尺长,密密麻麻地缝着线。他告诉记者,他们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烟酒店属于违建,但执法人员在拆违时方式太过粗暴,竟将爱人的腿硬生生拧断。
戚小琴告诉记者,当时有好多围观的群众见她脸色惨白、表情十分痛苦,随即要求城管人员赶紧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但同样遭到拒绝。有一位证人在证人证言中讲到:“当城管受到围观群众的指责的时候,他们甚至要殴打市民,把一位站起来说话的群众推至墙角!随后,那群人却扬长而去……”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戚小琴、曹永康又拿出了一份证明。记者在这张名为“征求目击证人”的纸张上看到,“本月14日下午四时许,本人被城管执法人员将右腿拧断……现征求目击证人”,署名为“戚小琴”,下面共有8个人的签字,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他解释,这是事发之后,自己贴到小区里,目击者自发在上面签的。
按照上面所留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一位据说看到戚小琴断腿全过程的吴先生。他表示,事发当天,的确有个“戴眼镜、个子不高、穿着制服”的男子叫身旁的人把戚小琴拖出去。随后几个男女将戚小琴拖了出来,之后她跌了一跤,几个人上去把她按在地上不让她起来。“戚小琴喊了句‘让我起来’,那个戴眼镜的男子就冲上来,把戚小琴的右腿一撇,只听她喊‘我的腿断了’。而那个戴眼镜的男的却说没事,并且还要那几个人‘把她看好’。”对于最后执法人员的扬长而去,吴先生表示相当气愤。“戚小琴一直在喊‘我的腿断了’,可没一个人搭理她。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拦着执法人员不让走,可是那些人指着我们的鼻子,大叫‘谁说话就打谁’。”
另一位目击者李先生表示,虽然整个过程他没有看见,但4个人将她拖出来,直到戚小琴跌倒的全过程,他是亲眼所见。并且他强调,当时戚小琴并没有喊自己腿断,等过了1分钟他跑到街对面时,戚小琴已经坐在板凳上,拉着他说“我的腿给他们搞断了”。对于其中哪些执法人员和戚小琴发生过正面接触,他肯定地表示:“有个戴眼镜的,个子不高,似乎是个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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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戚小琴被打事件,当时在场的夫子庙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培荡对此事表示,自己作为负责人之一参与了该次拆违,对于伤者被执法人员拧断腿的说法,杨副科长表示,这是绝对没有的事情。他解释道,当时将戚小琴请出警戒线的整个过程,自己离她只有两米不到,所以看得非常清楚,“绝对没有人动她的腿”。那么戚小琴的腿是如何断的?“她出了警戒线之后,准备往回赶,那边有点下坡,她在转身的时候用力过猛,右腿撇了一下侧弯着跪在地上,完全是她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腿骨折。”对戚小琴喊自己腿断但无执法人员搭理一事,他表示“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然后他们就“按照程序离开了”。
杨副科长对戚小琴的证人一事表示“这是他们找的假证”,并强调说:“在整个过程中,张队长没有和戚小琴发生过正面的接触,更别提撇她腿。”并且还找来了几位执法人员做所谓的证明人。但请同去的执法人员有为他作证,那种证言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双方各执一词,戚小琴的断腿经过依然是个谜。对此,南京市第一医院当时给戚小琴开刀的骨科主任医师喻忠表示,导致骨折的各种可能性都存在,“可能是跌伤,只要受到外力作用,向内侧或是外侧的侧弯或挤压都有可能。”但他也强调,鉴于伤者的骨折情况“蛮严重”的,是“受到了较大的外力”,一般跑或原地跌倒是不会发生这种粉碎性骨折的,除非是很高的速度,或者从很高的地方跳下去的情况下,发生侧弯或扭曲,才有可能。
事发后,夫子庙街道和秦淮区行政执法局,一直没有派人到医院看望,只是付了4千元医药费,而且说是出于人道,但据说后来还被要回去了。戚小琴告诉记者:“白鹭州派出所民警没有对这事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听信城管科的副科长杨培荡一面之词,也说是我自己跌倒的,为张队长开脱罪责,虽然他们找来了证人,并找来了足够的证据,但派出所还是以不是故意伤害为由拒绝签发伤情鉴定委托书,并不予立案。而是把本是一场重伤害刑事案件,违法以治安案件进行了结,企图以赔偿15万元了解此案。因为他们知道,一旦鉴定出重伤将意味着侵害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记者不禁要问:“如果说戚小琴腿断是自己跌伤所致,那么根据医生的诊断而言,为什么却没有外伤?而且,如果城管真的没有任何责任,为什么却想通过15万来了解此事呢?如果他们真的是出于人道,为什么在当时戚小琴腿断时却没有把她送到医院进行及时地救治呢……”
白鹭州派出所警官们除了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外,也表现出种种的无奈。一位警官说,因为公安和城管是归口单位,他们有各自的领导,不能越权管理,所以寄希望公安去管理城管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面对这样的回答,我们不仅要问一句:“出了这样的事情究竟应该由谁来管呢?哪里才能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悲剧不再上演 才能促进和谐
和谐社会如今已经深入人心,但社会和谐非常重要的就是法治的和谐。当城管暴力不断发生,我们不能不问:“如果我们以损害人民利益来维护秩序,以破坏和谐来维护秩序,那么维护秩序还有什么意义?”
在网上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字,一下就搜索出204000条这方面的信息,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城管又打人啦!”是我们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戚小琴的事使我们不由得想起事隔不久的重庆南岸区城管打人致死的事件。2007年6月3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地区,城管执法驱赶卖花花农,尾随追打至大石坝暴打老年花农。其中一名城管疯狂用铁铲砍中花农后脑,致使花农严重受伤。送到医院后不久,因抢救无效而双双身亡。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下午,在首都图书馆附近,因为小商贩在便道摆摊引发了一起城管野蛮执法事件。过路的老教授说了几句公道话,竟被城管队员暴打和围攻……多年来城管在执法中搞“打砸抢”、暴力打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曝光。很多人都觉得城管打人似乎成了一种无法无天的习惯。
城管应依法履行职责,城管打人更应依法惩处。城管打人不是小事,如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众对城管职能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如果对此类事件总是不了了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在姑息纵容,是在激化社会矛盾。城管打人没人管,当然就打得心安理得,打得得心应手,甚至会成为一种惯性,出现一段时间不打手痒的现象……如果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伤透的是老百姓的心,破坏的是社会和谐,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倡导“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提倡温情执法。政府投以温情,百姓报以善意,历史的逻辑就是如此。政府之德风,百姓之德操,和谐社会须从改善政府执政方式和执政形象开始。
本刊将对戚小琴事件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