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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被定义为女人时(大量研究解释了为什么女人是被定义出来的,这里不再赘述),她的幸福也被定义了。
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Language and gender: An introduction)
[英]玛丽塔尔博特(Mary Talbot)著,艾晓明、唐红梅、柯倩婷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英国学者玛丽塔尔博特(Mary Talbot)的《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虽然不论从装帧、内容到体例都是一本地道的“学术专著”,但其对一般读者的意义要远胜于对研究者。这本书的译者,中山大学的艾晓明教授在使用过本书的一些内容进行教学后,感叹令她印象最深的“是女生们的反应”,她认为这门课程开启了一个通道,让女生发出自己的声音。
作为一本导论,这本书对一般读者而言可以说是很好的“启蒙读物”,每种理论点到为止但有理有据;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其本身连贯的逻辑架构以及作者对所述理论的批判和质疑又能在为专业研究者提供一幅完整的思考画面的同时,激发他们的学术反思——在理解了语言在社会性别构建的过程中起到的重要角色后,反思日常的话语中暗藏着的权力关系。
这样的视角不仅是语言学和女性主义研究的议题,也为其他学科提供了反思空间,心理学便是一例。
近年来,发生在心理学界最大的事件,莫过于20世纪末由美国心理学会前会长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发起的积极心理学运动,这一运动的精神在于反对以往只针对“心理问题”进行研究的消极心理学模式(例如精神分析流派的研究范式),希望建构一种积极的心理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激发个体的活力与潜能,其核心在于对个体意义上的“幸福”的追求。
幸福,在心理学范畴的研究中常常用两个英文单词表示,一个是“happiness”,另一个是“well-being”,这两个单词从字面上看都很直观——“happiness”是“happy”这个形容词的名词化形式,而happy的含义再简单不过,快乐、愉快、高兴等积极的情绪体验都可以用happy表示;“well-being”直译成中文就是“好状态”,快乐、高兴是一种好状态,好状态也可以等同于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所以这两个词在西方研究中时常可以互换。积极心理学取向的研究者在使用实验方法进行有关幸福研究的时候,也常常将他们操作化为积极的情绪体验。
但有趣的是,当这两个词被翻译成中文,被叫做“幸福”的时候,含义就变得不那么直观了。我们能说幸福等同于快乐吗?恐怕很难。我们有时甚至相信幸福的结果常常出现在痛苦的体验中,比如一位父亲会说“我的工作本身毫无快乐可言,但是我感到幸福,因为艰苦赚来的钱可以让一家人吃饱穿暖”。这样的表述在汉语语境下是合理的、高尚的,说话者甚至能从这样的表述中感受到道德上的优越感。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快乐和幸福的意义极为相近,但是在这句话中二者却不能互换,这是因为这样的表述中包含了言说主体作为不同社会身份的心理体验——作为自主性的个体(一个痛苦的工作者)的体验和作为群体成员(一个承担家庭责任的父亲)的体验。“我”的幸福是建立在某种社会身份之上的,完全剥离社会身份而只谈快乐,虽然的确是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但是不能直接被说成幸福。这样看来,仅仅是用积极心理学取向中将积极情绪等同于幸福体验的模式来看汉语语境中的关于幸福的研究,就可能出现误解。
如果我们试图将问题简化,给幸福的心理体验一个特定的主体——女性的时候,这个问题会变的更加有趣。“什么是女人的幸福”?我们会发现,只要女性和幸福这两个关键词被放在一起时,这个问题就被“自动生成了”。这个时候我们还能像西方心理学的实验研究那样,直接将其等同于“女性的积极情绪吗” ?恐怕中文语境下,这种机械地对应更难成立。
毋容置疑,当我们描述“女人的幸福”的时候,首先进入我们脑海的是一些既定的范畴,例如:婚姻美满、家庭和睦、孩子听话……除此之外一些私人化的、与性别身份无关的描述也同样成立,比如“做自己喜欢的事”、“衣食无忧”……
但是有一些范畴却很难用幸福来表达,尤其是用“女人的幸福”来表达,例如“事业成功”、“按自己意愿选择单身”、“拒绝生育”、“与有妇之夫恋爱”以及“婚外情”……假使我们放弃道德评价,抛开偏见只是探讨作出如上这些选择的女性是否能从自己的选择中得到快乐的话,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就拿事业成功来说,女性获得事业成就时的快乐体验并不亚于男性,但如果只是事业成功,而没有所谓“美好家庭”做靠山的女性,在中国社会中却很难被评价为是“幸福”的。为了证实这种假设的可靠性,我们不妨在百度中同时搜索“女性”、“成功”和“幸福”这三个关键词,我们会发现很多条目都在探讨,“成功的女人如何走向幸福”这样的主题。这个主题的表述很有趣,因为它暗含了一个前提——成功未必能带来幸福。而这里的幸福,虽然没有明确定义,却都会被约定俗成地等同于“家庭幸福”,我们不禁要发问,在汉语语境下,女人的幸福是不是根本无法脱离家庭?而个体在追逐自我目标中体验到的快乐又是否能被称做幸福?
