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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级的监督管理框架
韩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可分为两类,即政府监管机构和自律监督机构。政府监管机构主要为财经部(MOFE)和金融监督委员会(FSC)。自律监督机构主要为韩国证券商协会(KSDA)和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除证券监管机构外,韩国证券市场还有韩国证券托管院(KSD)等其他证券相关机构。
1998年4月之前,韩国财经部负责监管整个金融市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进行了金融改革,形成了证券、银行、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合并的、统一的监管体系。1998年4月,金融监督委员会成立,它隶属于总统办公室,是独立的监管部门。该委员会下设证券期货委员会(SFC)。1999年1月,银行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和信贷管理基金合并为金融监督院(FSS),它是金融监督委员会和证券期货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下设28个部门、4个办事处,约有1600名工作人员。金融监督院负责韩国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其目标是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保护投资者及存款人利益。
简单地说,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负责整个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以及批准机构设立等具体事务。财经部属于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与金融市场相关的重大政策,包括那些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大局的法规、政策。韩国银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图1)。
在金融监管体系下,韩国还有一系列自律组织及其管理体系。韩国证券行业主要的自律组织包括证券商协会、期货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资产运用协会四个机构。为减轻会员负担、降低成本,这四个机构进行了整合:前两者整合为一个机构,统一管理,整合后,原期货协会附属于证券商协会;后两者也正在整合之中,整合后,原资产运用协会将附属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图2)。
自律管理组织辅助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自律管理组织对证券业的管理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韩国还有其他证券相关机构:韩国证券托管院(KSD)是其全国惟一集中托管证券的机构;韩国证券信息公司(KOSCOM)肩负稳定股票市场的责任,同时也要完成最基本工作,如执行交易、下达交易指令、投资报告、网络服务等;韩国证券金融公司(KSFC)是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国内惟一可以提供证券贷款的机构;韩国上市公司协会(KLCA);科斯达克上市公司协会(KOSDAQCA)等。
综上所述,韩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框架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第二层次是自律组织的辅助监管,第三层次是其他证券相关机构的管理(图3)。
5项基本法规
5个主要的法规构成了韩国证券业的法律基础,这5个法规分别是:《证券交易法》(1962年)、《间接投资和资产管理法》(2003年)、《期货交易法》(1995年)、《公司外部审计法》(1980年)和《商业法》(1962年)。
《证券交易法》是韩国证券市场最基本的法律,它同时对所有证券相关机构的监管进行了规范。《间接投资和资产管理法》是韩国最新颁布的法律,它整合了《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法》、(1969年)和《证券投资公司法》(1998年),其颁布是出于金融体系从以银行为中心转换到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需要,也是遵从世界银行的规定。《期货交易法》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规范期货市场,该法自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改,最为瞩目的是2002年的修改,加重了对市场操纵和内部交易行为的惩罚。《商业法》是规范商贸和公司行为最基本的法律,为适应经济和市场的发展,该法律也不断地进行修改。
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为了明确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法律地位及其应负的责任,2002年,韩国对其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改。韩国金融监督院也授权给协会有关证券商职业行为等方面的调查权。根据修改的法规,协会有权进行如下工作:要求会员提交不公平交易报告:拥有对证券公司违法的怀疑权,并且如果证券公司违反法规,协会可以收取罚款:对违规的证券公司,协会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或执行其他权利。
协会的自律管理业务可分为固有业务、委任业务和其他业务。2001年4月,协会成立了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者保护计划和行业自律规则;制定和修改有关自律的法规;制定和修改会员公司经营中有关自律的规则;调查不公平交易或违法交易以及有关会员及其雇员违规的罚则等。目前,为确保自律管理的独立性,协会对委员会的治理结构进行了一定的改善,如,扩大自律管理委员会的决议范围、废除理事会的再审要求权、从外部选任自律委员会的委员长等。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向前推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各国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发挥自律管理的作用。在韩国,证券商协会发挥其行业自律职能呈现一些特点: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在对其进行授权从事相关业务的同时,一般都会修订相关法律,明确其法律地位并受法律保护;二是证券商协会在执行其自律、监管职能时,可以对违规单位或人员采取诸如限制、取消执业资格等惩罚措施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效。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有益做法。
整合以提高市场影响力
2005年1月,韩国证券市场进行了整合,原来的韩国证券交易所、韩国期货交易所和韩国创业板市场(KOSDAQ)合并为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KRX是一个综合性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单个股票期权、各种基金及投资信托、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黄金期货等。
