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语义“合法”吗?

来源 :逻辑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iguang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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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尔默斯(David 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每个表达式被划分出两方面的内涵: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划分的合法性在哪里?马可尼(Diego Marconi)对此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是不可以被截然划分开的独立的两种语义特征,而且它们之间的模棱两可性也不可以借助另一种语言进行消除。因此,查尔默斯把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拆分成两部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笔者认为,如果把二维进行语义层面和原语义层面的理解,那么对语义进行二维划分的做法还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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