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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3日,第三人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下称南海舰队)签订《购船合同书》,约定,南海舰队同意将退役的300吨冷藏船“南冷975号”船拨给第三人,售价为人民币28万元,在湛江交船;第三人所购该船只限于拆解或营运,严禁转手倒卖……。该台同落款一方盖具“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退役报废装备处理专用章”,另一方由第三人盖具其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