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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农”问题的核心
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与其紧密相联。现阶段,“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和国外相比,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但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13亿人口中,有9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地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与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
1.1从制度方面分析 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实施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离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80年代中期以后,改革的主要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
1.2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 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我国90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
2.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2.1依目标而行 改革的核心是向城乡一体化过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的改革。
2.2土地市场改革 目前,土地基本没有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部分土地。如果土地市场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食品安全就会失去可靠保障,这会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发展“三农”的建议
3.1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扶持 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粮食产量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笔者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首先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搞间接补贴农民能得到多少实惠?过去连续几年来对粮食的补贴超过3000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因此,可以进行直接补贴。
3.2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分离,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3.3农村金融改革 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制定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3.4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为集体所有。现在不宜过早地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和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改革办法。
3.5提供农村公共设施 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设施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城市居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把公共财产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目前,中央政府合理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差距会越来越小,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与其紧密相联。现阶段,“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和国外相比,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但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13亿人口中,有9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地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与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
1.1从制度方面分析 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实施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离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80年代中期以后,改革的主要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
1.2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 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我国90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
2.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2.1依目标而行 改革的核心是向城乡一体化过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的改革。
2.2土地市场改革 目前,土地基本没有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部分土地。如果土地市场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食品安全就会失去可靠保障,这会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发展“三农”的建议
3.1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扶持 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粮食产量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笔者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首先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搞间接补贴农民能得到多少实惠?过去连续几年来对粮食的补贴超过3000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因此,可以进行直接补贴。
3.2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分离,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3.3农村金融改革 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制定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3.4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为集体所有。现在不宜过早地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和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改革办法。
3.5提供农村公共设施 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设施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城市居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把公共财产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目前,中央政府合理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差距会越来越小,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