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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高速车轮应当具有与高速动车组使用条件相匹配的高洁净度、高强韧配合特点及材料特性,我国已具备进行高速车轮自主创新的条件和基础,应将其纳入高速动车组自主创新体系,按系统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扎实推进,在2至3年内实现200km/h-250km/h高速车轮的自主创新、装车使用,4至5年内实现350km/h及以上高速车轮的自主创新、装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