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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即使我们不居于一个城市,短信、电邮的快捷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虽然取代了古老的通信方式,然而终究少了些书信的含蓄。这是一个多遥远的情景:一封封素白的信,放在银质的托盘上,和早晨的阳光一起被管家送到主人的书房里,水晶镇纸、骨质裁刀、吸墨器、鹅毛笔,于是一天的生活开始了——读信、写信。
据说裁刀是一种源于欧洲贵族阶级的文具。按其功能又可分为拆信刀(Letter Opener)和裁纸刀(Paper knife)。
拆信刀最开始只是贵族随身携带的短匕首或短剑,后来逐渐演化为专用于开启信封封口的短剑形状的文具。因为切断纸张不须要太费力,刀身一般薄而小,长度在15~20厘米,重量在0.3kg以下。特点是刃口很钝,剑头也不锋利。
在古代的欧洲,信件采用三角形封口。一般用胶水封住封口。而贵族为了彰显其显赫身份,通常以红色蜡油进行封缄。地位越高的贵族,蜡封越精致,通常为花型或盾型,上面刻有家族的纹章、徽记等。拆信时直接撕开信封有可能损坏信件,用手抠去蜡封会弄脏手指,于是贵族用小刀、短剑等道具划开信封,撬掉蜡封,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出现了专门用来拆信封用的小刀、短剑,这就是拆信刀。由于只是开信,刀口、刀头并不锋利,不能做其他用处,只能丢在书房的桌子上,伏案工作时,难免随手拿来把玩一番。因此,拆信刀越做越精致,越做越华丽,渐渐成为一种艺术品、收藏品,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西方拆信刀材料以金属、象牙和料器居多,不过,拆信刀的硬度强与否并不是太重要的事,用铜质、玻璃等不太坚硬的材料都能制造拆信刀。如上海市历史博物馆藏有一把1939年的拆信刀,就是用黄铜制造。此刀长21.5厘米,宽2.8厘米,刀柄处刻有一幢建筑主楼入口,下面有英文“CHRISTIAN SCIENCE BUILDING”,经查为纽约基督教科学中心主楼,刀身中间刻有“NEW YORK WORLD’S PAIR 1939”。这是为纪念1939年在美国纽约举办的世界博览会而特制的。而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这届世博会的展馆资料缺失,此信息正能为此提供依据,具有极大史料价值。
裁刀这个小道具一直颇受西方作家喜爱。“古堡里发生恐怖的血腥事件,拆信刀凶恶地插在伯爵夫人纤细的脖颈……”这是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在开始写作《侠盗亚森·罗平》这部影响欧美的小说中第一篇作品的一个场景;同样,在伦敦贝克街221B,裁纸刀却静静地躺在亚森·罗平的死对头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书桌上。可见,西方人不仅将裁刀看作拆信裁纸的文具,在小说家那里还能成为自卫杀人的武器,似乎裁刀还繁荣了西方的侦探文学创作。
如果说拆信刀的发明是西方人的专利,而裁纸刀的使用在中国却有着悠长的演变历史。明·高濂《遵生八笺·燕闲清赏笺》中卷有记裁刀“姚刀之外,无可入格。余有古刀笔一把,青绿裹身,上尖下环,长仅盈尺。古人用以杀青为书,今入文具,似极雅称。近有崇明裁刀,亦佳”。从此,我们可以得知中国古裁刀的样子是上面尖,下面柄是圆环状,有一尺来长。古人是用来刮去竹子表面的青皮制成书简。另外,我们从高濂先生的文字中看到“姚刀”。 旧时,没有发明石印、铅印以前,一切印刷品都要靠人工刻木版。因此,刻字与印刷就形成了一个行业。刻版分为两道工序,即“伐刀”、“姚刀”。伐刀的管刮板、上样、拉线,把字的正面伐好,然后交给挑刀的去挑,姚刀的把反面挑好,外带铲空(即无字的空格)。至于为什么称姚刀,猜测可能最初做这个工作的人姓姚吧!一直到汉蔡伦发明了纸之后,裁刀又衍生出一个新的功能——裁纸。宋·陶毂《清异录·文用》记载:“裁刀,治书参差之不齐者,在笔墨砚纸间,盖似奴隶职也,却似有大功于书。”因此,陶毂又称裁纸刀为“治书奴”。明清裁纸刀以楠竹为材,去除竹青和竹肌,所留下如纸般的竹黄片,并经煮、晾、压等流程,再施以刻、贴等繁复工序而成。在材质上,除了使用竹黄之外,做工考究的也会镶翠、镶宝石,当然这多数是皇家贵胄所用,一般文人还是以竹黄红木为主。裁纸刀现在还能在少数书画家的画案上得见,而高濂先生所说的崇明裁纸刀,则不复可寻了。
