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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对保护自己的就医权意识很强,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护理安全,其法律观念、经济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也不断增强[1].尤其是2002年4月1日起,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实施"举证责任倒置"方式上的改革和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将日趋增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