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按照2009年建筑垃圾产生量4000万吨计算,北京每年都像是发生过一场大地震。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早已习惯了粗放模式的大拆大建,对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也是能熟视无睹。根据行业标准,拆除和建设都会产生不同数量的建筑垃圾。施工每一万平方米的房屋将产生500吨——600吨垃圾,如果拆除同样面积的旧建筑,垃圾产生量就将高达7000吨——1.2万吨。如果按照2009年建筑垃圾的产生量4000万吨计算,北京每年都像是发生过一场大地震。1995年的日本神户大地震产生建筑垃圾1850万吨,1999年的台湾地区大地震产生建筑垃圾2000万吨,唯一“无法比拟”的是产生了1.7亿吨建筑垃圾的汶川特大地震。
而今的中国城市,正面临着“十面围城”的困局;不是战争年代的金戈铁马,而是建筑垃圾的泛滥成灾。
建筑垃圾与城市的暗战
北京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展,垃圾处理设施也不断地外扩,从最初的四环、五环外移到六环,甚至河北等地。而建筑垃圾问题的加重,一场城市与建筑垃圾争夺土地的“搏杀”正在城市近郊上演。
北京市每年拆除的建筑垃圾多达 400万吨,如果按5米的高度堆放,一万吨建筑垃圾会占地2亩,那么400万吨建筑垃圾每年要占地800亩。可知道,中国国家体育场“鸟巢”建筑面积也就387亩,而北京市一年拆除建筑垃圾占去的地,盖两个鸟巢都还有富余。
作为“一个站在脚手架上的城市”的北京,建筑垃圾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2009年北京日产生活垃圾大概年产669万吨,而建筑垃圾却已达到4000万吨。北京有90%的垃圾进了填埋场,垃圾填埋一年要用掉500亩土地。北京现在约有17个垃圾处理场,而今年有10座到期垃圾处理设施将被陆续关闭。届时,北京每天大约有10770吨垃圾将面临无处堆放的窘境。
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很低,许多地区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侵占用地之外,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在堆放场经雨水渗透浸淋后,对城市地下水资源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危害。堆放场建筑垃圾产生的渗滤水一般为强碱性并且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硫化氢以及一定量的有机物。这种渗滤水下渗,可污染饮用水源;强碱性水质会破坏人体PH值平衡,诱发结石症;而重金属与硫化氢则可能致癌。
建筑垃圾及其渗滤水所含的有害物质对土壤会产生污染,会对土壤的污染包括改变土壤的物理结构和化学性质,影响植物营养吸收和生长;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破坏土壤内部的生态平衡;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累积,致使土壤中有害物质超标,妨碍植物生长,严重时甚至导致植物死亡;有害物质还会通过植物吸收,转移到果实体内,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此外,建筑垃圾携带的病菌还会传播疾病,对环境形成生物污染等。
建筑垃圾,这潜伏在城市的猛兽,在严重地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埋下隐忧。
“无约束”酿成“新城市公害”
“无人约束”,高世扬再三强调的这个词,也正是城市建筑垃圾问题的症结所在。据他调查,只有10%的建筑垃圾会被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其余的或被随意倾倒,或被运往非法运营的填埋地进行处理。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地理系高世扬博士曾用1年的时间,深入北京市各区县,对北京市建筑垃圾的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他得出了一组惊人的数据:在北京每年产生4000万吨建筑垃圾中,回收利用的还不到40%,其余都以填埋的方式进行简单处理。
这一数字远高于北京每年近700万吨的生活垃圾产出量。换句话说,就在我们为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焦头烂额时,建筑垃圾正如一头无人约束的猛兽,悄悄地吞噬着我们的城市。
建筑垃圾处理中的“无人约束“,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是根本原因。2006年原建设部即已出台《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总体显得力度不足。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第一个环节,而从分类到压缩、运输、堆肥、填埋要经历很多环节和复杂的工艺。但独具中国特色的是,这些都属于不同的分管部门,垃圾分类归城管委管,有害垃圾的处理却归环保局管,可回收垃圾归供销社管,过期药品属于药监局管……
政出多头的最后结果是遇着问题互踢皮球。自2000年开始,政府就在南京、广州等地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经历十余年的推广,我们的政府部门似乎仍然没有准备好。实际上,很多城市,除了在垃圾桶上标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外,其他环节几乎一片空白。
突破困局
我国每年因拆除建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2亿吨以上,新建建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大约1亿吨,两项合计约3亿吨。我国现有建筑400亿平方米,按照国际上建筑物使用周期100年计算,年均建筑拆除4亿平米,年均产生建筑垃圾5亿吨,加上建筑施工、建筑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合计6亿吨/年左右。
面对如此巨大规模的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却不足5%,而欧盟国家每年资源化率超过90%,甚至韩国、日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经达到97%以上。
人们不禁要问: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如此之低,是技术跟不上吗?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目前的问题不在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上。当前有些处理利用技术,我国甚至还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已有的处理技术已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启动。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主要症结在于政府政策的引导与落实上。由于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无法根本性地开展起来,有再好的技术也无用武之地。