事实上,韩国证券市场的合并是市场自发要求和政府主导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时至今日,期货和有价证券的某些交易品种已难以严格区分开来,KSE、KOFEX曾为相同的交易品种而发生争执和摩擦,其本身具有合并意愿。另一方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痛定思痛,确定实施全面对外开放,为提升国际竞争力、减少市场摩擦、完善市场功能,同时为便于制定法律、实施监管,韩国政府力主合并。KOSDAQ曾因股权等问题在合并之初表示强烈反对,所以韩国政府在三个市场合并之后非常注重保持各自的特征,同时也强调要进行统一管理。
毋庸置疑,韩国证券市场的整合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整合后的单一市场缺乏国内不同交易所间的竞争压力,有可能导致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另外,由于原KSE、KOSDAQ和KOFEX采用不同的系统,特别是KOFEX,利用的是从国外购买的系统,因此,系统整合成为市场整合的一个比较困难但又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这一整合仍在进行之中。
但这次整合对促进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成为世界主要的 资本市场之一将产生积极作用,其合并后的市场运行状况值得我们关注。
整合后市场活跃度居世界第三
合并后的韩国证券市场在全球证券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4年底,韩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在50多个世界交易所联盟会员国中排名第16位:成交金额排名第12位。与香港证券市场相比,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略低,但成交额高于前者,即韩国证券市场交易更加活跃。截至2005年7月,KSE市场上市公司为684家,市值505万亿韩元(4810亿美元);KOASAQ市场上市的公司有891家,市值50万亿韩元(470亿美元)。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盟的统计资料,2004年各主要证券市场换手率排名中,韩国证券市场名列纳斯达克和中国台湾证券市场之后,位居第三,约为140%。
从投资者结构看,韩国证券市场的全球化特征日渐明显。
截至2005年3月末,外国投资者持有韩国上市公司股票金额占KRX市价总额的40.1%(图4)。
与此同时,韩国证券市场已实现全面电算化,可进行实时交易:运用COSMOS系统(证券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实现实时市场监督;运用KINDS(韩国投资者信息披露网络)可实现实时信息披露。同时,韩国上市公司自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采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现代企业制度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得以显著改善。
积极吸引外国企业赴韩上市
KRX和韩国证券公司为吸引国外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赴韩国上市正在积极进行推广宣传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
目前,KRX正在与韩国有关政府部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吸引更多的外国优秀企业在韩国上市。例如,2004年12月起,KRX接受按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采用上述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必调整会计差异。另外,韩国将免除关于上市申请6个月之前必须与主承销商签订尽职调查合同的限制,这个限制若能得以取消,上市所需时间将缩短为3个月。
面临一系列挑战
随着进入门槛的降低,目前韩国证券公司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截至2005年6月,韩国拥有证券公司57家(含15家外资公司)、47家资产管理公司、86家咨询担保公司以及14家期货公司。而无差异的服务及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收入的过度依赖进一步加剧了竞争。由于网上交易的普及和竞争的加剧使得券商面临着各种服务费率降低的压力:韩国网上交易份额1998年为1.3%,2004年上升到57.6%,2005年6月底达到62%,远远超过了美国和日本;而券商的平均交易费率从1998年的0.49%降低为2004年的0.16%,至2005年6月进一步降低到0.09%。此外,中小券商面对IT系统升级的巨额费用,已不堪重负。
同时,外国证券公司和外国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截至2005年8月,韩国境内外证券公司的交易量已占总交易量的14.5%;KSE市场上,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42%。这也印证了韩国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整合及开放也使得韩国证券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资本流动使得韩国证券业肩负起激发国家经济增长潜力的重任;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及专业化、差别化是当前韩国证券业求发展的必经之路,而这一过程显得任重而道远;一系列会计丑闻的曝光、大宇集团的债务问题以及诸多不公正交易都使投资者信心遭到打击,重整和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也成为当前韩国证券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盈利模式问题
通过对韩国大宇证券公司和现代证券公司的实地访问,我们初步了解了韩国证券公司的一些情况。与中国证券公司相似,大多数韩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以经纪业务收入为主,其次为利息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中国一百多家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90%,中国证券公司“靠天吃饭”的窘境在2004年格外突出。但从现代证券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虽然经纪业务收入也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比64.2%),但其比重远低于中国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而且现代证券公司正在致力于拓展新业务、降低经纪业务比重,按其预算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该项业务占比将逐步降低为49.5%、45.87%和33.5%。