裁纸刀在中国最近一次的兴起,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毛边书”这一特殊的书籍装帧样式从东瀛登陆中国,成为现代文学三十年中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其始作俑者正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
按照书界的传统说法,“毛边书”一词大致由英文“deckle-edge”演变而来,指的是在人造纸或是机器造纸时用使纸浆定型的制模框而形成的边。“毛边书”是用大张纸印刷后,折叠好送去装订,因为折叠后有两面的文字便折到里面,装订后自然无法阅读了,只好边裁边读。这样可以节省一道工序,成本也可以低些。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书界大兴此道,故19世纪的英国学者狄布丁在《爱书狂的病症》一文中,将钟爱毛边书与迷恋精印本、插图本、皮纸精印本、初版本、特殊版本、黑体字本等一道列为“爱书狂的八种病症”。欧洲毛边装订的书籍装帧形式,在明治维新之后开始传入东瀛日本。日本的毛边书,通常是篇幅不大的诗歌、小品文一类的文艺作品。到了20世纪之初,书籍毛边装订的装帧形式,又从日本传入了泱泱中华帝国。《鲁迅全集》对“毛边”二字的注释是:“书籍装订后不切边。故所谓毛边书,就是三面任其本然,不施刀切,保留天头、地脚和书口,一仍旧貌,取其拙朴、自然、本色之美者也。”北大白化文先生在《人海栖迟》一书中说道:“年轻时听图书馆学界的老先生闲谈,真正的毛边本的规格是,只裁地脚(下切口),不裁天头(上切口)和翻口(外切口)。洋装书直立在书架上,裁了下切口即地脚,就和一般的裁去三边的书一样,容易站立。不裁天头和翻口,目的有二。一是相信对方一定会裁开看的,这是把对方当知音看待。因此,毛边本是特赠给好朋友的,应属于非卖品。另一个目的是,看书时,一般是翻阅书的翻口即外切口一侧。看得时间长了,书边会变脏发黑。那时,可以用大型切纸刀顺着边切一刀,边上就又干净了。”
鲁迅爱毛边书,自诩“毛边党”。1935年7月16日,鲁迅先生给萧军的信中说:“我喜欢毛边书,宁可裁,光边书像没有头发的人……”中国印毛边书,也是鲁迅先生所主张开创的。先生第一次在北新书局印书,就再三告诉北新老板李小峰,一律装成毛边,一本都不许切边。据陈子善先生说,“中国毛边本的‘始祖’是周氏兄弟的《域外小说集》,由于周氏兄弟的鼓吹和实践,自上个世纪20年代中叶起,毛边本就大行其道了。新文学大家名家中,除了周氏兄弟,郁达夫、郭沫若、张资平、林语堂、冰心、苏雪林、谢冰莹、叶灵凤、施蛰 存、邵洵美、章衣萍、许钦文等等,无一不出过毛边本。”更“过分”的是,鲁迅后来编的杂志《莽原》、《奔流》、《语丝》等都采用毛边的装订形式。
白化文先生还说,装订得好的送人用的毛边本,作者在送人时,常常附带送一把裁纸刀。讲究的裁纸刀是用象牙磨成的薄片状的刀,便于夹在书中附送的,兼具书签用途。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就有这样一件象牙制成的裁纸刀。此刀长15厘米,宽1.9厘米,.整个造型便如白化文先生所描述的那样呈薄片状,两头稍圆。象牙质地细腻,表面光滑柔和,色白微微有些淡黄,上面用钢笔写意地绘有首届世界博览会展馆水晶宫的外貌。它是为纪念1851年伦敦首次世界博览会而特别设计定制的。
裁毛边书的情景往往出现在王尔德、奥斯丁等人笔下那些绅士与淑女的日常生活中。在烧得暖暖炉火的书房中慢慢地一页一页裁开毛边本恬适地阅读,是一件很有情趣的事。而如今这样一个讲求速度效率的社会往往嫌麻烦,为此,周作人在《〈毛边装订的理由〉按语》中写道:“本来读书就是很费工夫的,只能请读者忍耐一下子。在信仰‘时即金’的美国,这自然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在中国似乎还不十分痛切地感到罢。”一个没有文化耐心的年代,我们因为没有耐心,而丢失掉自己一片纯净的心境。于是想象在书房里,泡一杯清茶,拿一部毛边书,边读边裁,现在看来不啻为一种奢侈。