戴尔斯彭德1985年的著作《男人创造语言》中就曾说到“英语语言确实是男人创造的,它也依然主要是在男性的掌控下。”为说明这一观点,她举出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词语加以分析,其中母职(motherhood)一词就非常具有启发性。用斯彭德的话来说“社会……赋予母职以法定意义,它意味着女性的圆满,代表美好生活,而使妇女充满欢乐,忘乎所以”。母职这个词,在汉语语境下,其实单单用“母亲”这一再普通不过的称谓就已经能很好地概括。和英语语境一样,“母亲”一词被赋予了神圣、美好和快乐的意义,因而“做母亲是幸福的”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心理体验,即便问少女或者男人,他们同样可以很轻松地认同这一说法,而我们的大众传媒为了激发观众的共情心理,也同样依照这种约定俗成设置剧情发展。在美国最受欢迎的电视剧《老友记》中,我们可以发现,瑞秋发现自己怀孕的一刻,不仅仅是自己,连她的好朋友菲比和莫妮卡都高兴地流出眼泪来;而在莫妮卡得知自己不能生育时,不仅仅是她和丈夫钱德勒痛苦难耐,连在场观众的反应也是唏嘘不已。新生命的降临永远是作为母亲这个身份无法替代的幸福体验,这是任何文艺作品中和日常话语中很难打破的一个规律。
但问题是这种规律是否与现实生活相吻合呢?事实是,在最近关于产后抑郁症的调查中,有10% —20%的妇女被诊断为产后抑郁症,且不说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经历的歧视待遇(这个主题在《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的第八章中还有更详细的论述),单是生理痛苦和产后因为身体激素水平等原因带来的抑郁体验已经让很多女性苦不堪言,生育本身其实并没有多少快乐可言,但不管是生育者本身还是旁观者却都将其视为“一个女人人生中最大的幸福”,这足以说明,“幸福”这种体验,至少在汉语语境下,并不像心理学家想的那么简单,只是基于个体心理体验而已。它变成了一种社会话语构建出的“体验规范”,让一切关于“生育不幸福”的话语从日常用语和大众传媒中消失,使得这种不合理但却基于个体感受的个人体验变得从语言的角度看不合理。这就好像《1984》中所描述的思想机器,通过消除一些语言去消除人们的相关思想,让即便是痛苦难耐、毫无乐趣可言的生育过程被描述成“幸福”的,注意,是幸福的,而不是开心舒服的。
不过,虽然斯彭德的分析方法确实能够为我们打开一扇天窗,发现一直存在而被我们忽略的“星空”,但是就如塔尔博特所言,斯彭德的论述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语言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就像前面分析的,虽然我们可能很容易接受“生育对女人而言是幸福的”这一论调,但我们可以轻易发现,这样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总是成立,我们同样能看到有人在按照“自己的价值观”,选择做“女强人”、“剩女”或者“小三”,虽然这些身份在他人眼中并非“幸福的”,但她们同样会这样选择。由此可见,一味强调语言在性别中的不对称,以此来强调男性主控的模式似乎还是过于简单。在这个问题上,斯彭德的主张更倾向于从后结构的视角去看话语对社会性别的建构。
这就不得不再回到心理学研究,2010年末,清华大学心理系主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彭凯平教授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新年论坛上介绍了自己关于幸福的最新研究,他发现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会感到更幸福。这个结论让问题变得更容易解释。结合我们当前讨论的问题,生育虽然是一件痛苦的事,但是如果这是基于自己在没有任何人强迫下作出的选择,是“自由意志”的产物的话,那么幸福感会从这个自主选择人生与命运的过程中获得。这样的解释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语言并不像斯彭德那里描述的如同“铁板一块”。不过这引发了一个更有趣的话题,这里所说的自由意志等同于我们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吗?通过彭教授对实验变量操作定义的详细介绍,我们不难发现,这里所说的自由意志更多地代表一种“自由意志信念”,也即我相信我的人生是由自己掌控和选择的。这种信念的产生源于人们是作为社会主体开始其生存的,人的身份看似不证自明,因此我们会产生自我由自己决定的幻觉,这种幻觉被法国话语分析者米歇尔佩切克斯(Michel Pêcheux)称做“孟乔森效应(Munchausen effect)”。这种幻觉使我们不承认我们是由几乎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因素构成的,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们在话语中被定义和解释着。当一个人被定义为女人时(大量研究解释了为什么女人是被定义出来的,这里不再赘述),她的幸福也被定义了,这种对幸福的定义很难摆脱她被语言所建构出的社会属性——女人,而独立存在。正如塔尔博特所分析的“我们既被其他话语谈论或书写,我们本身也是谈论者、聆听者、作者和读者。我们都是‘受到抑制的认知者’和被拘束的行为人。我们认为自己是掌握了语言、能够独立思考、自主决定的个人,这种自我感觉是在话语中形成的。”
