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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是对93年《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也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新《公司法》不论是在立法理念上,还是在一些具体规则的制定上,都较过去做出了很大的变动。商业银行作为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其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并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拟就新公司法对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影响,及银行对策做一番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