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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晚,跟同事老辉无事悠闲,偶遇一位家长,虽是过往,但家长非常热情,闲坐深聊——孩子上高三几天,被班主任赶回家,并拒其回校上课!百般哀求无果,家长将孩子送到辽宁妹妹那里读书。看着孩子上车前哭的稀里哗啦,母亲的心碎了,谈话间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恨自己的同时更恨孩子的班主任……她说:我真想拿刀去杀了他……
为人师者,为何积得一身仇恨?
一棵小树,长弯了,很自然的事情,树大自然直。而当我们面对那个弯曲的时候,一刀劈下!小树没了主干,如何成材?不站在让小树成材的角度去修剪、去扶植、去呵护、去浇灌,我们不配做“园丁”!
孩子的发展都是在不断的知错、认错、改错中成长起来的。有的是“明错”,易改;有的是“暗错”,难防——听话的孩子在“暗错”,我们没有察觉,也没有进行干预,他们自己就利用自我的认知标准和普通公众心理标准对错误予以了纠正,难以察觉。 “坏孩子”犯的都是“明错”,其实他们是我们工作的最好“原例”!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赤裸裸的错误更能获得大家的警觉和认知,对与错的立场分明,很容易从最后的处理结果中得到启示,从而约束自己的言行,走向规范。所以,无论我们怎么处理“明错者”,大家都能从中受益。唯独,我们将孩子赶回家,表面上是收获了班级环境秩序的清静,自我心理的舒缓清闲,班级管理的顺风顺水……说好了,是给绝大多数孩子提供良好学习环境!本质上是教师立于自我角度,为了便于自己的管理,体现自己的权威,证明自己的“卓越”,代价是断送了孩子的未来!
一面黑旗倒下,并不代表一面红旗升起,没有了黑旗的警示,班级就会变得松懈、散漫,“暗错难防”的日子悄然开始……孩子总无错,为师者作甚?
不能转害为利,不能以错警人;仅凭一己之私、独断专行,我们不配做老师!
我们经常运用“家长辅助教育”的手段来教育孩子,因为我們的目标一致: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教师何尝不是望生成人,望生成才。但将孩子推给家长只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没有能力站在孩子的角度理解他,没有能力来化解孩子心中的结点,没有能力来改变和约束孩子的言行,没有能力来树立一个正向的班级旗帜。缺失了这些,我们怎么做老师?
家长把孩子送到我们手中,是相信我们的“专业”管理能力,寄于我们和孩子无限的希望。当孩子被“反倾销”给家长的时候,就已经证明:我们是无能的!我们无法完成家长乃至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我们将错误进行了“嫁接”——孩子对我们的痛恨深深掩埋了自身所犯错误,师生反目成仇,更别提改正了;家长的无奈也转化成忿恨,孩子的错不是一生的失误,但老师的错,却能葬送孩子的前途!
不为认错而思,不为改错而行;推卸责任,滋生仇恨,我们不配做老师!
作为老师,我们应给予孩子足够犯错的机会!
我们应该“喜欢”孩子犯错,孩子错误爆发时间、类型的不确定性能给我们的管理带来困难,显得猝不及防,甚至手忙脚乱。明错的同时,带给孩子的是共同的认知尺度规整,形成很好的反面教育案例,无论是警示作用还是实际纠正作用都是不可估量的。工作经验的有效积累能保证“案例”顺其自然地处理,得心应手。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孩子对于正确进行“认知、认同”!
心中容不下犯错、心胸狭窄的我们不配做老师!
我做过调查: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愿意选择让犯错的孩子留下来,无论犯了多大的错,他们选择原谅。这就是“同类理解”心理。我们也需要“同类理解”——跟孩子一起“同类”,看清错误本质,掌握错误发生拐点,有效预防错误发生。预见一种错误的发生远比处理一种错误更显智慧。跟家长“同类”,我们更容易理解家长的殷殷之切、宏图大愿……更容易“手下留情”,保留“树干”。在孩子心中我们是睿智的老师,在家长心中我们是值得敬重的老师!
