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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根据该部7月18日第407/2014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的自行车和摩托车用轮辐的反倾销调查。并自签发之日起,根据离岸价对配车条的轮辐和纯轮辐分别征收111%和113%的从价税,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