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也作出相应的规定,然在司法实践和理论设计中,关于辩护人的调查取证仍存在大量问题,急需完善。本文认为,应该从将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延伸到侦查阶段,赋予辩护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调查取证权,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使辩护人实质上、而不是从形式上拥有调查取证权等三方面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