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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极少数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惩罚抢夺方向盘的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给出了指导意见,以期遏制这股不良之风,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案情:一天,住在城南的62岁的张老伯乘坐公交车去看住在城北的小孙子。由于路途较远,张老伯在公交车上睡着了,醒后发现自己坐过了站,忙起身让公交车司机停车,司机告知张老伯只能到下一站停车,张老伯便与司机发生争吵,开始抢夺方向盘,并用拳头击打司机头部。情急之下,司机一把推开他,紧急刹车,造成车内6位乘客跌倒在地,张老伯头上也被磕出一个大血包。
说法:对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意见》明确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构成要件包括4个。一是犯罪主体,犯罪嫌疑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62岁的张老伯符合犯罪主体的标准。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中,张老伯作为一名成年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仍不顾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故意实施了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三是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中,张老伯抢夺方向盘,危及的是车上的其他乘客,以及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及行人的生命安全,具有不特定性。四是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行为应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本案中,张老伯实施的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显然与上述列举的危险行为性质相当。因此,张老伯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张老伯不满75周岁,量刑时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张老伯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日常生活中,老年人难免会遇到各种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这些事情,结果往往大相徑庭。老年人不妨多一些积极乐观的态度,避免发生那些害人又害己的极端行为。
案情:一天,住在城南的62岁的张老伯乘坐公交车去看住在城北的小孙子。由于路途较远,张老伯在公交车上睡着了,醒后发现自己坐过了站,忙起身让公交车司机停车,司机告知张老伯只能到下一站停车,张老伯便与司机发生争吵,开始抢夺方向盘,并用拳头击打司机头部。情急之下,司机一把推开他,紧急刹车,造成车内6位乘客跌倒在地,张老伯头上也被磕出一个大血包。
说法:对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意见》明确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构成要件包括4个。一是犯罪主体,犯罪嫌疑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62岁的张老伯符合犯罪主体的标准。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中,张老伯作为一名成年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仍不顾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故意实施了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三是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中,张老伯抢夺方向盘,危及的是车上的其他乘客,以及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及行人的生命安全,具有不特定性。四是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行为应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本案中,张老伯实施的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显然与上述列举的危险行为性质相当。因此,张老伯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张老伯不满75周岁,量刑时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张老伯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日常生活中,老年人难免会遇到各种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这些事情,结果往往大相徑庭。老年人不妨多一些积极乐观的态度,避免发生那些害人又害己的极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