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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七年,曾遭遇“难产”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在2014年12月22日发布,并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总计3000余字的《条例》,包括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被纳入登记范围。
反腐利器,为房产税、物业税、遗产税等铺路,明晰产权保护私产……一直以来,制定中的《条例》就承载着各方期待。如今,不动产登记实施在即,与之相配的细则将何时出台?对于普通公民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反“房腐”期待
2014年12月22日《条例》公布之后,对沪深股市的地产板块就已产生了较大冲击。Wind统计显示,中国资本市场房地产板块重挫约3%,其中18只股票跌停,整个板块仅14只个股上涨。
之前各地“房叔”“房婶”屡被曝出, 这让舆论对《条例》的反腐功能充满期待。“地产板块股票下跌,显然是对政策误解造成的。”在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说。
从最近成交的数据中他分析道,《条例》出台后的这段时间的销售比较平稳,没有出现抛售潮,即便在二手房市场也是如此。广州一手房年交易量大约为10万套,二手房大约2万套,贪官所持有的房子所占比例极小,《条例》的反腐作用很难影响到市场。
从草稿讨论到《条例》制定,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参与了整个过程。“我认为靠《条例》反腐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国家立法自有其考虑,是不动产登记,而不是要制定政府财产公开法,不能指鹿为马。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既有不动产登记法,还有一个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他说。
以人查房不可能实现。据程啸透露,在草案讨论时,有人提出过类似说法,但反对声音很大,《条例》根本无法承载反腐功能。
从普通公民的角度来看,以人查房会带来信息安全问题。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相关资料。
这次不动产登记,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什么意义?“对于很多不动产交易来讲,只有进行登记才能实现在法律上权利的真正转移。”程啸对《民生周刊》记者说。他举例说,老百姓进行的房屋交易,如果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法律上所有权就没有实现,承担的风险就会很大。
提供“税基”
在《条例》实施之前,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也是要登记的。
实际上,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等。作为程序法的《条例》,只是将各类登记机构统一起来了。
统一后,政府能更加准确地对房地产进行摸底。“为信息共享提供一个技术平台,未来政府在掌握数据将会及时准确,调控和管理更加合理和高效。”程啸分析说,而原来报数据的方式都会有个时间差,不是实时的信息共享,可能不够准确,政府做决策时的依据就可能会不足。
制定政策时根本没考虑过征房产税和调控房价等问题,但客观上《条例》的第23至25条可能对未来调控房产市场或房产税有一定作用。
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各方看法不一。在《条例》发布之后,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称,“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不动产登记仅是数据的收集登记、公开、查询和证明等。《条例》本身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对房价的影响在于将来延伸出来的法律法规,包括房产税、物业税和遗产税等。”黄韬认为。
之前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正就房产税展开密集调研。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预测,2015年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有实质性进展,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除了对房市外,此次不动产登记对农民而言或是个利好消息。“不动产登记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动的重要部分。”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
“在以往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侵犯农民权利的现象经常出现,《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程啸谈道,比如,以让农民集中居住为由,没收农民的宅基地,而农民却没有被侵权的法律依据。
此外,由于产权不清,以往农村征地中,明明是国有的土地但是却被划到集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果将来允许宅基地交易,乃至更大范围内流转的话,做登记就是一个前提。权利清晰是交易的前提,先弄清楚权利归属,再考虑交换。
3月1日前出细则
“四川泸州是国土部认定的试点市。”一位知情人士向《民生周刊》透露。
这个说法,在当地媒体报道中得到验证。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到泸州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表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将把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市。“泸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出台文件明确部门职能和整合部门职责的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王广华说。
江苏也是较早成立这一机构的省份,在去年5月就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该省已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省级资质的整合,最近正开展全省登记不动产信息化调查。
自2014年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明显提速。据国土部数据,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经有约50%城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
不过,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2014年4月,国土部曾给出过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
《条例》目前仅仅是确立了大的原则和方向,难以落地实施。“在3月1日前,还将有个细则出台,目前正在制定中。例如,登记期限、提交材料、发证等具体细节要有章可循,这些都需要细则来明确。”程啸透露说。
关于细则,黄韬有着自己的担忧和期待。“从目前来看,条例没有谈到违法的惩处措施,这意味着没有强制力,实施过程可能会打折扣。此外,细则细化要有操作的可能性,地域差距要考虑到,希望细则制定能在细节上因地制宜。”他说。