所以当一个女人说“我选择的生活是做一个好太太好母亲,因为家庭生活让我感到幸福”的时候,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所说的幸福,是基于一种能够自主选择人生的幻觉,其实选择本身在她从学会说话那天开始已经在不断建构逐步成形,只是此时此刻她为自己的选择找到了解释的理由而已。在心理学中,有太多实验证明,我们的选择先于认知加工产生,例如道德判断,那么这里先于选择产生的幸福感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样分析下来,幸福这个美好的词被解析得消极悲观,这并不符合积极心理学倡导的精神。其实塔尔博特在《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这本书中,最想强化给读者的一个信念是“尽管自我决定是一种幻觉,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自我构成是被动的。人不仅仅受各种影响,而且也主动地建构自我。”她所主张的语言不是铁板一块,男女性别之间的权利关系也不是静止不变的,自我更是可以建构的。这种积极的观点完全不像以往女性主义研究者悲观的论调,倒是有了一些积极心理学家所倡导的精神。如此看来,被话语所建构出的女性幸福,同样可以被建构出新的含义,即便自主选择是一种幻觉,这种幻觉也可以产生新的内涵。从这个角度看,女性主义话语分析不仅仅是心理学等学科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工具,它同时具有现实的创造性。同样跳出幸福话语设下的圈套,个体仍旧存在寻求基于自我感受的幸福体验的可能。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责任编辑 王倩)
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Language and gender: An introduction)
[英]玛丽塔尔博特(Mary Talbot)著,艾晓明、唐红梅、柯倩婷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英国学者玛丽塔尔博特(Mary Talbot)的《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虽然不论从装帧、内容到体例都是一本地道的“学术专著”,但其对一般读者的意义要远胜于对研究者。这本书的译者,中山大学的艾晓明教授在使用过本书的一些内容进行教学后,感叹令她印象最深的“是女生们的反应”,她认为这门课程开启了一个通道,让女生发出自己的声音。
作为一本导论,这本书对一般读者而言可以说是很好的“启蒙读物”,每种理论点到为止但有理有据;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其本身连贯的逻辑架构以及作者对所述理论的批判和质疑又能在为专业研究者提供一幅完整的思考画面的同时,激发他们的学术反思——在理解了语言在社会性别构建的过程中起到的重要角色后,反思日常的话语中暗藏着的权力关系。
这样的视角不仅是语言学和女性主义研究的议题,也为其他学科提供了反思空间,心理学便是一例。
近年来,发生在心理学界最大的事件,莫过于20世纪末由美国心理学会前会长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发起的积极心理学运动,这一运动的精神在于反对以往只针对“心理问题”进行研究的消极心理学模式(例如精神分析流派的研究范式),希望建构一种积极的心理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激发个体的活力与潜能,其核心在于对个体意义上的“幸福”的追求。
幸福,在心理学范畴的研究中常常用两个英文单词表示,一个是“happiness”,另一个是“well-being”,这两个单词从字面上看都很直观——“happiness”是“happy”这个形容词的名词化形式,而happy的含义再简单不过,快乐、愉快、高兴等积极的情绪体验都可以用happy表示;“well-being”直译成中文就是“好状态”,快乐、高兴是一种好状态,好状态也可以等同于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所以这两个词在西方研究中时常可以互换。积极心理学取向的研究者在使用实验方法进行有关幸福研究的时候,也常常将他们操作化为积极的情绪体验。
