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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这一年曾经网友关注的部分热点新闻事件,及至新年来临仍无调查结果,未给事件作个了断,亦未给民众有个说法。人们称之“烂尾新闻”。
《人民日报》近日发表《新闻还会“断篇”吗?》一文,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雷强在文中指出:“针对有关部门的‘拖’字诀,关键在建立‘问政’机制,形成‘问、办、评、改’的处理流程。”
对2013年曾轰动一时却又悄无声息的“烂尾新闻”且盘点如下:
黄浦江万头死猪事件:无最终问责结果
2013年3月5日,黄浦江上游的松江水域发现大量死猪。接下来几日,黄浦江水域捞出死猪的数字,从最初的几十头,发展到上万头。嘉兴市畜牧局和环保局均承认存在养殖户随意丢弃死猪的现象。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复“死猪事件是因为付不起火葬费”。农业部通报上海黄浦江流域漂浮大量死猪事件的进展称:所有打捞的病死猪都进行了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未发现病死猪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及至年底,仍无关于黄浦江死猪事件的问责结果对外披露。
从“黄浦江死猪”来看,媒体报道黄浦江死猪多年来一直发生,不过这次数量庞大才引起重视而已。上万头死猪浮尸黄浦江,对于江水水质污染、对于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等有无影响?相关部门为何一直视而不见,抑或熟视无睹?环保预警机制、应急机制为何漏洞百出?关系民生的水源水质保护机制为何没有发挥作用?除了死猪,其他的生产生活垃圾对于水源水质有何影响?相关部门是否对此有足够的调查研究,数据是否详实,又采取了几多防护措施?
“黄浦江死猪”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它所折射出的种种问题,与尘霾压城、癌症村地图和土壤污染一样,事关信息公开、利益关切、公众参与、舆论监督、政府责任,是这个社会在改革深水区所要面临的一系列考验。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调查:
无调查结果
2013年3月,坐牢十年的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得到了无罪判决书。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以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 “铁证”, 张辉、张高平因此蒙冤入狱。
4月,浙江政法委表示已经介入张氏叔侄错案,包括主要侦办此案的“女神探”聂海芬在内的相关人员将面临调查。一个月后,媒体指出,在杭州的公安系统,不少人对聂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态度,并且“她现在的职务还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
9个月过去了,此案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对外公布。也没有公开消息称,包括聂海芬在内的一系列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张氏叔侄冤案调查,变得渺无音讯。
诚然,聂海芬不是唯一对这起冤案负责的人,但是聂海芬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所有公众都知道应该对这起冤案负有责任的人。也许在聂海芬进入警界的27年里,曾经作出过许许多多杰出的贡献,守护着杭州市的社会治安,但是功过不能相抵,尤其是在这样法律是非的分界线上。如果冤案往往止于赔偿就了结了,等于是纳税人在为办案中的违规者们“买罪”,这样权责不对等的制度对“聂海芬”们没有约束力,对冤案的防范也没有动力和压力。
广东“镉大米”事件:
7个月无新信息公开
2013年5月,广东省食安办公布了广州市等10个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数据,有120个批次不合格。广州共抽查815批次大米及米粉,有73个批次镉含量超标,不合格率近9%,生产企业以广东和湖南为主。此前,在媒体的一再追问下,广州食药监局才相继公布4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随后又公布镉超标的8批次铬超标米的品牌及米制品生产厂家,但是没有更多关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信息被公开。
时隔7个多月,记者查找广东省食药监局、湖南省食药监局网站都未发现有关“镉大米”事件任何新的信息公开。在经历了五六月份的媒体风暴后,有关部门对公众有关“镉大米”事件调查、处理的追问如石沉大海。
在镉超标大米事件的发酵过程中,媒体紧盯事件的三个根本问题:信息不畅、土壤污染、监管不力。
《东方早报》认为:及时、全面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须成为一条不容逾越的执法底线。《羊城晚报》的评论文章指出:建立和落实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的问责机制已不可或缺。《新京报》亦在探讨信息公开背后的问题,文章称:面对舆论,相关部门和专家不能总想着让老百姓别吃一个地方产的米,而应该及时调查、公布镉大米的成因和销售流向。
在“黑名单”完全公布后,媒体的评论指向了大米产地的土壤污染问题。
《广州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镉大米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大程度上则是环境污染问题。大米的镉含量等安全标准应当列入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测。《京华时报》也认为:须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体系,彻底摒弃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潼关“国土局长打记者”事件:
6个月仍无调查结果?
