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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尽管中国的整体经济水平有所提高,但城乡发展仍然存在差异,政府着重通过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以缩小城乡差距。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随后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突围策略,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0 引言
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土地,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国家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经济行为,使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必须通过相关程序来获得土地合同的控制权。方式之一是政府土地合同管理权的验证和注册。但是,实施核查和登记工作面临若干问题,不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面临的问题
1.1 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查和登记认识不足
如今,大多数农村农民出生于1940年代和1950年代,对土地使用权有单方面的认识。他们认为土地是私有的,在土地上的所有东西都归我所有,认为自己拥有土地的一切权力,不需要进行额外的登记。一些农民认为,自己一辈子都是依靠进行劳动耕作所得,没有必要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查登记,中国(《物权法》)第1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两级管理制度,该制度将家庭管理合同与综合和分散的经营相结合。但是,自该法颁布以来,许多农民没有遵循确认和登记土地承包权的法律要求,并且土地所有者根据其个人意识认为不需要发放诸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捐赠,确认登记是不切实际的。农民对正确的登记政策不甚了解,认为正确的登记会减少使用土地的面积,损害农民的自身利益。这是农民不支持其工作的主要原因。虽然有少部分的农民配合,但依然有很多农民无法理解,甚至一些当地农民脱节,影响了权利登记的正常发展[1]。
1.2 某些地区存在土地所有权纠纷
国家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经济价值不断提高。然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民更关心土地所有权关系。“人均土地数量”之类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土地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中土地权的不明确隶属关系影响了权利登记的实施,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存在基层管理人员与农民之间对政策的误解等问题。基层干部与农民进行土地承包工作,作业不规范,发放土地承包证明不符合政策要求。没有有证书的土地,没有证书的土地在等待混乱。二是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纠纷。这是农民迁移到验证和注册土地合同管理权时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农村地区的正常婚姻將影响土地承包权的分配和确认。居民人口在不断变化,镇议会拥有的土地总量也在变化,在确认并登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在村中以较低的定居率登记居民的权利存在冲突。争议在于农民有“双户”和“空户”,在某些地区,农民上班,有几代人没有耕种土地,并且不知道村民的具体农业用地。存在村庄之间的分界不明确和土地所有权关系不明确等问题,上述问题使得无法确认和注册土地承包权,并且土地承包权无法无法清晰地传达给农民,许多农民都对此不够了解。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突围策略
2.1 理清土地所有权关系,建立问题解决机制
关系部门必须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将土地权属纠纷引起的问题减少到核查和登记工作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地权的核查和登记工作。解决问题的机制应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本质出发,有效解决土地所有权纠纷,确保权利登记的正常进行,并能够引起纠纷。鼓励双方采用问题解决机制,寻求部门的帮助,并有效解决问题[2]。此外,问题解决机制的主要执行者由村干部和享有声望的村民组成,应该公平、公正。
2.2 利用数据库进行信息变更登录
在测量过程中,发现实际的测量区域和合同区域不适合这种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正确的验证和注册工作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和《物权法》进行了区域注册,更改了先前的错误信息,解决了现有的问题和争议,注册结果是一个争议披露,消除和整合到数据库中以进行档案管理的公正的过程。
2.3 有效地进行正确的验证和注册工作
权利注册有多个阶段,要实现每个阶段设定的目标,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资源,这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证,增加人员并在进行权利注册之前拆分每个环节的工作。根据现代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具体情况,确保人员编制的正常发展,编制有关预算,工作效率,权利登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结语
农村经济是中国总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中国的主要产业,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有关经济活动的前提是进行核查和登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已经存在了40多年,在促进中国农业发展的同时,目前正在努力确认和登记中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了解决确认登记的问题,需要实施农业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政策,核查和登记与全体农民的利益有关,只有扩大宣传,积极配合核查和登记的农民才能顺利进行核查和登记工作,才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王小强.探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家科技,2018(9):3-4.
[2] 李艳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8):192,203.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0 引言
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土地,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国家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经济行为,使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必须通过相关程序来获得土地合同的控制权。方式之一是政府土地合同管理权的验证和注册。但是,实施核查和登记工作面临若干问题,不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面临的问题
1.1 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查和登记认识不足
如今,大多数农村农民出生于1940年代和1950年代,对土地使用权有单方面的认识。他们认为土地是私有的,在土地上的所有东西都归我所有,认为自己拥有土地的一切权力,不需要进行额外的登记。一些农民认为,自己一辈子都是依靠进行劳动耕作所得,没有必要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查登记,中国(《物权法》)第1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两级管理制度,该制度将家庭管理合同与综合和分散的经营相结合。但是,自该法颁布以来,许多农民没有遵循确认和登记土地承包权的法律要求,并且土地所有者根据其个人意识认为不需要发放诸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捐赠,确认登记是不切实际的。农民对正确的登记政策不甚了解,认为正确的登记会减少使用土地的面积,损害农民的自身利益。这是农民不支持其工作的主要原因。虽然有少部分的农民配合,但依然有很多农民无法理解,甚至一些当地农民脱节,影响了权利登记的正常发展[1]。
1.2 某些地区存在土地所有权纠纷
国家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经济价值不断提高。然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民更关心土地所有权关系。“人均土地数量”之类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土地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中土地权的不明确隶属关系影响了权利登记的实施,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存在基层管理人员与农民之间对政策的误解等问题。基层干部与农民进行土地承包工作,作业不规范,发放土地承包证明不符合政策要求。没有有证书的土地,没有证书的土地在等待混乱。二是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纠纷。这是农民迁移到验证和注册土地合同管理权时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农村地区的正常婚姻將影响土地承包权的分配和确认。居民人口在不断变化,镇议会拥有的土地总量也在变化,在确认并登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在村中以较低的定居率登记居民的权利存在冲突。争议在于农民有“双户”和“空户”,在某些地区,农民上班,有几代人没有耕种土地,并且不知道村民的具体农业用地。存在村庄之间的分界不明确和土地所有权关系不明确等问题,上述问题使得无法确认和注册土地承包权,并且土地承包权无法无法清晰地传达给农民,许多农民都对此不够了解。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突围策略
2.1 理清土地所有权关系,建立问题解决机制
关系部门必须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将土地权属纠纷引起的问题减少到核查和登记工作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地权的核查和登记工作。解决问题的机制应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本质出发,有效解决土地所有权纠纷,确保权利登记的正常进行,并能够引起纠纷。鼓励双方采用问题解决机制,寻求部门的帮助,并有效解决问题[2]。此外,问题解决机制的主要执行者由村干部和享有声望的村民组成,应该公平、公正。
2.2 利用数据库进行信息变更登录
在测量过程中,发现实际的测量区域和合同区域不适合这种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正确的验证和注册工作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和《物权法》进行了区域注册,更改了先前的错误信息,解决了现有的问题和争议,注册结果是一个争议披露,消除和整合到数据库中以进行档案管理的公正的过程。
2.3 有效地进行正确的验证和注册工作
权利注册有多个阶段,要实现每个阶段设定的目标,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资源,这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证,增加人员并在进行权利注册之前拆分每个环节的工作。根据现代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具体情况,确保人员编制的正常发展,编制有关预算,工作效率,权利登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结语
农村经济是中国总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中国的主要产业,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有关经济活动的前提是进行核查和登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已经存在了40多年,在促进中国农业发展的同时,目前正在努力确认和登记中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了解决确认登记的问题,需要实施农业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政策,核查和登记与全体农民的利益有关,只有扩大宣传,积极配合核查和登记的农民才能顺利进行核查和登记工作,才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王小强.探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家科技,2018(9):3-4.
[2] 李艳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8):19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