编辑:陈畅鸣[email protected]
据说裁刀是一种源于欧洲贵族阶级的文具。按其功能又可分为拆信刀(Letter Opener)和裁纸刀(Paper knife)。
拆信刀最开始只是贵族随身携带的短匕首或短剑,后来逐渐演化为专用于开启信封封口的短剑形状的文具。因为切断纸张不须要太费力,刀身一般薄而小,长度在15~20厘米,重量在0.3kg以下。特点是刃口很钝,剑头也不锋利。
在古代的欧洲,信件采用三角形封口。一般用胶水封住封口。而贵族为了彰显其显赫身份,通常以红色蜡油进行封缄。地位越高的贵族,蜡封越精致,通常为花型或盾型,上面刻有家族的纹章、徽记等。拆信时直接撕开信封有可能损坏信件,用手抠去蜡封会弄脏手指,于是贵族用小刀、短剑等道具划开信封,撬掉蜡封,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出现了专门用来拆信封用的小刀、短剑,这就是拆信刀。由于只是开信,刀口、刀头并不锋利,不能做其他用处,只能丢在书房的桌子上,伏案工作时,难免随手拿来把玩一番。因此,拆信刀越做越精致,越做越华丽,渐渐成为一种艺术品、收藏品,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西方拆信刀材料以金属、象牙和料器居多,不过,拆信刀的硬度强与否并不是太重要的事,用铜质、玻璃等不太坚硬的材料都能制造拆信刀。如上海市历史博物馆藏有一把1939年的拆信刀,就是用黄铜制造。此刀长21.5厘米,宽2.8厘米,刀柄处刻有一幢建筑主楼入口,下面有英文“CHRISTIAN SCIENCE BUILDING”,经查为纽约基督教科学中心主楼,刀身中间刻有“NEW YORK WORLD’S PAIR 1939”。这是为纪念1939年在美国纽约举办的世界博览会而特制的。而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这届世博会的展馆资料缺失,此信息正能为此提供依据,具有极大史料价值。
裁刀这个小道具一直颇受西方作家喜爱。“古堡里发生恐怖的血腥事件,拆信刀凶恶地插在伯爵夫人纤细的脖颈……”这是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在开始写作《侠盗亚森·罗平》这部影响欧美的小说中第一篇作品的一个场景;同样,在伦敦贝克街221B,裁纸刀却静静地躺在亚森·罗平的死对头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书桌上。可见,西方人不仅将裁刀看作拆信裁纸的文具,在小说家那里还能成为自卫杀人的武器,似乎裁刀还繁荣了西方的侦探文学创作。
如果说拆信刀的发明是西方人的专利,而裁纸刀的使用在中国却有着悠长的演变历史。明·高濂《遵生八笺·燕闲清赏笺》中卷有记裁刀“姚刀之外,无可入格。余有古刀笔一把,青绿裹身,上尖下环,长仅盈尺。古人用以杀青为书,今入文具,似极雅称。近有崇明裁刀,亦佳”。从此,我们可以得知中国古裁刀的样子是上面尖,下面柄是圆环状,有一尺来长。古人是用来刮去竹子表面的青皮制成书简。另外,我们从高濂先生的文字中看到“姚刀”。 旧时,没有发明石印、铅印以前,一切印刷品都要靠人工刻木版。因此,刻字与印刷就形成了一个行业。刻版分为两道工序,即“伐刀”、“姚刀”。伐刀的管刮板、上样、拉线,把字的正面伐好,然后交给挑刀的去挑,姚刀的把反面挑好,外带铲空(即无字的空格)。至于为什么称姚刀,猜测可能最初做这个工作的人姓姚吧!一直到汉蔡伦发明了纸之后,裁刀又衍生出一个新的功能——裁纸。宋·陶毂《清异录·文用》记载:“裁刀,治书参差之不齐者,在笔墨砚纸间,盖似奴隶职也,却似有大功于书。”因此,陶毂又称裁纸刀为“治书奴”。明清裁纸刀以楠竹为材,去除竹青和竹肌,所留下如纸般的竹黄片,并经煮、晾、压等流程,再施以刻、贴等繁复工序而成。在材质上,除了使用竹黄之外,做工考究的也会镶翠、镶宝石,当然这多数是皇家贵胄所用,一般文人还是以竹黄红木为主。裁纸刀现在还能在少数书画家的画案上得见,而高濂先生所说的崇明裁纸刀,则不复可寻了。
