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的时光,生动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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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长大,那个写“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我喜欢……”之类流水账作文的小女孩儿已经离我愈来愈远。
  小时候的确战斗力旺盛,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感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想去学。
  喜欢素描时,我兴致冲冲地画了半年,最终停留在球体;喜欢钢琴时,我又学了一年,发现原来一首曲子要练上N+遍才有舞台上的行云流水,于是不了了之;喜欢吉他的时间最长,现在依旧喜欢,但又羞于向大神提起自己弹了好多年。还有很多爱好,就像是心底里冒出的一股烟,风一吹就散开了去。
  这么多年,我始终坚持下来的爱好,阅读必须算得上。
  读书嘛,很朴素很随和的一项爱好,不需要耗费太多体力,你可以选择坐着、趴着或是躺着。
  古今中外,从武侠到侦探到言情,一路看来,我既没有找到颜如玉也没有见到黄金屋,可能是被在我之前借书的那位捡走了吧。认识到这个错误,我不再借图书馆的书,而是省吃俭用来买书,一本一本囤回家,一本一本看个遍,乐此不倦。
  借用《追风筝的人》里面少年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对于读书我有的大概就是这种情怀,为了那些日夜陪伴过我的文字,千千万万遍。马尔克斯则说:“一百万人决定去读一本全凭一人独坐陋室,用‘28个字母’、两根手指头敲出来的书,想想都觉得疯狂。”在漫长的青春岁月里,我就在做这件文学巨人想想都疯狂的事,随着书里的文字,感慨大千世界里才华横溢的作者何其多,品读别人故事里的或喜或悲。那些翻阅过的故事印在我的脑海里,成为聊天时的谈资,成为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灯,抑或它带给我的不过是翻阅时的会心一笑。然而缓缓走过的时光里,因为阅读,我每一天都丰盈起来,不曾错失。
  我看的第一本书我记不得到底是哪本了,我猜想应该是某本童话故事或者是脑筋急转弯。但我记得我人生中自发看的第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对照着拼音艰难地读完后,我发自肺腑地惊叹,海伦·凯勒真厉害啊!
  印象很深的一次是初三时,表姐从她的书架上随手抽出送给我的一本路遥的《人生》。我是在睡前翻看的,“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从开篇的引用开始,就吸引了我,然后读到深夜把它读完。对于一个夜晚来说,四五个小时很长,但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不过是一瞬一息。用自己生命的一个瞬间,得以洞窥了高加林的前半生,怎样算都不亏。除了阅读,哪还有这么划算的买卖。读完后,我平躺在床上,睁圆了眼睛,完全没有睡意,满脑子都是:世人太痴迷,直到失去才后悔莫及。那是我真正意义上深入思考的一本书,而不是为了老师布置的读后感而信口胡诌。
  阅读使懵懂少年的每一个困惑,每一次挫折,每一种无奈,都得到了生动的阐释,它的治愈无声却温柔,同时又赐予了少年对抗的勇气与力量。
  一个人的一生只能感受到自身经历的种种,和听说的一些关于自身以外的经历和经验,是件憾事,而阅读可以让你感受千万种状态的生活。
  但也就因为这样,兴趣贫乏的我每每填兴趣爱好栏都靠编,万编不离其宗,把自己渲染成兴趣广泛的女同学。
  大一时,室友在新生调查问卷兴趣爱好栏写的是钢琴,她说她学了十年钢琴。
  我说,你一定很喜欢钢琴吧?
  她摇头,不,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练琴,小时候每次练琴都觉得自己像被容嬷嬷夹手指的紫薇。
  我说,啊,这样你也能学十年?
  她說,因为我要过级。
  听完她的“爱好”,我隐隐觉得自己理智得不像话,喜欢就学,不喜欢就换一个喜欢。毕竟爱好是给自己找快乐源泉的事儿,不能总带着上坟的心情上兴趣班啊!
  对于我的爱好,我是带着虔诚坚持的,课余时间喜欢读书,上课也喜欢读书。只是上课除了教科书,其他都是闲书,这倒也难不倒我,“闲书”藏在桌洞里用来悄悄地看,就这样我又看完了好多书。
  直到班主任无意间检查了我们的课桌,我周围一圈人他们桌洞里的“闲书”本本写着我的大名。于是班主任把我的小说收缴了个干净,恨铁不成钢地说:就你这成绩,你还有心思看闲书啊!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上课四十五分钟就这么被你浪费了。
  到了大学,学校图书馆每年都会举办读书节,也会统计一学年里全校借阅量最大的前十名。大三一年,经过我的日夜努力,荣幸地闯进了前十的行列,奖品是图书馆书吧200元购书代金券。我高兴地拿了代金券,下一秒就蹦进书吧淘书,美滋滋。大学就是好,阅读自由!
  所以,如果算是浪费的话,我的确是浪费了大把的时光用来阅读。
  但,也就是这些浪费的时光,绘成了我对她生动的爱。
  编辑/苗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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