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解酸化-BBR-高效沉淀在污水厂提质增效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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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20 000 m~3/d,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TN除外)。为确保稳定达标,结合以往工程经验和进水水质情况,确定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BBR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工艺。介绍了主要工艺流程和运行参数,并结合稳定运行结果,得到该工艺对COD、BOD5、SS、TN、NH4+-N、TP等具有明显去除效果,其出水相应指标分别可达17.1、5.7、6.4、9.2、1.3、0.20 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地表水准Ⅳ类标准(TN除外)。技术经济分析表明,该工艺处理废水所需电费和药剂费为0.3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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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某水厂二期工程设计总规模为40万m~3/d,近期规模为20万m~3/d,采用江河水和水库水双水源。设计近期出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其中浑浊度要求在0.50 NTU以下,远期出厂水质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要求。为灵活应对两个不同水源浑浊度变化大、高藻、可能出现微污染的原水水质特点,该厂采用了“预沉池+高效沉淀池+高速滤池”
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是小学阶段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对于小学生来说,这四种运算中最难学的是除法。除法中又以小数除法的计算形式最复杂,其中涉及小数点的移动和"0"的占位问题。这部分内容是人教版五年级上册数学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本文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根据具体的案例归纳了错误类型,给出了可行性的解决策略。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设立了虚假诉讼罪。本文对虚假诉讼的常见类型及法律规制历程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分析概括了虚假诉讼罪存在的四大司法困境:第一,根据虚假诉讼罪的法条原文,可以发现该罪所处罚的诉讼对象仅为虚假的民事诉讼,但是经过查看众多的具体实践案例,还存在虚假的仲裁程序、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因此,提出了存在虚假诉讼罪处罚领域狭窄的问题。第二,由于虚假诉讼罪被设立在刑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开启了我国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的新阶段。增设虚假诉讼罪,颁布配套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实现了我国对虚假诉讼犯罪惩治手段的从无到有,从民事惩戒无力、刑事规制空白到规范化法律规制体系的形成。刑事立法和司法规范的出台,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犯罪的甄办惩处,强化了对虚假诉讼犯罪的整治力度。但立法文本自身的粗疏和司法规范性文件的不完善导致本罪在司法适用中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同
为应对严重的虚假诉讼态势,刑法将虚假诉讼行为入罪,并将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作为该罪的法益,但为该罪设置双法益的方式并无意义。虚假诉讼罪应为抽象危险犯,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即为既遂,不应要求捏造的事实可能对裁判产生实质影响。司法解释将虚高债权的行为排除在虚假诉讼罪之外,而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处理,难免造成罪刑失衡和处罚漏洞。虽然立法和司法解释划定了虚假诉讼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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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提出:“数的运算重点在于理解算理、掌握算法,数与运算之间有密切的关联。”学生在计算的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掌握算法,明晰算理,还要感悟计算的本质,建立计算知识体系,从而实现深度学习。刘月霞教授在《深度学习:走向核心素养(理论普及读本)》中指出:“在深度学习中,学生掌握学科的核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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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旨在通过对苏州高新区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全面介绍,着重解析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中的关键难点和要点。苏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为老厂异地迁址重建的一座非常有特色的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土建规模为10万m~3/d,近期设备规模为8万m~3/d,出水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占地较小,仅为3.1×10~4m~2,且位于主城区核心地段,周边商业设施林立。箱体上部没有采用常规的绿化覆盖,而是对其进行立体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