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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一步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正的价值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围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城乡社会保障、大保障与小保障等诸多方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定位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01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概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发展至今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尤其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明确将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此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改革步伐大大加快。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之前的依赖于国家、社会转变为现在的强调个人责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向着政府主导、社会化、责任分担、层次明确、多层次高效率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扶贫开发以及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一些地区的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等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总的来讲,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至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和缺陷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潜力以及实际效果,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运行。在这其中,重要的缺陷就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心依旧是城市,城乡之间的分割框架依旧存在,难以破除。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城乡有别的前提也导致了我国的城乡差别在社会保障方面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扩大了。这种情况既不利于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跟社会保障发展的城乡整合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面对上述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整合,还是继续维持原有的城乡分割局面,这就涉及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问题。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大保障与小保障改革定位分析
在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积极立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国际惯例以及相关的价值理念,同时结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有效改革原有的城乡分割社会保障局面是十分必要的。假若继续立足于现行的城乡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大保障的整体框架,在此基础上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结合,显然不具有可行性。
因此,在进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应当将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城乡有机衔接作为基本的改革目标,重新审视和研究我国城市大保障的改革思路,以此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假若在推进城乡衔接的过程中,实施小保障的改革模式,那么在此基础上所能够实现的保障水平将十分有限,层次也比较低。如何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实现准确定位,将大保障跟小保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社会保障发展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改革以来,我国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总的来讲现行的改革思路依旧难以突破大保障的框架,这给国家财政造成了较大的负担。当前,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要确保自身的竞争优势,有必要进一步控制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并在此基础上控制劳动力成本,围绕我国当前的过渡经济期这一过程,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及改革方面应当区别于工业化国家,将社会保障水平跟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作为社会保障的基本项目,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两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同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社会保险所提供的是保险对象的基本生活,而社会救助所能够保障的则是人们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的实施有这么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跟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联。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初期,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比较窄,在这时候社会救助就会发挥相对比较大的作用。不仅如此,相比较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成本总体上是比较低廉的,在经济发展阶段,适合于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和项目。在此基础上,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对象会进一步减少,而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则会越来越多,但是社会救助也不会完全失去作用,依旧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基于此,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围绕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架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城乡统筹目标定位分析
城乡统筹问题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原有的城乡分割社会保障模式使得我国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城市居民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支出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支出。
这一情况跟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系,但是从长远来看,广大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社会保障,就越来越不合理不公平,正是基于此,应当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城乡统筹社会保障进行准确定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并将社会保障统筹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逐步打破原有的社会保障城乡分割局面,实现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衔接。
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的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可以依据情况设计为全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项目,在此基础上保障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生活。在经费来源上,城市企业职工可以依靠现有的资金来源,而农村则可以考虑国家财政支持以及集体资助等形式。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全民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小保险的模式将建立大病统筹保险项目作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同时也应当逐步推广建立全民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当前需要将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社会救助的重点,在此基础上积极实现城乡衔接,按照有差别的统一模式来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
参考文献:
[1]贾健雄.试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近期目标[J].科学经济社会,2008(04).
[2]冯建威.学习社会保障理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0(03).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定位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01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概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发展至今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尤其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明确将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此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改革步伐大大加快。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之前的依赖于国家、社会转变为现在的强调个人责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向着政府主导、社会化、责任分担、层次明确、多层次高效率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扶贫开发以及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一些地区的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等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总的来讲,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至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和缺陷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潜力以及实际效果,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运行。在这其中,重要的缺陷就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心依旧是城市,城乡之间的分割框架依旧存在,难以破除。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城乡有别的前提也导致了我国的城乡差别在社会保障方面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扩大了。这种情况既不利于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跟社会保障发展的城乡整合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面对上述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整合,还是继续维持原有的城乡分割局面,这就涉及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问题。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大保障与小保障改革定位分析
在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积极立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国际惯例以及相关的价值理念,同时结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有效改革原有的城乡分割社会保障局面是十分必要的。假若继续立足于现行的城乡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大保障的整体框架,在此基础上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结合,显然不具有可行性。
因此,在进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应当将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城乡有机衔接作为基本的改革目标,重新审视和研究我国城市大保障的改革思路,以此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假若在推进城乡衔接的过程中,实施小保障的改革模式,那么在此基础上所能够实现的保障水平将十分有限,层次也比较低。如何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实现准确定位,将大保障跟小保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社会保障发展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改革以来,我国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总的来讲现行的改革思路依旧难以突破大保障的框架,这给国家财政造成了较大的负担。当前,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要确保自身的竞争优势,有必要进一步控制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并在此基础上控制劳动力成本,围绕我国当前的过渡经济期这一过程,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及改革方面应当区别于工业化国家,将社会保障水平跟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作为社会保障的基本项目,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两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同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社会保险所提供的是保险对象的基本生活,而社会救助所能够保障的则是人们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的实施有这么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跟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联。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初期,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比较窄,在这时候社会救助就会发挥相对比较大的作用。不仅如此,相比较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成本总体上是比较低廉的,在经济发展阶段,适合于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和项目。在此基础上,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对象会进一步减少,而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则会越来越多,但是社会救助也不会完全失去作用,依旧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基于此,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围绕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架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城乡统筹目标定位分析
城乡统筹问题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原有的城乡分割社会保障模式使得我国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城市居民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支出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支出。
这一情况跟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系,但是从长远来看,广大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社会保障,就越来越不合理不公平,正是基于此,应当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城乡统筹社会保障进行准确定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并将社会保障统筹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逐步打破原有的社会保障城乡分割局面,实现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衔接。
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的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可以依据情况设计为全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项目,在此基础上保障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生活。在经费来源上,城市企业职工可以依靠现有的资金来源,而农村则可以考虑国家财政支持以及集体资助等形式。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全民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小保险的模式将建立大病统筹保险项目作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同时也应当逐步推广建立全民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当前需要将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社会救助的重点,在此基础上积极实现城乡衔接,按照有差别的统一模式来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
参考文献:
[1]贾健雄.试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近期目标[J].科学经济社会,2008(04).
[2]冯建威.学习社会保障理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