但有趣的是,当这两个词被翻译成中文,被叫做“幸福”的时候,含义就变得不那么直观了。我们能说幸福等同于快乐吗?恐怕很难。我们有时甚至相信幸福的结果常常出现在痛苦的体验中,比如一位父亲会说“我的工作本身毫无快乐可言,但是我感到幸福,因为艰苦赚来的钱可以让一家人吃饱穿暖”。这样的表述在汉语语境下是合理的、高尚的,说话者甚至能从这样的表述中感受到道德上的优越感。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快乐和幸福的意义极为相近,但是在这句话中二者却不能互换,这是因为这样的表述中包含了言说主体作为不同社会身份的心理体验——作为自主性的个体(一个痛苦的工作者)的体验和作为群体成员(一个承担家庭责任的父亲)的体验。“我”的幸福是建立在某种社会身份之上的,完全剥离社会身份而只谈快乐,虽然的确是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但是不能直接被说成幸福。这样看来,仅仅是用积极心理学取向中将积极情绪等同于幸福体验的模式来看汉语语境中的关于幸福的研究,就可能出现误解。
如果我们试图将问题简化,给幸福的心理体验一个特定的主体——女性的时候,这个问题会变的更加有趣。“什么是女人的幸福”?我们会发现,只要女性和幸福这两个关键词被放在一起时,这个问题就被“自动生成了”。这个时候我们还能像西方心理学的实验研究那样,直接将其等同于“女性的积极情绪吗” ?恐怕中文语境下,这种机械地对应更难成立。
毋容置疑,当我们描述“女人的幸福”的时候,首先进入我们脑海的是一些既定的范畴,例如:婚姻美满、家庭和睦、孩子听话……除此之外一些私人化的、与性别身份无关的描述也同样成立,比如“做自己喜欢的事”、“衣食无忧”……
但是有一些范畴却很难用幸福来表达,尤其是用“女人的幸福”来表达,例如“事业成功”、“按自己意愿选择单身”、“拒绝生育”、“与有妇之夫恋爱”以及“婚外情”……假使我们放弃道德评价,抛开偏见只是探讨作出如上这些选择的女性是否能从自己的选择中得到快乐的话,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就拿事业成功来说,女性获得事业成就时的快乐体验并不亚于男性,但如果只是事业成功,而没有所谓“美好家庭”做靠山的女性,在中国社会中却很难被评价为是“幸福”的。为了证实这种假设的可靠性,我们不妨在百度中同时搜索“女性”、“成功”和“幸福”这三个关键词,我们会发现很多条目都在探讨,“成功的女人如何走向幸福”这样的主题。这个主题的表述很有趣,因为它暗含了一个前提——成功未必能带来幸福。而这里的幸福,虽然没有明确定义,却都会被约定俗成地等同于“家庭幸福”,我们不禁要发问,在汉语语境下,女人的幸福是不是根本无法脱离家庭?而个体在追逐自我目标中体验到的快乐又是否能被称做幸福?
戴尔斯彭德1985年的著作《男人创造语言》中就曾说到“英语语言确实是男人创造的,它也依然主要是在男性的掌控下。”为说明这一观点,她举出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词语加以分析,其中母职(motherhood)一词就非常具有启发性。用斯彭德的话来说“社会……赋予母职以法定意义,它意味着女性的圆满,代表美好生活,而使妇女充满欢乐,忘乎所以”。母职这个词,在汉语语境下,其实单单用“母亲”这一再普通不过的称谓就已经能很好地概括。和英语语境一样,“母亲”一词被赋予了神圣、美好和快乐的意义,因而“做母亲是幸福的”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心理体验,即便问少女或者男人,他们同样可以很轻松地认同这一说法,而我们的大众传媒为了激发观众的共情心理,也同样依照这种约定俗成设置剧情发展。在美国最受欢迎的电视剧《老友记》中,我们可以发现,瑞秋发现自己怀孕的一刻,不仅仅是自己,连她的好朋友菲比和莫妮卡都高兴地流出眼泪来;而在莫妮卡得知自己不能生育时,不仅仅是她和丈夫钱德勒痛苦难耐,连在场观众的反应也是唏嘘不已。新生命的降临永远是作为母亲这个身份无法替代的幸福体验,这是任何文艺作品中和日常话语中很难打破的一个规律。
但问题是这种规律是否与现实生活相吻合呢?事实是,在最近关于产后抑郁症的调查中,有10% —20%的妇女被诊断为产后抑郁症,且不说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经历的歧视待遇(这个主题在《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的第八章中还有更详细的论述),单是生理痛苦和产后因为身体激素水平等原因带来的抑郁体验已经让很多女性苦不堪言,生育本身其实并没有多少快乐可言,但不管是生育者本身还是旁观者却都将其视为“一个女人人生中最大的幸福”,这足以说明,“幸福”这种体验,至少在汉语语境下,并不像心理学家想的那么简单,只是基于个体心理体验而已。它变成了一种社会话语构建出的“体验规范”,让一切关于“生育不幸福”的话语从日常用语和大众传媒中消失,使得这种不合理但却基于个体感受的个人体验变得从语言的角度看不合理。这就好像《1984》中所描述的思想机器,通过消除一些语言去消除人们的相关思想,让即便是痛苦难耐、毫无乐趣可言的生育过程被描述成“幸福”的,注意,是幸福的,而不是开心舒服的。