裁纸刀在中国最近一次的兴起,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毛边书”这一特殊的书籍装帧样式从东瀛登陆中国,成为现代文学三十年中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其始作俑者正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
按照书界的传统说法,“毛边书”一词大致由英文“deckle-edge”演变而来,指的是在人造纸或是机器造纸时用使纸浆定型的制模框而形成的边。“毛边书”是用大张纸印刷后,折叠好送去装订,因为折叠后有两面的文字便折到里面,装订后自然无法阅读了,只好边裁边读。这样可以节省一道工序,成本也可以低些。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书界大兴此道,故19世纪的英国学者狄布丁在《爱书狂的病症》一文中,将钟爱毛边书与迷恋精印本、插图本、皮纸精印本、初版本、特殊版本、黑体字本等一道列为“爱书狂的八种病症”。欧洲毛边装订的书籍装帧形式,在明治维新之后开始传入东瀛日本。日本的毛边书,通常是篇幅不大的诗歌、小品文一类的文艺作品。到了20世纪之初,书籍毛边装订的装帧形式,又从日本传入了泱泱中华帝国。《鲁迅全集》对“毛边”二字的注释是:“书籍装订后不切边。故所谓毛边书,就是三面任其本然,不施刀切,保留天头、地脚和书口,一仍旧貌,取其拙朴、自然、本色之美者也。”北大白化文先生在《人海栖迟》一书中说道:“年轻时听图书馆学界的老先生闲谈,真正的毛边本的规格是,只裁地脚(下切口),不裁天头(上切口)和翻口(外切口)。洋装书直立在书架上,裁了下切口即地脚,就和一般的裁去三边的书一样,容易站立。不裁天头和翻口,目的有二。一是相信对方一定会裁开看的,这是把对方当知音看待。因此,毛边本是特赠给好朋友的,应属于非卖品。另一个目的是,看书时,一般是翻阅书的翻口即外切口一侧。看得时间长了,书边会变脏发黑。那时,可以用大型切纸刀顺着边切一刀,边上就又干净了。”
鲁迅爱毛边书,自诩“毛边党”。1935年7月16日,鲁迅先生给萧军的信中说:“我喜欢毛边书,宁可裁,光边书像没有头发的人……”中国印毛边书,也是鲁迅先生所主张开创的。先生第一次在北新书局印书,就再三告诉北新老板李小峰,一律装成毛边,一本都不许切边。据陈子善先生说,“中国毛边本的‘始祖’是周氏兄弟的《域外小说集》,由于周氏兄弟的鼓吹和实践,自上个世纪20年代中叶起,毛边本就大行其道了。新文学大家名家中,除了周氏兄弟,郁达夫、郭沫若、张资平、林语堂、冰心、苏雪林、谢冰莹、叶灵凤、施蛰 存、邵洵美、章衣萍、许钦文等等,无一不出过毛边本。”更“过分”的是,鲁迅后来编的杂志《莽原》、《奔流》、《语丝》等都采用毛边的装订形式。
白化文先生还说,装订得好的送人用的毛边本,作者在送人时,常常附带送一把裁纸刀。讲究的裁纸刀是用象牙磨成的薄片状的刀,便于夹在书中附送的,兼具书签用途。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就有这样一件象牙制成的裁纸刀。此刀长15厘米,宽1.9厘米,.整个造型便如白化文先生所描述的那样呈薄片状,两头稍圆。象牙质地细腻,表面光滑柔和,色白微微有些淡黄,上面用钢笔写意地绘有首届世界博览会展馆水晶宫的外貌。它是为纪念1851年伦敦首次世界博览会而特别设计定制的。
裁毛边书的情景往往出现在王尔德、奥斯丁等人笔下那些绅士与淑女的日常生活中。在烧得暖暖炉火的书房中慢慢地一页一页裁开毛边本恬适地阅读,是一件很有情趣的事。而如今这样一个讲求速度效率的社会往往嫌麻烦,为此,周作人在《〈毛边装订的理由〉按语》中写道:“本来读书就是很费工夫的,只能请读者忍耐一下子。在信仰‘时即金’的美国,这自然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在中国似乎还不十分痛切地感到罢。”一个没有文化耐心的年代,我们因为没有耐心,而丢失掉自己一片纯净的心境。于是想象在书房里,泡一杯清茶,拿一部毛边书,边读边裁,现在看来不啻为一种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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