据介绍,为改善公司营业收入结构,现代证券一方面尝试拓展海外市场、增加投行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则通过大力发展咨询业务、中介业务来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目前其资产管理业务对公司净营业收入的贡献率超过6%。根据预算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逐步增加为14.6%、17.5%和21.8%。
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启示
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对外开放战略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开始了对金融体系的改革,从政府监管机构及其监管体系到行业自律组织及其自律管理体系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整合,调整之后的韩国证券业监督管理框架显得层次分明、脉络清晰。而面临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韩国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另一方面,正如闭关锁国不能发展经济一样,证券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实行对外开放。事实证明,外国金融机构和外国投资者对韩国证券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那么,对中国来说,立足当前国情、制定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战略、走国际化的道路应当被提上日程。
及时修订,完善法规,为金融改革提供良好法律环境
回顾韩国的金融改革,我们可以看到,韩国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会伴随着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韩国证券市场的5项基本法规从颁布之日至今无不经历了多次修改,甚至是重大变革。为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管理,2002年韩国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韩国证券商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法律地位及其应负的责任;20世纪90年代,韩国财经部确定了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之后,证券交易法等法律的修改内容开始集中于市场开放和金融及公司重组等方面。反观中国的情况,很多法律已严重滞后甚至成为金融改革的障碍,韩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政府的推动对金融改革至关重要
韩国证券市场的整合,一方面存在市场的自发要求,但另一方面,面对KOSDAQ的强烈反对及其他诸多需要协调的事项,没有政府的推动,很难快速促成市场整合。因此,任何国家,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都将对该国的金融改革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
证券市场错综复杂却又发展迅速,仅依靠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往往会使其力不从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恰当对其授权并委任给其力所能及的任务,包括监管和调查任务,反而能够事半功倍,甚至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目前,韩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开展对于韩国证券业海外市场的拓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韩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可分为两类,即政府监管机构和自律监督机构。政府监管机构主要为财经部(MOFE)和金融监督委员会(FSC)。自律监督机构主要为韩国证券商协会(KSDA)和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除证券监管机构外,韩国证券市场还有韩国证券托管院(KSD)等其他证券相关机构。
1998年4月之前,韩国财经部负责监管整个金融市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进行了金融改革,形成了证券、银行、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合并的、统一的监管体系。1998年4月,金融监督委员会成立,它隶属于总统办公室,是独立的监管部门。该委员会下设证券期货委员会(SFC)。1999年1月,银行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和信贷管理基金合并为金融监督院(FSS),它是金融监督委员会和证券期货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下设28个部门、4个办事处,约有1600名工作人员。金融监督院负责韩国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其目标是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保护投资者及存款人利益。
简单地说,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负责整个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以及批准机构设立等具体事务。财经部属于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与金融市场相关的重大政策,包括那些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大局的法规、政策。韩国银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图1)。
在金融监管体系下,韩国还有一系列自律组织及其管理体系。韩国证券行业主要的自律组织包括证券商协会、期货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资产运用协会四个机构。为减轻会员负担、降低成本,这四个机构进行了整合:前两者整合为一个机构,统一管理,整合后,原期货协会附属于证券商协会;后两者也正在整合之中,整合后,原资产运用协会将附属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图2)。
自律管理组织辅助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自律管理组织对证券业的管理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韩国还有其他证券相关机构:韩国证券托管院(KSD)是其全国惟一集中托管证券的机构;韩国证券信息公司(KOSCOM)肩负稳定股票市场的责任,同时也要完成最基本工作,如执行交易、下达交易指令、投资报告、网络服务等;韩国证券金融公司(KSFC)是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国内惟一可以提供证券贷款的机构;韩国上市公司协会(KLCA);科斯达克上市公司协会(KOSDAQCA)等。
综上所述,韩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框架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第二层次是自律组织的辅助监管,第三层次是其他证券相关机构的管理(图3)。
