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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审计局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省厅、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科学考核体系为基础,以创新考核方法为手段,以严格奖惩兑现为动力,以健全组织领导为保障,使机关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提高审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引擎,成为引导全体公务员努力工作的方向舵。
一、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分值
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设置符合工作实际的考核内容是目标责任考核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们根据审计工作特点和机关管理的现状,在科室工作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主要以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参与机关各项活动等方面为主要考核内容。在考核分值的设定上,实行百分制考评,并根据业务科和综合科室各自的工作职能,分别进行细化量化。业务科考核分值为: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成果占20分、审计项目质量占30分、工作业绩测评和党风廉政责任考评占32分、参与局机关其他活动占18分。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得满分;工作成果突出给予加分;未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分别按审计项目的大小扣分。综合科室考核分值为:工作任务占20分、工作质量占30分、工作业绩测评和党风廉政责任考评占32分、参与局机关其他活动占18分。完成工作任务得满分;工作成果突出给予加分;未完成任务,视其情况扣分。在公务员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在考核分值的设定上,实行百分制考评。结合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综合考核评分。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并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给予适当加分。如有违反计划生育、严重审计质量问题以及工作中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者,对科室和公务员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创新考核评价方法
严格的考核程序和有效的考核方法是目标责任考核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们在科室工作考核上,始终注重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具体程序为科室主要负责人述职、全体人员民主测评、考评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形成的审计档案和工作资料进行打分评定、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廉政情况评定、局考评领导机构最终审核评定。在考核方法上,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年初目标定责、年中工作履职、年末考核问责相结合。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科长签订目标任务书,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每季度,对科室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年末,对科室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二是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通过听取科室负责人述职,抽查科室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计项目案卷和全部工作资料等形式,对科室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进行打分评定。三是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四是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为使平时考核工作能够起到实效,我们出台了与《考核办法》相配套的10多个单项考核制度,明确了对各类重要事项进行日常检查的责任部门、操作规程和奖惩标准,使平时考核为年终考评奠定基础。
在公务员的考核上,坚持“听、看、议、评”的考核程序。具体程序为公务员本人述职、所在科室负责人打分评定、分管领导打分评定、考评办有关人员对形成的审计档案和工作资料打分评定、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廉政情况评定、全体人员民主测评、局考评领导机构最终审核评定、单位内部公示等。在考核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评结合。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全面考核评价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二是群众评议与领导评议结合。局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并对公务员的德、廉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三是科室负责人考核与分管领导考核结合。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四是局考核办考评与考核领导机构审定结合。在年终的考评大会上,公务员进行述职,考核办根据其工作汇报和工作资料、审计项目案卷等资料进行打分。通过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科室和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好坏不再由少数领导说了算,而是依靠一套科学、合理、严密的考核办法综合确定。
三、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落实考核奖惩兑现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我们在全面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的同时,把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兑现作为落实《考核办法》的重要环节来抓,始终坚持“四挂钩”的做法,促进各项奖罚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考核结果与评先进挂钩。依据考评结果,积分前三名的科室,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积分前十名的公务员,为年度工作先进工作者,并按比例在先进工作者中确定优秀等次,给予嘉奖。二是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奖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按积分等次发放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奖;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取消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奖的资格。三是考核结果与工资升降挂钩。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考核确定相应等次公务员的工资予以晋级和降级。四是考核结果与推荐后备干部以及提职挂钩。对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正科级别公务员,优先推荐列入后备干部梯队;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优先在科级、副科级岗位上提拔使用;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一年内不予晋升职务;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予以辞退。
四、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抓好考核关键环节
强有力的考核领导机构,规范的考核操作程序是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序运行,我们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全面落实了考核工作责任制,严明了考核工作纪律,从而规范了考核工作。考核的全过程,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注意把握六个工作环节。即科室负责人和公务员述职报告环节、全体人员民主测评环节、单项工作业绩认证环节、考核分值汇总环节、考核结果公示和优秀等次人员审核环节、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环节。此外,我们还设立了考核工作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考核工作不走样,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三年来,我们在科室和公务员的管理上通过引入目标责任考核的管理机制,极大地提升了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全面进步。一是审计执法能力得到提高。二是机关管理水平得到各级认可。局机关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机关作风整顿”先进单位和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连年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理论学习方面,被省、市委宣传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连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好评。三是公务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机关在册的77名公务员中,先后有16人(次)被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领导干部、廉勤兼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书记、模范共产党员和杰出党务工作者。
