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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理解和掌握科学探究的学科,这是课程标准所界定的“科学”学科观。有很多人认为,“科学”是学习自然科学的学科,主张学习体系化了的自然科学的基础概念与法则。与此不同,施瓦布和布鲁纳等人则认为,科学的本质在于探究,如果不了解这一点,科学就不能进步。按照这一思想,“科学”课程标准虽然也承认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是科学学习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