做一个普通老师,已经不易;做一个受人尊重的老师,更不易;做一个遭人痛恨、唾骂的老师,却很容易!只取决与我们的一念之差!你选择做一个什么样的老师,你就会选择怎样去做到!
起点的思维决定终点的成绩!所以,变换面对错误的角度,孩子错的一直“不错”!
为人师者,为何积得一身仇恨?
一棵小树,长弯了,很自然的事情,树大自然直。而当我们面对那个弯曲的时候,一刀劈下!小树没了主干,如何成材?不站在让小树成材的角度去修剪、去扶植、去呵护、去浇灌,我们不配做“园丁”!
孩子的发展都是在不断的知错、认错、改错中成长起来的。有的是“明错”,易改;有的是“暗错”,难防——听话的孩子在“暗错”,我们没有察觉,也没有进行干预,他们自己就利用自我的认知标准和普通公众心理标准对错误予以了纠正,难以察觉。 “坏孩子”犯的都是“明错”,其实他们是我们工作的最好“原例”!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赤裸裸的错误更能获得大家的警觉和认知,对与错的立场分明,很容易从最后的处理结果中得到启示,从而约束自己的言行,走向规范。所以,无论我们怎么处理“明错者”,大家都能从中受益。唯独,我们将孩子赶回家,表面上是收获了班级环境秩序的清静,自我心理的舒缓清闲,班级管理的顺风顺水……说好了,是给绝大多数孩子提供良好学习环境!本质上是教师立于自我角度,为了便于自己的管理,体现自己的权威,证明自己的“卓越”,代价是断送了孩子的未来!
一面黑旗倒下,并不代表一面红旗升起,没有了黑旗的警示,班级就会变得松懈、散漫,“暗错难防”的日子悄然开始……孩子总无错,为师者作甚?
不能转害为利,不能以错警人;仅凭一己之私、独断专行,我们不配做老师!
我们经常运用“家长辅助教育”的手段来教育孩子,因为我們的目标一致: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教师何尝不是望生成人,望生成才。但将孩子推给家长只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没有能力站在孩子的角度理解他,没有能力来化解孩子心中的结点,没有能力来改变和约束孩子的言行,没有能力来树立一个正向的班级旗帜。缺失了这些,我们怎么做老师?
家长把孩子送到我们手中,是相信我们的“专业”管理能力,寄于我们和孩子无限的希望。当孩子被“反倾销”给家长的时候,就已经证明:我们是无能的!我们无法完成家长乃至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我们将错误进行了“嫁接”——孩子对我们的痛恨深深掩埋了自身所犯错误,师生反目成仇,更别提改正了;家长的无奈也转化成忿恨,孩子的错不是一生的失误,但老师的错,却能葬送孩子的前途!
不为认错而思,不为改错而行;推卸责任,滋生仇恨,我们不配做老师!
作为老师,我们应给予孩子足够犯错的机会!
我们应该“喜欢”孩子犯错,孩子错误爆发时间、类型的不确定性能给我们的管理带来困难,显得猝不及防,甚至手忙脚乱。明错的同时,带给孩子的是共同的认知尺度规整,形成很好的反面教育案例,无论是警示作用还是实际纠正作用都是不可估量的。工作经验的有效积累能保证“案例”顺其自然地处理,得心应手。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孩子对于正确进行“认知、认同”!
心中容不下犯错、心胸狭窄的我们不配做老师!
我做过调查: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愿意选择让犯错的孩子留下来,无论犯了多大的错,他们选择原谅。这就是“同类理解”心理。我们也需要“同类理解”——跟孩子一起“同类”,看清错误本质,掌握错误发生拐点,有效预防错误发生。预见一种错误的发生远比处理一种错误更显智慧。跟家长“同类”,我们更容易理解家长的殷殷之切、宏图大愿……更容易“手下留情”,保留“树干”。在孩子心中我们是睿智的老师,在家长心中我们是值得敬重的老师!
做一个普通老师,已经不易;做一个受人尊重的老师,更不易;做一个遭人痛恨、唾骂的老师,却很容易!只取决与我们的一念之差!你选择做一个什么样的老师,你就会选择怎样去做到!
起点的思维决定终点的成绩!所以,变换面对错误的角度,孩子错的一直“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