一、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分值
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设置符合工作实际的考核内容是目标责任考核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们根据审计工作特点和机关管理的现状,在科室工作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主要以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参与机关各项活动等方面为主要考核内容。在考核分值的设定上,实行百分制考评,并根据业务科和综合科室各自的工作职能,分别进行细化量化。业务科考核分值为: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成果占20分、审计项目质量占30分、工作业绩测评和党风廉政责任考评占32分、参与局机关其他活动占18分。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得满分;工作成果突出给予加分;未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分别按审计项目的大小扣分。综合科室考核分值为:工作任务占20分、工作质量占30分、工作业绩测评和党风廉政责任考评占32分、参与局机关其他活动占18分。完成工作任务得满分;工作成果突出给予加分;未完成任务,视其情况扣分。在公务员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在考核分值的设定上,实行百分制考评。结合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综合考核评分。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并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给予适当加分。如有违反计划生育、严重审计质量问题以及工作中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者,对科室和公务员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创新考核评价方法
严格的考核程序和有效的考核方法是目标责任考核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们在科室工作考核上,始终注重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具体程序为科室主要负责人述职、全体人员民主测评、考评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形成的审计档案和工作资料进行打分评定、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廉政情况评定、局考评领导机构最终审核评定。在考核方法上,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年初目标定责、年中工作履职、年末考核问责相结合。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科长签订目标任务书,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每季度,对科室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年末,对科室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二是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通过听取科室负责人述职,抽查科室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计项目案卷和全部工作资料等形式,对科室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进行打分评定。三是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四是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为使平时考核工作能够起到实效,我们出台了与《考核办法》相配套的10多个单项考核制度,明确了对各类重要事项进行日常检查的责任部门、操作规程和奖惩标准,使平时考核为年终考评奠定基础。
在公务员的考核上,坚持“听、看、议、评”的考核程序。具体程序为公务员本人述职、所在科室负责人打分评定、分管领导打分评定、考评办有关人员对形成的审计档案和工作资料打分评定、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廉政情况评定、全体人员民主测评、局考评领导机构最终审核评定、单位内部公示等。在考核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评结合。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全面考核评价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二是群众评议与领导评议结合。局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并对公务员的德、廉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三是科室负责人考核与分管领导考核结合。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四是局考核办考评与考核领导机构审定结合。在年终的考评大会上,公务员进行述职,考核办根据其工作汇报和工作资料、审计项目案卷等资料进行打分。通过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科室和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好坏不再由少数领导说了算,而是依靠一套科学、合理、严密的考核办法综合确定。
三、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落实考核奖惩兑现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我们在全面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的同时,把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兑现作为落实《考核办法》的重要环节来抓,始终坚持“四挂钩”的做法,促进各项奖罚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考核结果与评先进挂钩。依据考评结果,积分前三名的科室,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积分前十名的公务员,为年度工作先进工作者,并按比例在先进工作者中确定优秀等次,给予嘉奖。二是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奖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公务员,按积分等次发放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奖;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取消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奖的资格。三是考核结果与工资升降挂钩。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考核确定相应等次公务员的工资予以晋级和降级。四是考核结果与推荐后备干部以及提职挂钩。对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正科级别公务员,优先推荐列入后备干部梯队;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优先在科级、副科级岗位上提拔使用;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一年内不予晋升职务;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予以辞退。
四、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抓好考核关键环节
强有力的考核领导机构,规范的考核操作程序是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序运行,我们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全面落实了考核工作责任制,严明了考核工作纪律,从而规范了考核工作。考核的全过程,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注意把握六个工作环节。即科室负责人和公务员述职报告环节、全体人员民主测评环节、单项工作业绩认证环节、考核分值汇总环节、考核结果公示和优秀等次人员审核环节、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环节。此外,我们还设立了考核工作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考核工作不走样,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三年来,我们在科室和公务员的管理上通过引入目标责任考核的管理机制,极大地提升了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全面进步。一是审计执法能力得到提高。二是机关管理水平得到各级认可。局机关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机关作风整顿”先进单位和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连年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理论学习方面,被省、市委宣传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连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好评。三是公务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机关在册的77名公务员中,先后有16人(次)被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领导干部、廉勤兼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书记、模范共产党员和杰出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