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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发展已进入互联网和信息化时代,烟草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也需与时俱进。本文分析了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现状,围绕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效率和文书规范水平,提出了建设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的思路,为烟草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
一、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随之加快,推进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也突显出其必要性。
(一)提高文书制作效率的需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种类繁多,一套完整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一般需要制作10至30个文书,人工制作如此多的文书,占用了执法人员大量的工作时间。经统计,制作一套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需5-8个小时,其间,执法人员还要在执法单位和当事人之间多次往返,打印处罚文书、送达文书等,导致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效率低下,加强信息化建设可有效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二)提高文书制作规范的需要。当前,专卖行政处罚文书由执法人员手工制作。尽管烟草部门加强了文书制作的学习与培训,但文书不规范不完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同,需要引用大量的法律法规条文,导致有的人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制作文书需要采取当事人身份、涉案物品等大量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在各文书中反复应用,手工录入易出错,应用信息化可有效解决文书制作规范的问题。
(三)提高案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需要。行政处罚文书是烟草部门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产物,是对监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专卖执法的全部活动。加强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在对文书进行制作记录的同时也记录了案件的整个过程,形成完整的行政处罚电子档案,在日常工作中可方便地对案件信息、证据、文书进行查看和管理,对相关案件进行串并梳理,为下步监管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现状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近年来,行业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认识到了信息化建设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和鼓励开展烟草专卖信息化建设和研究。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单位在观望行业政策,有的在等候上级指示,有的在等待别人研发,依然穿着老鞋、走着老路。
(二)资源整合不到位。这是当前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方面比较明显的问题。建设中一定程序上存在“乱”和“无序”现象。全国各省、市、县均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专卖信息建设缺乏统筹部署、管理和推进,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整合不到位,没有形成一体化,没有形成合力。
(三)建设水平不够高。一方面,缺乏前瞻性,对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劃,软件开发时只是满足于当前工作需要,起步低。另一方面,合作研发的软件公司资质水平不同,技术和经验差别较大,研发出的信息系统也良莠不齐,致使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构想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应以操作简单和提高效率为中心,充分满足烟草专卖人员执法实践需要。
(一)明确设计思路。一方面,建立行政处罚手机端APP平台,满足稽查人员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现场采集、证据现场提取、文书现场制作等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建立行政处罚电脑端审核管理平台,满足案审员文书制作、审核审批以及录入行业信息系统等工作的需要。两个平台应功能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能够实现从案件查处到文书制作的全过程智能化。
(二)明确模块框架。建设涉案信息识别提取模块,将案件涉及的许可、当事人身份、案件、涉案物品、证据等信息,运用图像文字识别、语音文字转化等技术,智能提取到系统中。建设执法文书生成打印模块,运用程序语言,将采集到的全部信息自动填充到案件文书相应位置,实现文书内容的自动生成;利用移动网络技术链接手机和便捷式打印机,现场打印文书。
(三)明确系统功能。当事人信息、卷烟品牌规格信息智能提取。扫描许可证二维码、卷烟条形码,可从数据库中调取零售户许可信息、卷烟的品牌规格信息;图片文字信息智能提取。通过OCR技术对当事人身份证、涉案卷烟码段信息进行识别提取,将身份证、涉案物品等照片证据添加到文书中;文书内容语音智能录入。利用语音文字转化技术,对原本需要手工填写的文书信息以语音的形式录入,转化成文字信息并自动填充;执法文书智能生成、现场打印。完整提取执法文书所需的案件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文书,现场打印《检查(勘验)笔录》等需现场交付当事人的文书。
参考文献:
[1] 杨煜国,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西南科技大学》,2018(10)
关键词: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
一、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随之加快,推进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也突显出其必要性。
(一)提高文书制作效率的需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种类繁多,一套完整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一般需要制作10至30个文书,人工制作如此多的文书,占用了执法人员大量的工作时间。经统计,制作一套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需5-8个小时,其间,执法人员还要在执法单位和当事人之间多次往返,打印处罚文书、送达文书等,导致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效率低下,加强信息化建设可有效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二)提高文书制作规范的需要。当前,专卖行政处罚文书由执法人员手工制作。尽管烟草部门加强了文书制作的学习与培训,但文书不规范不完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同,需要引用大量的法律法规条文,导致有的人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制作文书需要采取当事人身份、涉案物品等大量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在各文书中反复应用,手工录入易出错,应用信息化可有效解决文书制作规范的问题。
(三)提高案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需要。行政处罚文书是烟草部门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产物,是对监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专卖执法的全部活动。加强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在对文书进行制作记录的同时也记录了案件的整个过程,形成完整的行政处罚电子档案,在日常工作中可方便地对案件信息、证据、文书进行查看和管理,对相关案件进行串并梳理,为下步监管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现状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近年来,行业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认识到了信息化建设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和鼓励开展烟草专卖信息化建设和研究。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单位在观望行业政策,有的在等候上级指示,有的在等待别人研发,依然穿着老鞋、走着老路。
(二)资源整合不到位。这是当前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方面比较明显的问题。建设中一定程序上存在“乱”和“无序”现象。全国各省、市、县均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专卖信息建设缺乏统筹部署、管理和推进,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整合不到位,没有形成一体化,没有形成合力。
(三)建设水平不够高。一方面,缺乏前瞻性,对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劃,软件开发时只是满足于当前工作需要,起步低。另一方面,合作研发的软件公司资质水平不同,技术和经验差别较大,研发出的信息系统也良莠不齐,致使烟草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构想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应以操作简单和提高效率为中心,充分满足烟草专卖人员执法实践需要。
(一)明确设计思路。一方面,建立行政处罚手机端APP平台,满足稽查人员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现场采集、证据现场提取、文书现场制作等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建立行政处罚电脑端审核管理平台,满足案审员文书制作、审核审批以及录入行业信息系统等工作的需要。两个平台应功能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能够实现从案件查处到文书制作的全过程智能化。
(二)明确模块框架。建设涉案信息识别提取模块,将案件涉及的许可、当事人身份、案件、涉案物品、证据等信息,运用图像文字识别、语音文字转化等技术,智能提取到系统中。建设执法文书生成打印模块,运用程序语言,将采集到的全部信息自动填充到案件文书相应位置,实现文书内容的自动生成;利用移动网络技术链接手机和便捷式打印机,现场打印文书。
(三)明确系统功能。当事人信息、卷烟品牌规格信息智能提取。扫描许可证二维码、卷烟条形码,可从数据库中调取零售户许可信息、卷烟的品牌规格信息;图片文字信息智能提取。通过OCR技术对当事人身份证、涉案卷烟码段信息进行识别提取,将身份证、涉案物品等照片证据添加到文书中;文书内容语音智能录入。利用语音文字转化技术,对原本需要手工填写的文书信息以语音的形式录入,转化成文字信息并自动填充;执法文书智能生成、现场打印。完整提取执法文书所需的案件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文书,现场打印《检查(勘验)笔录》等需现场交付当事人的文书。
参考文献:
[1] 杨煜国,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西南科技大学》,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