“《条例》的作用和意义一时半会儿难以显现出来,需要时间慢慢地去检视,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是如此。”程啸说。
总计3000余字的《条例》,包括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被纳入登记范围。
反腐利器,为房产税、物业税、遗产税等铺路,明晰产权保护私产……一直以来,制定中的《条例》就承载着各方期待。如今,不动产登记实施在即,与之相配的细则将何时出台?对于普通公民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反“房腐”期待
2014年12月22日《条例》公布之后,对沪深股市的地产板块就已产生了较大冲击。Wind统计显示,中国资本市场房地产板块重挫约3%,其中18只股票跌停,整个板块仅14只个股上涨。
之前各地“房叔”“房婶”屡被曝出, 这让舆论对《条例》的反腐功能充满期待。“地产板块股票下跌,显然是对政策误解造成的。”在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说。
从最近成交的数据中他分析道,《条例》出台后的这段时间的销售比较平稳,没有出现抛售潮,即便在二手房市场也是如此。广州一手房年交易量大约为10万套,二手房大约2万套,贪官所持有的房子所占比例极小,《条例》的反腐作用很难影响到市场。
从草稿讨论到《条例》制定,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参与了整个过程。“我认为靠《条例》反腐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国家立法自有其考虑,是不动产登记,而不是要制定政府财产公开法,不能指鹿为马。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既有不动产登记法,还有一个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他说。
以人查房不可能实现。据程啸透露,在草案讨论时,有人提出过类似说法,但反对声音很大,《条例》根本无法承载反腐功能。
从普通公民的角度来看,以人查房会带来信息安全问题。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相关资料。
这次不动产登记,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什么意义?“对于很多不动产交易来讲,只有进行登记才能实现在法律上权利的真正转移。”程啸对《民生周刊》记者说。他举例说,老百姓进行的房屋交易,如果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法律上所有权就没有实现,承担的风险就会很大。
提供“税基”
在《条例》实施之前,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也是要登记的。
实际上,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等。作为程序法的《条例》,只是将各类登记机构统一起来了。
统一后,政府能更加准确地对房地产进行摸底。“为信息共享提供一个技术平台,未来政府在掌握数据将会及时准确,调控和管理更加合理和高效。”程啸分析说,而原来报数据的方式都会有个时间差,不是实时的信息共享,可能不够准确,政府做决策时的依据就可能会不足。
制定政策时根本没考虑过征房产税和调控房价等问题,但客观上《条例》的第23至25条可能对未来调控房产市场或房产税有一定作用。
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各方看法不一。在《条例》发布之后,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称,“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不动产登记仅是数据的收集登记、公开、查询和证明等。《条例》本身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对房价的影响在于将来延伸出来的法律法规,包括房产税、物业税和遗产税等。”黄韬认为。
之前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正就房产税展开密集调研。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预测,2015年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有实质性进展,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除了对房市外,此次不动产登记对农民而言或是个利好消息。“不动产登记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动的重要部分。”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
“在以往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侵犯农民权利的现象经常出现,《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程啸谈道,比如,以让农民集中居住为由,没收农民的宅基地,而农民却没有被侵权的法律依据。
此外,由于产权不清,以往农村征地中,明明是国有的土地但是却被划到集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果将来允许宅基地交易,乃至更大范围内流转的话,做登记就是一个前提。权利清晰是交易的前提,先弄清楚权利归属,再考虑交换。
3月1日前出细则
“四川泸州是国土部认定的试点市。”一位知情人士向《民生周刊》透露。
这个说法,在当地媒体报道中得到验证。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到泸州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表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将把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市。“泸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出台文件明确部门职能和整合部门职责的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王广华说。
江苏也是较早成立这一机构的省份,在去年5月就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该省已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省级资质的整合,最近正开展全省登记不动产信息化调查。
自2014年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明显提速。据国土部数据,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经有约50%城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
不过,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2014年4月,国土部曾给出过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
《条例》目前仅仅是确立了大的原则和方向,难以落地实施。“在3月1日前,还将有个细则出台,目前正在制定中。例如,登记期限、提交材料、发证等具体细节要有章可循,这些都需要细则来明确。”程啸透露说。
关于细则,黄韬有着自己的担忧和期待。“从目前来看,条例没有谈到违法的惩处措施,这意味着没有强制力,实施过程可能会打折扣。此外,细则细化要有操作的可能性,地域差距要考虑到,希望细则制定能在细节上因地制宜。”他说。
“《条例》的作用和意义一时半会儿难以显现出来,需要时间慢慢地去检视,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是如此。”程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