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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职院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对高职院校预算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立一套适合高职院校的两级预算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学院等单位的办学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从而增强各学院的经济能力和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构建两级预算管理体系,将各院系及部门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部门及院系支出实行分项目管理、总额包干、独立核算。
一、预算编制
高职院校的校内预算管理即院系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是在部门预算基础上进行的,在学校部门预算的总体框架下再进行细分。预算编制主要分成两部分进行:独立核算的二级院系和非独立核算的行政及其他教辅部门。
(一)二级院系预算的编制 以二级管理的院系为编制主体,各院系须同时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院系收入预算的编制。各院系的预算收入由两部分组成:学校下拨资金和院系自筹资金。学校下拨的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专项资金。人员支出主要指除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政策性支出以外部分包括校内津贴、超课时、班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加班费、外聘教师费、临时人员费用等,公用支出包括了各类办公、差旅、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专项资金主要指学校用于支持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其他具有导向性的专项补贴如鼓励院系成立科研所、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
在收入预算编制中,由于各院系学生规模、师资规模及结构、承担的教学任务等方面不均衡,因此预算分配时应采用以生均拨款为主,其他拨款为辅的模式。首先按学生人数下拨经费,其次根据各院系的实际情况下拨补助经费,最后根据学校教育发展的导向性下拨专项补贴。各院系的自筹资金(主要是各项创收),动用创收结余资金安排各项支出的,须纳入各院系的预算管理。
(2)院系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院系的预算支出由七部分组成:人员支出、教科研支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支出、师资队伍建设支出、学生事务管理支出、业务招待支出、其他支出。
院系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安排其他支出。由学院自己决定教师聘任人数和职位及其他管理,将人事改革和财务改革相统一,充分给予院系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二)其他校内预算的编制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即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社保,以及非独立核算部门职工的校内津补贴、加班费等其他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即离退休费、学生的奖助学金、职工的福利支出、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支出,即行政部门以及教辅部门的公务经费、执行部门职能的业务经费,以及不分部门的学校的运行经费如水电、物业管理费;专项性事务支出,即下个预算年度将要发生不属于经常性业务的支出,如校庆活动、教学评估等;发展性支出,即学校用于教学改革、重点学科发展、实验实训室建设等重点项目;机动资金,即学校内部预算须留出机动资金,用于安排预算以外的用款,保证整个学校的平稳运行。
(三)校内预算的编制流程 校内预算的预算年度一般和财务年度一致,都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时间一般选择在部门预算“二上”结束以后,一般在11月中旬,这个时候下年度的预算总体框架已经成型,可以在此基础上给各院系、部门下达年度预算目标、控制数等,由各院系部门根据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初步编制预算草案;12月上旬,财务处对院系、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核,有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协助各院系、部门完成初步预算方案的制定,然后进行汇总,对汇总后的校内预算方案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12月中旬提交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12月下旬预算方案提交党委会审定后,下年初可下达院系、部门执行。
二、预算执行管理
(一)预算的执行 主要包括:一是为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财务处应事先制定校内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二级院系的院系负责人作为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应认识到在统管人、财、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印的责任。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增加个人收入。另外每个二级院系最好有专门的财务联络员,协助院系负责人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的反馈意见能够及时的传达。三是财务人员也要对照执行校内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及时反馈在预算执行的问题,定期做预算执行分析,对执行异常的院系提前预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校领导汇报。
(二)预算的调整 由于校内预算是在部门预算“二下”之前编制完成的,“二下”数据的调整有可能导致整个校内预算的调整,另外对于一些没有预算的突发性工作、一些必须进行的工作调整,因此可以选择在年中,一般上半学期结束后对预算进行一次中期调整。预算调整需各院系、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提交调整方案,由财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三)预算结余资金的安排人员经费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公用经费以及教学业务经费结余部分可作为院系下一年度的发展资金,行政部门、教辅部门的公用经费和教学业务经费原则上都收回。专项资金可跨年度使用,等项目结束后,结余部分年底收回。
三、预算监督
在充分赋予院系人、财、物各项管理权的同时,学校为确保校内预算符合学校发展方向,确保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应对校内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执行结果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院系财务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一是校财经领导小组的预算控制;二是院系二级教代会、党组织的预算及执行控制;三是财务处的动态监控;四是校内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如图1所示。
