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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驿繁忙,通行天T,所经之地皆有接待站点,看似便捷之极,但实际上古代出行却并不那么方便,一般老百姓是不能随便出门的。
凭官方证件乘驿接待
秦汉以来,封建王朝就已建立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以“户”(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管理统治。从汉代五家为“伍”,10家为“什”,百家为“里”,到清代的10户1牌,10牌1甲,10甲为1保“牌甲制”,都是为严密控制民众,成为户籍管理、催缴赋税、差遣服役、征抽兵丁、维护治安,保证国家财税收入和补充兵源等职能的基层组织。
这种过关交验的身份证明,即关照。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牙璋”和“圭璋”可作为凭据。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护照称为“节、符、传”等。唐代则在汉魏“过所”基础上演变出新的称谓“公验”,即通关文牒。宋承唐制又发展为“关引”和“符牌”两种,元朝则以“公验”和“腰牌”为主,明清时期的称谓有“文谍”“关照”“符牌”和“堪合”等,而其作用则大同小异。这种吏民的通行证分公私两种,只有官吏出差才能按等级由驿站供应食宿车马。
唐初出国签证很难,唐玄奘等了三年都批不下来,只好冒着被通缉的罪名,孤身偷渡出国,于此可知当年境况。
宋代乘驿,使臣须持有官府所颁驿券、牌符。宋初驿券由枢密院发给,名“头子”。后因秦州节度判官之子诈骗乘驿谋乱,遂又废止,复用唐代银牌。后因使臣护边多有遗失,便又取消,恢复驿券之例。
宋代文武大臣奉使入朝,除持驿券外,还有给馆券、仓券之制。伴随急脚递设置,还有“金字牌”之制。宋神宗“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驿使持有金牌就可以一路疾行,见者让道,不得阻挠。
驿券牌符路引
元代使臣乘驿必须有牌面文字,无则给马或有则不给马都要治罪。所谓牌面文字就是指乘驿的凭证,有牌符、驿券、和铺马札子等,是官员职位高低和权力等级的标志。牌符有初期的海青牌和后来的金虎符牌、金圆牌、银圆牌数种。金虎牌刻有“天赐成吉思汗皇帝圣旨当便宜行事”,或“如朕亲行便宜行事”诸字。金、银圆牌形状大小如金虎牌,只刻有文字再无其他图案,故也称“素金牌”和“平银牌”。起初皆发给高层显贵、军官等使臣使用,后来民官和商人也可奏请得到牌符。
驿券是纸质凭证,又名驿马券,专供下级官吏持有,由中书省颁发。券面盖有中书省所属官衙之印,后又专盖典瑞院之印。铺马札子《元史》称“铺马圣旨”或“给驿玺书”,系由中书省印发,“书中写明乘传之意”的纸质品。驿站根据这些牌符凭证所表明的官职品级,供给驿马,在驰驿后,均须交回原发官司。对于通讯使臣,驿站特别照顾,要尽量提供方便,以免延误邮递时间。
明代驰驿,全凭驿券,否则严禁驰驿。明代驿券在不同时期,各有其名,但大体有符验、看合、火票三种,而黎民百姓外出,则必须持“路引”,违者将被关津擒拿,依律治罪。洪武初,驰驿者发给关文。洪武四年(1370年)颁制三种牌符,其中金牌信符,用于茶马交易,限于和西番诸国往来。牌上刻篆文“皇帝圣旨”四字,左刻“合当差发”,右刻“不信者斩”。
同时,还有用黄麻织成的符驗,由各省的都、布、按三司及卫所发给公差人员,持之到各驿站可使乘运输工具,差事完毕,须缴回销号。
为不影响军情传递,明代使用“火牌”,亦称“火票”,取其“火速”“火急”之意,专由兵部制发。火票“止许一人一马,给与饭食。凡经由水路与不系军情,不许擅用,例甚严也。”持有火票可领取廪给、口粮,所以使差途中多有停留拖延时日者,反而使军情不能火速递达。
路引是明代继承秦汉的“传”、隋代的“公验”、唐代的“过所”、宋代的“公凭”等历代同类凭证演变而来,是出门旅行者所持的身份证明。由本人所在地官衙具写,填明籍贯、年龄、职业、行李多少和旅行目的,重点用于非军籍人员。途中的关津、逆旅、要详细查对引目。如有差异,立即擒捉赴官。若有疏漏,检查人员将处以连坐之罪。
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将行人持“路引”定为法律,当时出行没有官府开具的“路引”或不按路线关津走路,都是要严惩的。路引和汉代的传符一样,要付钱买,官吏借机敛财,中饱私囊,贪污引费者不绝,成为明代一大弊害。
清代的符牌、文谍、堪合、关照等一如前代,在所谓康乾盛世,驿递运转还较为正常,而到后来随着王朝的腐败没落,义军蜂起内乱不已,外寇侵略打破国门,流民奔徙逃亡不定,官府自顾不暇,对邮传驿站已无力管顾支应,遂致消亡,民众上路才失去约束,日渐自由了。