距陕西省潼关县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国土局长赵永峰打记者”事件已6月有余。7月1日,潼关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曾向人民网证实“新局长赵磊已上任”,却未透露赵永峰的去向。10月14日,记者再次致电潼关县国土局、纪委以及渭南市国土局,询问调查结果,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对于赵永峰与记者之间的冲突及其事件背景,至今未有结论。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于赵永峰当天与记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一位当地媒体人透露“这两名记者得知赵永峰被反映乘坐豪华车、是一座金矿的幕后老板、在多地拥有多套房产、安排亲友‘吃空饷’等情况后,前来求证。” 也有消息称:两名记者是因有人举报渭南市潼关县辖区一座金矿半年内连续发生3起伤亡事故,前往当地调查。
赵永峰因何被免?去向如何?至今仍无调查结果公布。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指出,职位高的官员,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受到的制衡、监督和关注也大得多。反而是一些职位偏低的基层干部,因为缺乏外界关注、监督,在权力运行中有很多空子可钻。正因如此,一些基层干部养成了飞扬跋扈的作风。一些“小官”在违法违纪过程中表现得无所惧怕、毫无遮掩,这值得反思。
河北免职“红豆局长”:
无后续问责调查进展
2013年4月,央视曝光了河北沧县小朱庄地下水被污染事件。该地地下水被曝呈铁红色,近800只鸡饮后死亡,村民23年来只能饮用桶装水生活。对此,当地环保局局长邓连军面对央视镜头说:“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比如说咱放上一把红小豆,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这一雷人答复迅速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引来众多网友“炮轰”,更有网友为其取名为“红豆局长”。4月5日,邓连军被免职。
许多网友对于“免职”这一处分并不买账。中华论坛网友“地球游民”认为,化工厂应该为环境污染负责,难道政府部门就不该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负责吗?微博网友“独立的橡树”说:“作为重大责任的承担人,下台就行了吗?何时能建立起有效的官员问责制度?”
对邓连军的免职决定,究竟是出于对其任内治污不力的惩罚,还是为了平息“红豆论”引发的舆情海啸?有评论认为,对此事的调查,应该包括对持续甚久的污染事件本身的调查、对环保部门的调查,还要包括对政府自身是否渎职的调查。否则,对一个当事人的免职,未必不是另一种敷衍。
《人民日报》近日发表《新闻还会“断篇”吗?》一文,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雷强在文中指出:“针对有关部门的‘拖’字诀,关键在建立‘问政’机制,形成‘问、办、评、改’的处理流程。”
对2013年曾轰动一时却又悄无声息的“烂尾新闻”且盘点如下:
黄浦江万头死猪事件:无最终问责结果
2013年3月5日,黄浦江上游的松江水域发现大量死猪。接下来几日,黄浦江水域捞出死猪的数字,从最初的几十头,发展到上万头。嘉兴市畜牧局和环保局均承认存在养殖户随意丢弃死猪的现象。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复“死猪事件是因为付不起火葬费”。农业部通报上海黄浦江流域漂浮大量死猪事件的进展称:所有打捞的病死猪都进行了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未发现病死猪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及至年底,仍无关于黄浦江死猪事件的问责结果对外披露。
从“黄浦江死猪”来看,媒体报道黄浦江死猪多年来一直发生,不过这次数量庞大才引起重视而已。上万头死猪浮尸黄浦江,对于江水水质污染、对于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等有无影响?相关部门为何一直视而不见,抑或熟视无睹?环保预警机制、应急机制为何漏洞百出?关系民生的水源水质保护机制为何没有发挥作用?除了死猪,其他的生产生活垃圾对于水源水质有何影响?相关部门是否对此有足够的调查研究,数据是否详实,又采取了几多防护措施?