不过,虽然斯彭德的分析方法确实能够为我们打开一扇天窗,发现一直存在而被我们忽略的“星空”,但是就如塔尔博特所言,斯彭德的论述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语言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就像前面分析的,虽然我们可能很容易接受“生育对女人而言是幸福的”这一论调,但我们可以轻易发现,这样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总是成立,我们同样能看到有人在按照“自己的价值观”,选择做“女强人”、“剩女”或者“小三”,虽然这些身份在他人眼中并非“幸福的”,但她们同样会这样选择。由此可见,一味强调语言在性别中的不对称,以此来强调男性主控的模式似乎还是过于简单。在这个问题上,斯彭德的主张更倾向于从后结构的视角去看话语对社会性别的建构。
这就不得不再回到心理学研究,2010年末,清华大学心理系主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彭凯平教授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新年论坛上介绍了自己关于幸福的最新研究,他发现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会感到更幸福。这个结论让问题变得更容易解释。结合我们当前讨论的问题,生育虽然是一件痛苦的事,但是如果这是基于自己在没有任何人强迫下作出的选择,是“自由意志”的产物的话,那么幸福感会从这个自主选择人生与命运的过程中获得。这样的解释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语言并不像斯彭德那里描述的如同“铁板一块”。不过这引发了一个更有趣的话题,这里所说的自由意志等同于我们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吗?通过彭教授对实验变量操作定义的详细介绍,我们不难发现,这里所说的自由意志更多地代表一种“自由意志信念”,也即我相信我的人生是由自己掌控和选择的。这种信念的产生源于人们是作为社会主体开始其生存的,人的身份看似不证自明,因此我们会产生自我由自己决定的幻觉,这种幻觉被法国话语分析者米歇尔佩切克斯(Michel Pêcheux)称做“孟乔森效应(Munchausen effect)”。这种幻觉使我们不承认我们是由几乎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因素构成的,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们在话语中被定义和解释着。当一个人被定义为女人时(大量研究解释了为什么女人是被定义出来的,这里不再赘述),她的幸福也被定义了,这种对幸福的定义很难摆脱她被语言所建构出的社会属性——女人,而独立存在。正如塔尔博特所分析的“我们既被其他话语谈论或书写,我们本身也是谈论者、聆听者、作者和读者。我们都是‘受到抑制的认知者’和被拘束的行为人。我们认为自己是掌握了语言、能够独立思考、自主决定的个人,这种自我感觉是在话语中形成的。”
所以当一个女人说“我选择的生活是做一个好太太好母亲,因为家庭生活让我感到幸福”的时候,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所说的幸福,是基于一种能够自主选择人生的幻觉,其实选择本身在她从学会说话那天开始已经在不断建构逐步成形,只是此时此刻她为自己的选择找到了解释的理由而已。在心理学中,有太多实验证明,我们的选择先于认知加工产生,例如道德判断,那么这里先于选择产生的幸福感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样分析下来,幸福这个美好的词被解析得消极悲观,这并不符合积极心理学倡导的精神。其实塔尔博特在《语言与社会性别导论》这本书中,最想强化给读者的一个信念是“尽管自我决定是一种幻觉,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自我构成是被动的。人不仅仅受各种影响,而且也主动地建构自我。”她所主张的语言不是铁板一块,男女性别之间的权利关系也不是静止不变的,自我更是可以建构的。这种积极的观点完全不像以往女性主义研究者悲观的论调,倒是有了一些积极心理学家所倡导的精神。如此看来,被话语所建构出的女性幸福,同样可以被建构出新的含义,即便自主选择是一种幻觉,这种幻觉也可以产生新的内涵。从这个角度看,女性主义话语分析不仅仅是心理学等学科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工具,它同时具有现实的创造性。同样跳出幸福话语设下的圈套,个体仍旧存在寻求基于自我感受的幸福体验的可能。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