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由校车超载引发的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黄某为多赚钱,与部分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协议”和“车辆接送安全责任书”,从事校车接送学生业务。4月28日下午,黄某在和县乌江镇濮集小学接载23名小学生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该车核载7人,实际乘坐24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超载率超过240%,黄某的行为给学生的公共安全造成严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