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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民政部、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监督落实,乡镇、街道要加强督促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防止流于形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健全完善奖惩机制,通过模范创建、批评教育等方式,促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