凭官方证件乘驿接待
秦汉以来,封建王朝就已建立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以“户”(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管理统治。从汉代五家为“伍”,10家为“什”,百家为“里”,到清代的10户1牌,10牌1甲,10甲为1保“牌甲制”,都是为严密控制民众,成为户籍管理、催缴赋税、差遣服役、征抽兵丁、维护治安,保证国家财税收入和补充兵源等职能的基层组织。
这种过关交验的身份证明,即关照。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牙璋”和“圭璋”可作为凭据。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护照称为“节、符、传”等。唐代则在汉魏“过所”基础上演变出新的称谓“公验”,即通关文牒。宋承唐制又发展为“关引”和“符牌”两种,元朝则以“公验”和“腰牌”为主,明清时期的称谓有“文谍”“关照”“符牌”和“堪合”等,而其作用则大同小异。这种吏民的通行证分公私两种,只有官吏出差才能按等级由驿站供应食宿车马。
唐初出国签证很难,唐玄奘等了三年都批不下来,只好冒着被通缉的罪名,孤身偷渡出国,于此可知当年境况。
宋代乘驿,使臣须持有官府所颁驿券、牌符。宋初驿券由枢密院发给,名“头子”。后因秦州节度判官之子诈骗乘驿谋乱,遂又废止,复用唐代银牌。后因使臣护边多有遗失,便又取消,恢复驿券之例。
宋代文武大臣奉使入朝,除持驿券外,还有给馆券、仓券之制。伴随急脚递设置,还有“金字牌”之制。宋神宗“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驿使持有金牌就可以一路疾行,见者让道,不得阻挠。
驿券牌符路引
元代使臣乘驿必须有牌面文字,无则给马或有则不给马都要治罪。所谓牌面文字就是指乘驿的凭证,有牌符、驿券、和铺马札子等,是官员职位高低和权力等级的标志。牌符有初期的海青牌和后来的金虎符牌、金圆牌、银圆牌数种。金虎牌刻有“天赐成吉思汗皇帝圣旨当便宜行事”,或“如朕亲行便宜行事”诸字。金、银圆牌形状大小如金虎牌,只刻有文字再无其他图案,故也称“素金牌”和“平银牌”。起初皆发给高层显贵、军官等使臣使用,后来民官和商人也可奏请得到牌符。
驿券是纸质凭证,又名驿马券,专供下级官吏持有,由中书省颁发。券面盖有中书省所属官衙之印,后又专盖典瑞院之印。铺马札子《元史》称“铺马圣旨”或“给驿玺书”,系由中书省印发,“书中写明乘传之意”的纸质品。驿站根据这些牌符凭证所表明的官职品级,供给驿马,在驰驿后,均须交回原发官司。对于通讯使臣,驿站特别照顾,要尽量提供方便,以免延误邮递时间。
明代驰驿,全凭驿券,否则严禁驰驿。明代驿券在不同时期,各有其名,但大体有符验、看合、火票三种,而黎民百姓外出,则必须持“路引”,违者将被关津擒拿,依律治罪。洪武初,驰驿者发给关文。洪武四年(1370年)颁制三种牌符,其中金牌信符,用于茶马交易,限于和西番诸国往来。牌上刻篆文“皇帝圣旨”四字,左刻“合当差发”,右刻“不信者斩”。
同时,还有用黄麻织成的符驗,由各省的都、布、按三司及卫所发给公差人员,持之到各驿站可使乘运输工具,差事完毕,须缴回销号。
为不影响军情传递,明代使用“火牌”,亦称“火票”,取其“火速”“火急”之意,专由兵部制发。火票“止许一人一马,给与饭食。凡经由水路与不系军情,不许擅用,例甚严也。”持有火票可领取廪给、口粮,所以使差途中多有停留拖延时日者,反而使军情不能火速递达。
路引是明代继承秦汉的“传”、隋代的“公验”、唐代的“过所”、宋代的“公凭”等历代同类凭证演变而来,是出门旅行者所持的身份证明。由本人所在地官衙具写,填明籍贯、年龄、职业、行李多少和旅行目的,重点用于非军籍人员。途中的关津、逆旅、要详细查对引目。如有差异,立即擒捉赴官。若有疏漏,检查人员将处以连坐之罪。
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将行人持“路引”定为法律,当时出行没有官府开具的“路引”或不按路线关津走路,都是要严惩的。路引和汉代的传符一样,要付钱买,官吏借机敛财,中饱私囊,贪污引费者不绝,成为明代一大弊害。
清代的符牌、文谍、堪合、关照等一如前代,在所谓康乾盛世,驿递运转还较为正常,而到后来随着王朝的腐败没落,义军蜂起内乱不已,外寇侵略打破国门,流民奔徙逃亡不定,官府自顾不暇,对邮传驿站已无力管顾支应,遂致消亡,民众上路才失去约束,日渐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