5项基本法规
5个主要的法规构成了韩国证券业的法律基础,这5个法规分别是:《证券交易法》(1962年)、《间接投资和资产管理法》(2003年)、《期货交易法》(1995年)、《公司外部审计法》(1980年)和《商业法》(1962年)。
《证券交易法》是韩国证券市场最基本的法律,它同时对所有证券相关机构的监管进行了规范。《间接投资和资产管理法》是韩国最新颁布的法律,它整合了《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法》、(1969年)和《证券投资公司法》(1998年),其颁布是出于金融体系从以银行为中心转换到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需要,也是遵从世界银行的规定。《期货交易法》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规范期货市场,该法自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改,最为瞩目的是2002年的修改,加重了对市场操纵和内部交易行为的惩罚。《商业法》是规范商贸和公司行为最基本的法律,为适应经济和市场的发展,该法律也不断地进行修改。
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为了明确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法律地位及其应负的责任,2002年,韩国对其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改。韩国金融监督院也授权给协会有关证券商职业行为等方面的调查权。根据修改的法规,协会有权进行如下工作:要求会员提交不公平交易报告:拥有对证券公司违法的怀疑权,并且如果证券公司违反法规,协会可以收取罚款:对违规的证券公司,协会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或执行其他权利。
协会的自律管理业务可分为固有业务、委任业务和其他业务。2001年4月,协会成立了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者保护计划和行业自律规则;制定和修改有关自律的法规;制定和修改会员公司经营中有关自律的规则;调查不公平交易或违法交易以及有关会员及其雇员违规的罚则等。目前,为确保自律管理的独立性,协会对委员会的治理结构进行了一定的改善,如,扩大自律管理委员会的决议范围、废除理事会的再审要求权、从外部选任自律委员会的委员长等。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向前推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各国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发挥自律管理的作用。在韩国,证券商协会发挥其行业自律职能呈现一些特点: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在对其进行授权从事相关业务的同时,一般都会修订相关法律,明确其法律地位并受法律保护;二是证券商协会在执行其自律、监管职能时,可以对违规单位或人员采取诸如限制、取消执业资格等惩罚措施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效。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有益做法。
整合以提高市场影响力
2005年1月,韩国证券市场进行了整合,原来的韩国证券交易所、韩国期货交易所和韩国创业板市场(KOSDAQ)合并为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KRX是一个综合性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单个股票期权、各种基金及投资信托、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黄金期货等。
事实上,韩国证券市场的合并是市场自发要求和政府主导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时至今日,期货和有价证券的某些交易品种已难以严格区分开来,KSE、KOFEX曾为相同的交易品种而发生争执和摩擦,其本身具有合并意愿。另一方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痛定思痛,确定实施全面对外开放,为提升国际竞争力、减少市场摩擦、完善市场功能,同时为便于制定法律、实施监管,韩国政府力主合并。KOSDAQ曾因股权等问题在合并之初表示强烈反对,所以韩国政府在三个市场合并之后非常注重保持各自的特征,同时也强调要进行统一管理。
毋庸置疑,韩国证券市场的整合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整合后的单一市场缺乏国内不同交易所间的竞争压力,有可能导致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另外,由于原KSE、KOSDAQ和KOFEX采用不同的系统,特别是KOFEX,利用的是从国外购买的系统,因此,系统整合成为市场整合的一个比较困难但又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这一整合仍在进行之中。
但这次整合对促进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成为世界主要的 资本市场之一将产生积极作用,其合并后的市场运行状况值得我们关注。
整合后市场活跃度居世界第三
合并后的韩国证券市场在全球证券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4年底,韩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在50多个世界交易所联盟会员国中排名第16位:成交金额排名第12位。与香港证券市场相比,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略低,但成交额高于前者,即韩国证券市场交易更加活跃。截至2005年7月,KSE市场上市公司为684家,市值505万亿韩元(4810亿美元);KOASAQ市场上市的公司有891家,市值50万亿韩元(470亿美元)。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盟的统计资料,2004年各主要证券市场换手率排名中,韩国证券市场名列纳斯达克和中国台湾证券市场之后,位居第三,约为140%。
从投资者结构看,韩国证券市场的全球化特征日渐明显。
截至2005年3月末,外国投资者持有韩国上市公司股票金额占KRX市价总额的40.1%(图4)。
与此同时,韩国证券市场已实现全面电算化,可进行实时交易:运用COSMOS系统(证券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实现实时市场监督;运用KINDS(韩国投资者信息披露网络)可实现实时信息披露。同时,韩国上市公司自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采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现代企业制度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得以显著改善。
积极吸引外国企业赴韩上市
KRX和韩国证券公司为吸引国外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赴韩国上市正在积极进行推广宣传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