而要突破目前城市建筑垃圾困局的关键,首先在于政府完善建筑垃圾的相关政策。
城市建筑垃圾问题,也曾一度困扰国土面积狭小,资源相对匮乏的日本。但,日本政府早在1977年就制定出《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后,1988年东京都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就已达到56%。在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出《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以进一步完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
从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成功经验中不难看出,建筑垃圾处理不能光靠技术与市场,政府立法与政策支持起着重要作用。立法先行,职能部门才能有所作为。对建筑垃圾的治理需有专门的立法,对现有法律法规则需进一步地完善,涵盖产生、收集、再生、应用的每一个环节,全程权责落实,才能彻底地摆脱如今建筑垃圾“无人约束”的尴尬局面。
建立一套严格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核制度,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治理。制造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首先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排放的书面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然后凭此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拆迁许可证。如没有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监管部门明确责任,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建设,建筑垃圾的制造者加强环保意识的学习,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践行环保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垃圾无遗漏地能够进入到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中,进行有效处理和再生利用。
政府出台扶植政策,培育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产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一个新兴的绿色产业。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在基础回填、再生混凝土及制品方面,已进行了大量有效的研究和实践应用。特别是在建筑垃圾再生砖领域,技术已基本趋于成熟,产品在工程实践中已有大量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
盘点国内外建筑垃圾治理的成功经验,建筑垃圾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面临的问题。对于建筑垃圾问题的成功治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制度支撑;建筑垃圾的治理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而建筑垃圾的治理常规化,则离不开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早已习惯了粗放模式的大拆大建,对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也是能熟视无睹。根据行业标准,拆除和建设都会产生不同数量的建筑垃圾。施工每一万平方米的房屋将产生500吨——600吨垃圾,如果拆除同样面积的旧建筑,垃圾产生量就将高达7000吨——1.2万吨。如果按照2009年建筑垃圾的产生量4000万吨计算,北京每年都像是发生过一场大地震。1995年的日本神户大地震产生建筑垃圾1850万吨,1999年的台湾地区大地震产生建筑垃圾2000万吨,唯一“无法比拟”的是产生了1.7亿吨建筑垃圾的汶川特大地震。
而今的中国城市,正面临着“十面围城”的困局;不是战争年代的金戈铁马,而是建筑垃圾的泛滥成灾。
建筑垃圾与城市的暗战
北京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展,垃圾处理设施也不断地外扩,从最初的四环、五环外移到六环,甚至河北等地。而建筑垃圾问题的加重,一场城市与建筑垃圾争夺土地的“搏杀”正在城市近郊上演。
北京市每年拆除的建筑垃圾多达 400万吨,如果按5米的高度堆放,一万吨建筑垃圾会占地2亩,那么400万吨建筑垃圾每年要占地800亩。可知道,中国国家体育场“鸟巢”建筑面积也就387亩,而北京市一年拆除建筑垃圾占去的地,盖两个鸟巢都还有富余。
作为“一个站在脚手架上的城市”的北京,建筑垃圾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2009年北京日产生活垃圾大概年产669万吨,而建筑垃圾却已达到4000万吨。北京有90%的垃圾进了填埋场,垃圾填埋一年要用掉500亩土地。北京现在约有17个垃圾处理场,而今年有10座到期垃圾处理设施将被陆续关闭。届时,北京每天大约有10770吨垃圾将面临无处堆放的窘境。
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很低,许多地区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侵占用地之外,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在堆放场经雨水渗透浸淋后,对城市地下水资源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危害。堆放场建筑垃圾产生的渗滤水一般为强碱性并且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硫化氢以及一定量的有机物。这种渗滤水下渗,可污染饮用水源;强碱性水质会破坏人体PH值平衡,诱发结石症;而重金属与硫化氢则可能致癌。
建筑垃圾及其渗滤水所含的有害物质对土壤会产生污染,会对土壤的污染包括改变土壤的物理结构和化学性质,影响植物营养吸收和生长;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破坏土壤内部的生态平衡;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累积,致使土壤中有害物质超标,妨碍植物生长,严重时甚至导致植物死亡;有害物质还会通过植物吸收,转移到果实体内,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此外,建筑垃圾携带的病菌还会传播疾病,对环境形成生物污染等。
建筑垃圾,这潜伏在城市的猛兽,在严重地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埋下隐忧。
“无约束”酿成“新城市公害”
