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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7月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工作开展上给予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西双版纳中心支行与地方党政及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以促进贸易便利化为目的,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手段,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超常力度地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人民币跨境流动在西双版纳由来已久
西双版纳州历史上是傣王国,有着1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澜沧江(湄公河)下游的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历史上就是我们友好的贸易国家,伴随着边境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货币的跨境结算在西双版纳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西双版纳的边境贸易得到长足的发展,美元、泰铢、人民币逐渐成为湄公河流域边境贸易的主导结算货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人民币在周边的老挝、缅甸被成为“小美元”,以泰铢并列位居主导结算货币的第二位,时至今日,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综合国力的提升,人民币币值长期稳中有升的态势,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在周边国家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已连续几年占到边贸结算的90%。
二、抓住机遇,搭建“桥头堡主阵地”金融服务的平台,扩大跨境结算的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目标”的引领下,西双版纳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老挝、泰国北部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助推辖区金融业支持政府“走出去”的实施和实行,为各金融机构与外方银行的业务磋商、合作,为地方涉外经济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实际业务的指导、帮助,成为了我们服务和实践的方向,具体采取的办法、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座谈的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宣传侧重从企业、银行受益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就企业而言:第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可以节省国内企业的购汇成本或结汇成本。第二:简化企业结算手续,便利对外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不需要提供核销单;跨境人民币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无需事前审批;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应的资金不用进入待核查账户。所有这些都将极大地简化企业的手续。第三,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跨境人民币结算由于减少了汇兑环节和资金流动的相关手续,缩短了结算过程,从而使清算更为便捷高效,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高,有利于资金集中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为国内商业银行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就银行而言:第一,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发挥本币优势,拓展与外资银行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第二,有利于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发展。第三,有利于为商业银行带来更为丰富的中间业务收入。自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组织视频培训会和政策宣讲会8次,召开座谈会4次,利用休息日,到口岸、广场、边交会场等场所,有效地对辖内商业银行、企业和社会大众进行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的知识普及,共发放宣传册4600余本,宣传单29800份、张贴宣传画70张。从2005年10月我在磨憨口岸指导首家老挝企业在农业银行开户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后,我中支积极引导境外企业进入州内银行结算体系,截至2011年6月末,境外企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边贸结算账户32个,这些账户仅2011年上半年就累计结算人民币资金1.21亿元。目前,我州五家金融机构工、农、中、建、富滇州分行均可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
(二)立足老缅、辐射泰国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建设的推进过程中,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党委注重发挥区位优势,确定“立足老缅、辐射泰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长期以来中老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通过出入境人员携带现金方式,双边贸易主要用现钞结算,跨境贸易资金银行结算“瓶颈”问题制约了中老双边经济贸易加快发展。中老两国边境贸易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和老挝发展银行建立边境贸易银行结算合作关系。经过长期推动,2009年12月8日,我中支现场指导农行磨憨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通过边贸网银成功办理首笔5万元跨境人民币银行汇款业务,中老边贸银行结算渠道顺利开通,中老边贸网银结算取得突破,为中老边贸发展搭建了便捷、高效、安全的银行结算平台。2010年6月24日,又指导完成了首笔中老10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资金清算,进一步推进了中老边贸结算渠道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双方银行通过中老边贸网银共办理26笔境外汇入和6笔境内汇出人民币跨境业务,32笔汇款的金额共计806.19万元。目前,人民币在毗邻的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人民币已取代缅币成为主要流通货币。西双版纳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的贸易往来已普遍采用人民币作为主要结算货币,西双版纳州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边境贸易结算方式以现钞结算逐渐向银行转账方式转变。我州与缅甸边境贸易还未实现银行结算,双边贸易结算主要以现金结算和通过境外“地摊银行”结算为主,部分出口企业逐渐选择通过境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银行转账)进行贸易结算。2011年上半年,中缅双方通过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银行转账)办理出口贸易结算162笔,金额共计9474.28万元。同时,2010年11月4日,我们助推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利用自己海外代理行的优势完成首笔对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标志着西双版纳州对泰人民币结算平台正式启用,对泰人民币结算工作取得突破。