目前,KRX正在与韩国有关政府部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吸引更多的外国优秀企业在韩国上市。例如,2004年12月起,KRX接受按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采用上述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必调整会计差异。另外,韩国将免除关于上市申请6个月之前必须与主承销商签订尽职调查合同的限制,这个限制若能得以取消,上市所需时间将缩短为3个月。
面临一系列挑战
随着进入门槛的降低,目前韩国证券公司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截至2005年6月,韩国拥有证券公司57家(含15家外资公司)、47家资产管理公司、86家咨询担保公司以及14家期货公司。而无差异的服务及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收入的过度依赖进一步加剧了竞争。由于网上交易的普及和竞争的加剧使得券商面临着各种服务费率降低的压力:韩国网上交易份额1998年为1.3%,2004年上升到57.6%,2005年6月底达到62%,远远超过了美国和日本;而券商的平均交易费率从1998年的0.49%降低为2004年的0.16%,至2005年6月进一步降低到0.09%。此外,中小券商面对IT系统升级的巨额费用,已不堪重负。
同时,外国证券公司和外国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截至2005年8月,韩国境内外证券公司的交易量已占总交易量的14.5%;KSE市场上,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42%。这也印证了韩国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整合及开放也使得韩国证券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资本流动使得韩国证券业肩负起激发国家经济增长潜力的重任;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及专业化、差别化是当前韩国证券业求发展的必经之路,而这一过程显得任重而道远;一系列会计丑闻的曝光、大宇集团的债务问题以及诸多不公正交易都使投资者信心遭到打击,重整和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也成为当前韩国证券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盈利模式问题
通过对韩国大宇证券公司和现代证券公司的实地访问,我们初步了解了韩国证券公司的一些情况。与中国证券公司相似,大多数韩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以经纪业务收入为主,其次为利息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中国一百多家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90%,中国证券公司“靠天吃饭”的窘境在2004年格外突出。但从现代证券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虽然经纪业务收入也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比64.2%),但其比重远低于中国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而且现代证券公司正在致力于拓展新业务、降低经纪业务比重,按其预算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该项业务占比将逐步降低为49.5%、45.87%和33.5%。
据介绍,为改善公司营业收入结构,现代证券一方面尝试拓展海外市场、增加投行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则通过大力发展咨询业务、中介业务来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目前其资产管理业务对公司净营业收入的贡献率超过6%。根据预算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逐步增加为14.6%、17.5%和21.8%。
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启示
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对外开放战略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开始了对金融体系的改革,从政府监管机构及其监管体系到行业自律组织及其自律管理体系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整合,调整之后的韩国证券业监督管理框架显得层次分明、脉络清晰。而面临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韩国所做的一系列改革,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另一方面,正如闭关锁国不能发展经济一样,证券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实行对外开放。事实证明,外国金融机构和外国投资者对韩国证券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那么,对中国来说,立足当前国情、制定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战略、走国际化的道路应当被提上日程。
及时修订,完善法规,为金融改革提供良好法律环境
回顾韩国的金融改革,我们可以看到,韩国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会伴随着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韩国证券市场的5项基本法规从颁布之日至今无不经历了多次修改,甚至是重大变革。为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管理,2002年韩国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韩国证券商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法律地位及其应负的责任;20世纪90年代,韩国财经部确定了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之后,证券交易法等法律的修改内容开始集中于市场开放和金融及公司重组等方面。反观中国的情况,很多法律已严重滞后甚至成为金融改革的障碍,韩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政府的推动对金融改革至关重要
韩国证券市场的整合,一方面存在市场的自发要求,但另一方面,面对KOSDAQ的强烈反对及其他诸多需要协调的事项,没有政府的推动,很难快速促成市场整合。因此,任何国家,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都将对该国的金融改革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
证券市场错综复杂却又发展迅速,仅依靠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往往会使其力不从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恰当对其授权并委任给其力所能及的任务,包括监管和调查任务,反而能够事半功倍,甚至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目前,韩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开展对于韩国证券业海外市场的拓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