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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基本法》的核心功能主要集中于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服务、为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服务、为统摄海洋法制体系服务以及为宣扬国家海洋观念服务4个方面。虽然当前国际上制定综合性海洋战略文件的国家不在少数,但进行该类立法的仅有加拿大、英国、日本与越南。通过具体考察,认为中国应当取长补短,在战略、框架与内容上制定符合国情并具有特色的法律;而在内容设置上,应着重关注的基本问题涉及调整对象方面的内外结合、明确领土与管辖范围、构建海洋安全体系以及明晰中国在争端解决问题上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