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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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年呆萌与傲娇并存的金牛女,对不熟的人外冷内热,实质上是个总是脱线的二货。喜欢看一些书,喜欢海子,总梦想着有一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喜欢看一些电影,喜欢尝试看各种风格和类型,我想那些带着质感的分镜和音乐很能打动我。喜欢冰岛和新西兰,想去冰岛看极光,去新西兰的皇后镇做流浪歌手,想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去到全世界旅行。
  在当今的华语乐坛上听过这样那样的歌,看过这样那样的歌手,新的浪潮也很快就会被取代,然而一直有一个人不温不火,始终如一的做着他的音乐,哪怕出的唱片总是无人问津,他还是自嘲的说道,没事就去听听我的新歌吧,反正不要钱。
  其实不管一个歌手到底红不红,热不热,只要你好好唱歌,好好做人,做一个真正的歌者。不三心两意,插科打诨,做一些违背初心的事。爱你的喜欢你的人就喜欢你这样,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听你唱歌,仅此而已。回头看看你走过的路,虽然充满了无奈和艰辛,但是所幸的是终于有人因为你而开始关注你的音乐了。你开始慢慢实现自己的愿望了,无论曾经还是将来,我还是喜欢这样的为梦想无限努力的你——薛之谦。
  薛之谦在早期真的是歌红人不红的体质。很早之前,《认真的雪》这首歌也算是红了一阵,但是只是这首歌被许多人熟知,往往并没有人去关注歌手是谁。也许是因为薛之谦的嗓音和唱法太平常太平淡了,没有给听众一个能记忆的点,仅仅是听一听,觉得好听,旋律不错,再多听几遍,不会有继续了解这个歌手的意愿。当然在早期的乐坛上,那时候需要的是标志,是能代表一个时代的嗓音,需要的是标新立异,这也注定了薛之谦火不起来。后来到现在,这是个浮躁的时代,那些标新立异的人甚至哗众取宠的人早已露出他们致命的弱点,反而那些真正认真做音乐的,仍旧怀抱着对音乐最初的热忱的人所创作的音乐才能真正听到人心里去,才能如一泓恬静的清泉一样滋润着人的心田。
  上帝永远是公平的,那些辛苦的努力不会付诸东流的,耐得住寂寞,不忘初心,总有人会默默关注,在合宜的时间给你最及时的鼓励和包容。
  一直以来我都不太喜欢听情歌,尤其是失恋情歌。那会很容易让我觉得矫情造作,甚至无痛呻吟。我能从中听到的真正触目惊心的情感少之又少。所以我很反感这类歌曲,显然薛之谦是唱这种歌曲的高手。很奇怪的,听他唱苦情歌却感觉一点都不违和,唱的动人好听,情也用的真切。所以经常有人调侃他说,薛之谦到底被几个女人甩过?的确,有那么几首歌带入情绪后去听太容易触动心里的那根弦,唱的太认真,好像真的发生过,好像主角是我,听完之后,心里堵堵的,仿佛刚刚哭过。
  《演员》这首歌大概是再一次让他火起来的起因,虽然这首歌依然是首苦情歌,但是在立意方面做了很大创新,听起来感觉很不一样,很真实的感受更容易产生共鸣。“该配合你演出的我视而不见,在逼一个最爱你的人即兴表演。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收起了底线,顺应时代的改变看那些拙劣的表演。可你曾经那么爱我干嘛演出细节,我该变成什么样子才能延缓厌倦。原来当爱放下防备后的这些那些,才是考验。”最怕一个男人认真唱情歌了,那么深情款款的样子,未经世事的少女完全抗拒不了。薛之谦的音乐总有一股绅士又深情的味道,这点最是打动我。《你还要我怎样》是我最喜欢的他的歌,“你还要我怎样,能怎样,你突然来的短信就够我悲伤。”爱的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让人心疼,“有一天晚上,梦一场,你白发苍苍,说带我流浪。我还是没犹豫,就随你去天堂。不管能怎样,我能陪你到天亮。”听到这段词我就知道我爱上这首歌了。爱上一个人何其容易,放弃一个人却那么难,不顾一切奋不顾身的爱情,就算等待到白发苍苍也无法改变半点情意。我知道了,我开始慢慢懂得爱情,却开始害怕听情歌。
  薛之谦一共出过八张专辑,开过火锅店,卖过衣服,做主持人,参加各种综艺,最成功的竟然是在微博上成为了段子手,他所作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能火起来,他自己做的音乐能够被更多的人听到。如今《初学者》终于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真正走进了大众的视野,因为他的努力,他的音乐,他想表达的态度终于与更多的人达成了共鸣。是的,懂他的人会明白他的每次逗笑的鬼脸后面都不是真的的快乐。你不知道吧,一个人有多不正经就有多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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