(三)调研深入反映实况
人民币跨境流动在促进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边境反假人民币、反洗钱和金融稳定工作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挑战。面对辖区实际,要切实发挥好沿边基层人民银行作用,我们认为,必须要找准人民银行沿边基层行新的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统筹好对内金融工作与对外金融工作的关系,境内外结合,在强化货币政策引导,主动应对西双版纳独特的区位特点和履职环境带来的一系列新的金融课题,抓特色、出亮点,抓创新、促活力,开创性地做好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与之相随的反假人民币、反洗钱等涉外金融工作,为此,在中支党委的精心安排和组织下,我中支成立了以马咏洪行长为组长、分管副行长为副组长的调研课题组,并进行了认真的前期准备,就调研方向、外事纪律、调研国家国情及日常用语等进行了认真培训。2010年10月22日,调研组深入老挝丰沙里省口岸、市场、发展银行省分行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对老挝发展银行省分行发展现状及人民币现钞流通情况、金融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从而使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和掌握老挝金融发展状况及其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影响。同时,频繁对银行、企业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截至2011年6月30日,完成涉及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内容的调研文章和情况反馈50多篇。
(四)先行先试主动作为
近年来,我中支紧紧抓住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这个最大的地方特色,积极适应人民币跨境流通形势,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建立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体系,开创性的做好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工作;成立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监测工作、反洗钱工作、结算工作、反假人民币工作五个小组,组织领导辖区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和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积极促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运用,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创新思维,内外结合,有效开展边境人民币反假工作。近年来,随着人民币逐步在边境贸易结算货币中成为主导货币,假人民币也伺机混入边境地区,且有不断跨境蔓延的趋势,影响了人民币在老挝、缅甸以及泰国等周边国家的国际信誉和人民币区域化进程的推进。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我中支经相关报批程序核准后,开创性地部署和指导与老挝接壤的下辖勐腊县支行,具体承办了老挝北部五省发展银行行长参加的反假人民币知识培训班。经当地外事、公安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老方高度赞誉,并得到总行领导的表扬,为今后中、老联合开展打击跨国假币犯罪活动,以及提升老挝银行业务人员人民币真伪鉴定能力,奠定了基础。同时,辖内与缅甸接壤的勐海县支行也按照中支党委的统一部署,到缅甸边境县开展反假人民币知识宣讲活动,并对缅方银行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此外,我中支还依托每年为期近10天的六国(中、老、缅、越、泰、柬)边交会的平台,将反假人民币知识宣讲作为金融服务重点,统筹各金融机构力量,面向境外参展企业讲解反假人民币知识,取得了较突出的效果。二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境外警方联合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去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加大了与缅甸、老挝警察部门联合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的各类犯罪活动,先后和老挝、缅甸警方配合查获2起跨境贩卖假人民币案件。案件引起总行货币金银局重视,境外假币票样近期已送总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期间我们除积极参与假币的鉴定外,还“先行先试”,开拓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比照境内反假币奖励的规定,通过公安部门对境外警方给予了2万元奖励,为中老双方反假人民币合作机制的建设起到了明显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协作,边境反洗钱工作成效突出。自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反洗钱职能作用,全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涉毒洗钱犯罪活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几年来,共协助公安及边防部门查询可疑人员143人次,涉及账户391户。先后协助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2009319特大跨国团伙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27516.5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达1058.56万元,批捕7人;协助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20100730岩温磨运毒案”,缴获冰毒800克,毒资19.50万元,批捕1人;协助西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20100722跨境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41000克,运毒车辆2辆,毒资1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成功摧毁了一条由境外途经景洪至湖北、湖南的贩毒网络。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协助西双版纳州禁毒支队破获“20100825贩毒案”缴获冰毒51147克,运毒车辆1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审理中。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了人总行反洗钱局的通报表扬。