“黄浦江死猪”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它所折射出的种种问题,与尘霾压城、癌症村地图和土壤污染一样,事关信息公开、利益关切、公众参与、舆论监督、政府责任,是这个社会在改革深水区所要面临的一系列考验。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调查:
无调查结果
2013年3月,坐牢十年的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得到了无罪判决书。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以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 “铁证”, 张辉、张高平因此蒙冤入狱。
4月,浙江政法委表示已经介入张氏叔侄错案,包括主要侦办此案的“女神探”聂海芬在内的相关人员将面临调查。一个月后,媒体指出,在杭州的公安系统,不少人对聂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态度,并且“她现在的职务还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
9个月过去了,此案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对外公布。也没有公开消息称,包括聂海芬在内的一系列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张氏叔侄冤案调查,变得渺无音讯。
诚然,聂海芬不是唯一对这起冤案负责的人,但是聂海芬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所有公众都知道应该对这起冤案负有责任的人。也许在聂海芬进入警界的27年里,曾经作出过许许多多杰出的贡献,守护着杭州市的社会治安,但是功过不能相抵,尤其是在这样法律是非的分界线上。如果冤案往往止于赔偿就了结了,等于是纳税人在为办案中的违规者们“买罪”,这样权责不对等的制度对“聂海芬”们没有约束力,对冤案的防范也没有动力和压力。
广东“镉大米”事件:
7个月无新信息公开
2013年5月,广东省食安办公布了广州市等10个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数据,有120个批次不合格。广州共抽查815批次大米及米粉,有73个批次镉含量超标,不合格率近9%,生产企业以广东和湖南为主。此前,在媒体的一再追问下,广州食药监局才相继公布4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随后又公布镉超标的8批次铬超标米的品牌及米制品生产厂家,但是没有更多关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信息被公开。
时隔7个多月,记者查找广东省食药监局、湖南省食药监局网站都未发现有关“镉大米”事件任何新的信息公开。在经历了五六月份的媒体风暴后,有关部门对公众有关“镉大米”事件调查、处理的追问如石沉大海。
在镉超标大米事件的发酵过程中,媒体紧盯事件的三个根本问题:信息不畅、土壤污染、监管不力。
《东方早报》认为:及时、全面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须成为一条不容逾越的执法底线。《羊城晚报》的评论文章指出:建立和落实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的问责机制已不可或缺。《新京报》亦在探讨信息公开背后的问题,文章称:面对舆论,相关部门和专家不能总想着让老百姓别吃一个地方产的米,而应该及时调查、公布镉大米的成因和销售流向。
在“黑名单”完全公布后,媒体的评论指向了大米产地的土壤污染问题。
《广州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镉大米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大程度上则是环境污染问题。大米的镉含量等安全标准应当列入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测。《京华时报》也认为:须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体系,彻底摒弃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潼关“国土局长打记者”事件:
6个月仍无调查结果?
距陕西省潼关县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国土局长赵永峰打记者”事件已6月有余。7月1日,潼关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曾向人民网证实“新局长赵磊已上任”,却未透露赵永峰的去向。10月14日,记者再次致电潼关县国土局、纪委以及渭南市国土局,询问调查结果,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对于赵永峰与记者之间的冲突及其事件背景,至今未有结论。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于赵永峰当天与记者发生冲突的原因,一位当地媒体人透露“这两名记者得知赵永峰被反映乘坐豪华车、是一座金矿的幕后老板、在多地拥有多套房产、安排亲友‘吃空饷’等情况后,前来求证。” 也有消息称:两名记者是因有人举报渭南市潼关县辖区一座金矿半年内连续发生3起伤亡事故,前往当地调查。
赵永峰因何被免?去向如何?至今仍无调查结果公布。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指出,职位高的官员,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受到的制衡、监督和关注也大得多。反而是一些职位偏低的基层干部,因为缺乏外界关注、监督,在权力运行中有很多空子可钻。正因如此,一些基层干部养成了飞扬跋扈的作风。一些“小官”在违法违纪过程中表现得无所惧怕、毫无遮掩,这值得反思。
河北免职“红豆局长”:
无后续问责调查进展
2013年4月,央视曝光了河北沧县小朱庄地下水被污染事件。该地地下水被曝呈铁红色,近800只鸡饮后死亡,村民23年来只能饮用桶装水生活。对此,当地环保局局长邓连军面对央视镜头说:“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比如说咱放上一把红小豆,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这一雷人答复迅速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引来众多网友“炮轰”,更有网友为其取名为“红豆局长”。4月5日,邓连军被免职。
许多网友对于“免职”这一处分并不买账。中华论坛网友“地球游民”认为,化工厂应该为环境污染负责,难道政府部门就不该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负责吗?微博网友“独立的橡树”说:“作为重大责任的承担人,下台就行了吗?何时能建立起有效的官员问责制度?”
对邓连军的免职决定,究竟是出于对其任内治污不力的惩罚,还是为了平息“红豆论”引发的舆情海啸?有评论认为,对此事的调查,应该包括对持续甚久的污染事件本身的调查、对环保部门的调查,还要包括对政府自身是否渎职的调查。否则,对一个当事人的免职,未必不是另一种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