(一)校财经领导小组的预算控制 校财经领导小组对两级财务预算的管理办法及预算控制指标数进行审定。并根据管理办法从宏观层面对校内预算进行控制,确保校内预算的编制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方向,审定校内预算方案。
(二)财务的动态监控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处报销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报销过程中不但要审核票据的合法、有效性,签字审批是否齐备,还要审核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管理办法,为其他预算监督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询各项财务信息,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计部门可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控制。财务按月向分管领导及各二级院系提供相关财务统计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三)审计监督为确保整个预算执行的合理、合法,加大监督力度,审计部门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审计部门不参加预算的编制工作,只参与预算执行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分为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式,在财务年度末对二级院系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各院系、部门的大额支付,在支付以前先经审计部门审核。
(四)二级教代会、党组织监督 院系财务预算,须进过党组讨论和二级教代会的审议批准。特别是一些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用的支出项目(如校内津贴、职工福利支出项目、创收结余的分配使用方案)必须要经过二级教代会审议批准。党组织和二级教代会有权力对学院的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预算执行效果的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整个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实际执行数和预算数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财务处要对照各院系、部门的预算认真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二)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估考核 建立一套适合的考核评估机制,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管理目标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如对下列指标进行评价: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教科研成果、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主要实验设备的使用情况、学生的技能考试、就业、学院创收能力、师生对院系管理的满意度等等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三)预算执行结果的激励 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应采取相应的奖惩办法。一方面对于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院系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励。另一方面对于各院系下年度的下拨经费,考核靠前的可以安排下拨经费的1%至5%的奖励,同样考核靠后的院系可以扣除1%至5%的经费。用扣除的经费来奖励排名靠前的院系,保持预算拨款总盘子不变的基础上,引入奖励机制,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项靖:《加强高校二级财务预算管理的研究》,《交流与思考》2008年第4期。
[2]祝红霞、张美华:《高校二级院系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研究》,《事业财会》2005年第4期。 (编辑 杜 昌)
一、预算编制
高职院校的校内预算管理即院系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是在部门预算基础上进行的,在学校部门预算的总体框架下再进行细分。预算编制主要分成两部分进行:独立核算的二级院系和非独立核算的行政及其他教辅部门。
(一)二级院系预算的编制 以二级管理的院系为编制主体,各院系须同时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院系收入预算的编制。各院系的预算收入由两部分组成:学校下拨资金和院系自筹资金。学校下拨的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专项资金。人员支出主要指除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政策性支出以外部分包括校内津贴、超课时、班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加班费、外聘教师费、临时人员费用等,公用支出包括了各类办公、差旅、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专项资金主要指学校用于支持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其他具有导向性的专项补贴如鼓励院系成立科研所、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
在收入预算编制中,由于各院系学生规模、师资规模及结构、承担的教学任务等方面不均衡,因此预算分配时应采用以生均拨款为主,其他拨款为辅的模式。首先按学生人数下拨经费,其次根据各院系的实际情况下拨补助经费,最后根据学校教育发展的导向性下拨专项补贴。各院系的自筹资金(主要是各项创收),动用创收结余资金安排各项支出的,须纳入各院系的预算管理。
(2)院系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院系的预算支出由七部分组成:人员支出、教科研支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支出、师资队伍建设支出、学生事务管理支出、业务招待支出、其他支出。
院系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安排其他支出。由学院自己决定教师聘任人数和职位及其他管理,将人事改革和财务改革相统一,充分给予院系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二)其他校内预算的编制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即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社保,以及非独立核算部门职工的校内津补贴、加班费等其他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即离退休费、学生的奖助学金、职工的福利支出、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支出,即行政部门以及教辅部门的公务经费、执行部门职能的业务经费,以及不分部门的学校的运行经费如水电、物业管理费;专项性事务支出,即下个预算年度将要发生不属于经常性业务的支出,如校庆活动、教学评估等;发展性支出,即学校用于教学改革、重点学科发展、实验实训室建设等重点项目;机动资金,即学校内部预算须留出机动资金,用于安排预算以外的用款,保证整个学校的平稳运行。
