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定律”:我国古代“并税式”赋税改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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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定律”揭示了我国古代历次赋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项杂派税收并入正项税收中的现象,这种赋税改革模式又称之为“并税式”改革.“并税式”改革通过杂派的正项化、赋役的货币化以及负担的均平化实现了中央在财权和财力上的扩张,中央的“加赋”与地方的“减负”是“并税式”改革得以向前推进的动力.“并税式”改革使中央获得绝对比重财政收入的同时造成地方财力的不足,使得地方政府私征不断而百姓负担加重,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了由“陋规”架起的利益链导致了吏治的腐败与国家财政监督体系的失效,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难以得到有效体现,最终影响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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