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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为3大板块,共14条细则。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企业降低能源要素成本,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随着《实施细则》的实施,将全面深化成都市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企业享受更多的能源政策红利,将吸引更多企业及项目落户成都,不断提升产业的影响力、带动力、竞争力。
一、创新能源要素供给,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始终秉持改革创新的理念,寻求能源要素供给模式上的突破,着力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培育地方售电公司。成都市已与国电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国电集团公司的水电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培育配售电市场主体,组建综合能源公司,开展配售电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壮大。
积极争取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就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能政策范围而言,目前,全省大工业用户年用电量达到600万千瓦时、新兴产业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企业,允许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增量即享受富余电量。2016年,成都市有149家企业签订了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达90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8亿元;70家企业享受了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用电成本3413万元;2017年成都市共有257家企业纳入直购电交易。下一步,成都市将积极争取省上支持,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鼓励成都市产业园区和企业通过联合、打捆等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给予用电企业更多选择,尽可能降低用电成本。
实行“同网同价”。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2017年7月1日起,四川电网大工业用电目录电价降低1.2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降低1.87分/千瓦时。四川电网将实现“同网同价”,12个原地方电网公司由四川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从2017年7月1日起,其目录销售电价降至四川电网直供区水平,大工业电价叠加降低2.13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降低1.87分/千瓦时。
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实施细则》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市经信委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目前,全市直供天然气工业大用户已有40家,年供应天然气16.8亿立方米,占工业用气的58.54%,其直供价格在1.65-1.78元/立方米,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有效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为重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入手,通过推进电能替代,削减高污染能源消费,为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优质的能源保障,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强力推进电能替代。成都市将进一步促进“以电代煤”,通过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现有在用的484台燃煤锅炉全面实施“以电代煤”;促进“以电代油”,推动汽车行业能源消费改造;促进“以电代气”,推动生活餐饮领域消费能源改造;对市域内碳烧烤、火锅店进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全面实现“以电代气”和“以电代煤”。
合理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成都市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能源供应方式,改变企业从传统各自单一供能方式为园区统一集中供能方式,减轻能源负荷中心的能源供应压力。同时,支持第三方能源服务公司参与承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减少企业在能源供应保障上的管理成本。此外,成都市放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三、实施能源精准支持,降低企业能源要素成本
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降低企业能源方面的成本,着力打造能源要素成本“洼地”,提升企业成本竞争优势,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实施电价精准服务。通过综合能源公司统一集中调度供应,对成都市“东进”“南拓”等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配售电试点,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区域内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对落户该片区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用能服务;对成都市電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支柱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以及大数据、IT等高载电产业实施定制化优价服务。同时,鼓励综合能源公司直接与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签订优价购售电合同,让更多实体经济享受到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成果;对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精准服务,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政策优惠。目前,四川电网2017-2019年监管周期分电压等级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实施。输配电价的核定,为更好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打下了基础,成都市将严格执行。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根据电压等级不同,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1090元到0.1998元不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3967元到0.4453元不等。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制订具体气价优惠方案。对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且纳入成都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企业用户,支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订具体气价优惠方案,采取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实施优惠。
缩短预付费和结算周期。市经信委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支持成都市企业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以减轻用气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严格成本监审,科学核定配气价格。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实施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科学制定配气价格,如果核定的综合配气价格低于现行燃气经营企业综合购销差,差额部分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特别是工业配气价格。
建立价格浮动机制。为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成都市将持续协调、支持上游供气单位与下游燃气经营企业通过谈判、协商等多种形式,建立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浮动机制,达到上浮和下浮的对等。
一、创新能源要素供给,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始终秉持改革创新的理念,寻求能源要素供给模式上的突破,着力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培育地方售电公司。成都市已与国电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国电集团公司的水电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培育配售电市场主体,组建综合能源公司,开展配售电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壮大。
积极争取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就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能政策范围而言,目前,全省大工业用户年用电量达到600万千瓦时、新兴产业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企业,允许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增量即享受富余电量。2016年,成都市有149家企业签订了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达90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8亿元;70家企业享受了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用电成本3413万元;2017年成都市共有257家企业纳入直购电交易。下一步,成都市将积极争取省上支持,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鼓励成都市产业园区和企业通过联合、打捆等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给予用电企业更多选择,尽可能降低用电成本。
实行“同网同价”。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2017年7月1日起,四川电网大工业用电目录电价降低1.2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降低1.87分/千瓦时。四川电网将实现“同网同价”,12个原地方电网公司由四川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从2017年7月1日起,其目录销售电价降至四川电网直供区水平,大工业电价叠加降低2.13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降低1.87分/千瓦时。
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实施细则》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市经信委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目前,全市直供天然气工业大用户已有40家,年供应天然气16.8亿立方米,占工业用气的58.54%,其直供价格在1.65-1.78元/立方米,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有效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为重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入手,通过推进电能替代,削减高污染能源消费,为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优质的能源保障,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强力推进电能替代。成都市将进一步促进“以电代煤”,通过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现有在用的484台燃煤锅炉全面实施“以电代煤”;促进“以电代油”,推动汽车行业能源消费改造;促进“以电代气”,推动生活餐饮领域消费能源改造;对市域内碳烧烤、火锅店进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全面实现“以电代气”和“以电代煤”。
合理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成都市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能源供应方式,改变企业从传统各自单一供能方式为园区统一集中供能方式,减轻能源负荷中心的能源供应压力。同时,支持第三方能源服务公司参与承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减少企业在能源供应保障上的管理成本。此外,成都市放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三、实施能源精准支持,降低企业能源要素成本
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降低企业能源方面的成本,着力打造能源要素成本“洼地”,提升企业成本竞争优势,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实施电价精准服务。通过综合能源公司统一集中调度供应,对成都市“东进”“南拓”等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配售电试点,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区域内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对落户该片区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用能服务;对成都市電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支柱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以及大数据、IT等高载电产业实施定制化优价服务。同时,鼓励综合能源公司直接与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签订优价购售电合同,让更多实体经济享受到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成果;对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精准服务,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政策优惠。目前,四川电网2017-2019年监管周期分电压等级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实施。输配电价的核定,为更好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打下了基础,成都市将严格执行。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根据电压等级不同,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1090元到0.1998元不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3967元到0.4453元不等。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制订具体气价优惠方案。对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且纳入成都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企业用户,支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订具体气价优惠方案,采取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实施优惠。
缩短预付费和结算周期。市经信委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支持成都市企业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以减轻用气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严格成本监审,科学核定配气价格。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实施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科学制定配气价格,如果核定的综合配气价格低于现行燃气经营企业综合购销差,差额部分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特别是工业配气价格。
建立价格浮动机制。为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成都市将持续协调、支持上游供气单位与下游燃气经营企业通过谈判、协商等多种形式,建立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浮动机制,达到上浮和下浮的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