(三)校内预算的编制流程 校内预算的预算年度一般和财务年度一致,都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时间一般选择在部门预算“二上”结束以后,一般在11月中旬,这个时候下年度的预算总体框架已经成型,可以在此基础上给各院系、部门下达年度预算目标、控制数等,由各院系部门根据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初步编制预算草案;12月上旬,财务处对院系、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核,有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协助各院系、部门完成初步预算方案的制定,然后进行汇总,对汇总后的校内预算方案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12月中旬提交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12月下旬预算方案提交党委会审定后,下年初可下达院系、部门执行。
二、预算执行管理
(一)预算的执行 主要包括:一是为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财务处应事先制定校内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二级院系的院系负责人作为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应认识到在统管人、财、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印的责任。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增加个人收入。另外每个二级院系最好有专门的财务联络员,协助院系负责人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的反馈意见能够及时的传达。三是财务人员也要对照执行校内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及时反馈在预算执行的问题,定期做预算执行分析,对执行异常的院系提前预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校领导汇报。
(二)预算的调整 由于校内预算是在部门预算“二下”之前编制完成的,“二下”数据的调整有可能导致整个校内预算的调整,另外对于一些没有预算的突发性工作、一些必须进行的工作调整,因此可以选择在年中,一般上半学期结束后对预算进行一次中期调整。预算调整需各院系、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提交调整方案,由财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三)预算结余资金的安排人员经费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公用经费以及教学业务经费结余部分可作为院系下一年度的发展资金,行政部门、教辅部门的公用经费和教学业务经费原则上都收回。专项资金可跨年度使用,等项目结束后,结余部分年底收回。
三、预算监督
在充分赋予院系人、财、物各项管理权的同时,学校为确保校内预算符合学校发展方向,确保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应对校内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执行结果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院系财务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一是校财经领导小组的预算控制;二是院系二级教代会、党组织的预算及执行控制;三是财务处的动态监控;四是校内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如图1所示。
(一)校财经领导小组的预算控制 校财经领导小组对两级财务预算的管理办法及预算控制指标数进行审定。并根据管理办法从宏观层面对校内预算进行控制,确保校内预算的编制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方向,审定校内预算方案。
(二)财务的动态监控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处报销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报销过程中不但要审核票据的合法、有效性,签字审批是否齐备,还要审核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管理办法,为其他预算监督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询各项财务信息,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计部门可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控制。财务按月向分管领导及各二级院系提供相关财务统计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三)审计监督为确保整个预算执行的合理、合法,加大监督力度,审计部门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审计部门不参加预算的编制工作,只参与预算执行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分为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式,在财务年度末对二级院系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各院系、部门的大额支付,在支付以前先经审计部门审核。
(四)二级教代会、党组织监督 院系财务预算,须进过党组讨论和二级教代会的审议批准。特别是一些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用的支出项目(如校内津贴、职工福利支出项目、创收结余的分配使用方案)必须要经过二级教代会审议批准。党组织和二级教代会有权力对学院的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预算执行效果的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整个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实际执行数和预算数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财务处要对照各院系、部门的预算认真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二)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估考核 建立一套适合的考核评估机制,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管理目标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如对下列指标进行评价: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教科研成果、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主要实验设备的使用情况、学生的技能考试、就业、学院创收能力、师生对院系管理的满意度等等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三)预算执行结果的激励 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应采取相应的奖惩办法。一方面对于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院系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励。另一方面对于各院系下年度的下拨经费,考核靠前的可以安排下拨经费的1%至5%的奖励,同样考核靠后的院系可以扣除1%至5%的经费。用扣除的经费来奖励排名靠前的院系,保持预算拨款总盘子不变的基础上,引入奖励机制,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项靖:《加强高校二级财务预算管理的研究》,《交流与思考》2008年第4期。
[2]祝红霞、张美华:《高校二级院系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研究》,《事业财会》2005年第4期。 (编辑 杜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