“无人约束”,高世扬再三强调的这个词,也正是城市建筑垃圾问题的症结所在。据他调查,只有10%的建筑垃圾会被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其余的或被随意倾倒,或被运往非法运营的填埋地进行处理。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地理系高世扬博士曾用1年的时间,深入北京市各区县,对北京市建筑垃圾的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他得出了一组惊人的数据:在北京每年产生4000万吨建筑垃圾中,回收利用的还不到40%,其余都以填埋的方式进行简单处理。
这一数字远高于北京每年近700万吨的生活垃圾产出量。换句话说,就在我们为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焦头烂额时,建筑垃圾正如一头无人约束的猛兽,悄悄地吞噬着我们的城市。
建筑垃圾处理中的“无人约束“,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是根本原因。2006年原建设部即已出台《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总体显得力度不足。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第一个环节,而从分类到压缩、运输、堆肥、填埋要经历很多环节和复杂的工艺。但独具中国特色的是,这些都属于不同的分管部门,垃圾分类归城管委管,有害垃圾的处理却归环保局管,可回收垃圾归供销社管,过期药品属于药监局管……
政出多头的最后结果是遇着问题互踢皮球。自2000年开始,政府就在南京、广州等地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经历十余年的推广,我们的政府部门似乎仍然没有准备好。实际上,很多城市,除了在垃圾桶上标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外,其他环节几乎一片空白。
突破困局
我国每年因拆除建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2亿吨以上,新建建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大约1亿吨,两项合计约3亿吨。我国现有建筑400亿平方米,按照国际上建筑物使用周期100年计算,年均建筑拆除4亿平米,年均产生建筑垃圾5亿吨,加上建筑施工、建筑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合计6亿吨/年左右。
面对如此巨大规模的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却不足5%,而欧盟国家每年资源化率超过90%,甚至韩国、日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经达到97%以上。
人们不禁要问: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如此之低,是技术跟不上吗?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目前的问题不在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上。当前有些处理利用技术,我国甚至还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已有的处理技术已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启动。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主要症结在于政府政策的引导与落实上。由于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无法根本性地开展起来,有再好的技术也无用武之地。
而要突破目前城市建筑垃圾困局的关键,首先在于政府完善建筑垃圾的相关政策。
城市建筑垃圾问题,也曾一度困扰国土面积狭小,资源相对匮乏的日本。但,日本政府早在1977年就制定出《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后,1988年东京都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就已达到56%。在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出《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以进一步完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
从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成功经验中不难看出,建筑垃圾处理不能光靠技术与市场,政府立法与政策支持起着重要作用。立法先行,职能部门才能有所作为。对建筑垃圾的治理需有专门的立法,对现有法律法规则需进一步地完善,涵盖产生、收集、再生、应用的每一个环节,全程权责落实,才能彻底地摆脱如今建筑垃圾“无人约束”的尴尬局面。
建立一套严格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核制度,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治理。制造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首先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排放的书面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然后凭此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拆迁许可证。如没有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监管部门明确责任,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建设,建筑垃圾的制造者加强环保意识的学习,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践行环保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垃圾无遗漏地能够进入到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中,进行有效处理和再生利用。
政府出台扶植政策,培育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产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一个新兴的绿色产业。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在基础回填、再生混凝土及制品方面,已进行了大量有效的研究和实践应用。特别是在建筑垃圾再生砖领域,技术已基本趋于成熟,产品在工程实践中已有大量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
盘点国内外建筑垃圾治理的成功经验,建筑垃圾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面临的问题。对于建筑垃圾问题的成功治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制度支撑;建筑垃圾的治理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而建筑垃圾的治理常规化,则离不开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