四是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促进境内外银行的相互交流和发展。西双版纳中支历来重视与周边境外银行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探索推进银行间跨境合作。多年来,把握人民币周边化的发展趋势,先行先试探索推进中老、中缅银行间跨境合作,适时派出人员与周边国家银行进行交流、接触。为加强与周边国家银行沟通、交流,积极推进西双版纳州与周边国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2010年10月西双版纳中支组织人员深入老挝丰沙里省实地调研,了解、掌握老挝丰沙里省银行体系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金融科技状况和业务传输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了老挝丰沙里省经营人民币业务情况和人民币跨境流动情况,自2007年以来,老挝发展银行丰沙里省分行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汇兑业务,并拟积极推动中老边境区域金融合作。另外,首次与老挝央行派驻北部四省的副行长接触。2011年上半年,老挝央行派驻北部四省的副行长温沙旺﹒赛雅翁在老挝发展银行丰沙里省分行行长的陪同下莅临勐腊县参观走访。此次老方银行走访是非正式走访,主要目的是加强中老双方银行间的沟通、联系及增进友谊。西双版纳中支接到老挝丰沙里省行长的通知后,也由副行长协调勐腊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派县外办一名专职翻译陪同我方翻译,期间,老方银行走访团参观了中国农业银行勐腊县支行营业厅,参观了解农行的基本业务情况,并在农行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就农业银行勐腊县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合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为下一步扩大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三、西双版纳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特点和新情况
(一)货物贸易占主导地位
2011年上半年,货物贸易发生1548笔,金额为4.50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发生1541笔,金额为4.506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99.98%。
(二)边境地区优势明显
西双版纳州边境小额贸易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占主导地位,2011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边境小额贸易人民币结算量为3.29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73.01%。
(三)境外区域主要集中在东盟国家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对象地区主要为缅甸、老挝和泰国,且绝大部分集中在缅甸和老挝。2011年上半年,对缅甸人民币结算量为1.785亿元,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39.61%;对老挝人民币结算量为1.82亿元,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40.39%,两国合计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80.00%。
(四)对泰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量下降
2011年对泰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量为27.64万元,同比下降97.01%。目前我州主要对泰出口非试点企业为了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非试点企业被政策所限仍然选择外汇结算方式报关,对泰一般贸易出口结算币种转变为以美元为主,结算方式转变为以现汇为主,导致人民币结算量下降。
四、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跨境结算体系不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资金流通不畅
我州与缅甸边境贸易还未实现银行结算,双边贸易结算主要以现金结算和通过境外“地摊银行”结算为主。同时,与老挝边境贸易结算渠道通而不畅。我国中央银行与老挝中央银行虽于2002年已经签订了双边银行结算协议,我州农行勐腊磨憨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南塔分行于2009年底开通了边贸网银结算,但由于老挝经济基础薄弱、银行体系不健全、人民币储备不足、人民币跨境调运难以实现等问题,跨境人民币结算仍然困难重重。
(二)境外银行结算服务收费过高问题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双方对边境贸易银行结算服务的资金转出、收入实行双向收费。中国农业银行收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0.05%(对私0.1%),最低收费标准20元人民币,最高收费额500元人民币;老挝发展银行收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0.1%,每笔结算服务最低收费标准5美元、最高收费额1200美元。按照双方的收费标准计算,如果老方企业要通过银行结算1笔120万美元的出口贸易,至少要支付银行结算服务费用8200元人民币。
(三)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应的金融配套服务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州与老挝、泰国人民币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结算工具单一,以汇入汇出款为主;对方多为中小金融机构,信用水平低,制约了双方大额信用额度的使用和新型结算产品的开发;其他结算途径(如地下钱庄、地摊银行)拥有灵活、简便、快捷的兑换手段,凭借其低成本竞争占据了大部分市场。同时,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无汇兑收益,而办理本币结算的前期投入又很多,这样就会产生结售汇收益下降而结算成本增加的问题,在规模效益无法保证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成本收益失衡,建设境外网点、扩展合作范围的积极性不高。
(四)难以有效监管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流动
边境口岸地区人民币流通渠道复杂多样,贸易主要以商户、旅游者自己携带的美元或人民币现钞为结算手段,货币兑换则主要通过“地摊银行”进行,监管部门无法获得准确人民币统计数据。
(五)试点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海关、税务、商务、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的流通监测提出了挑战。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境内外金融合作,加快建立畅通规范的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
一是积极打通和构建规范的人民币流通渠道,建议由州政府牵头,积极与周边国家政府协商,建立双边互信基础,鼓励、引导境内银行加强与外方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规范的银行结算服务。二是积极培育有资质的企业开展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规范民间非正规结算渠道。
(二)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启动为契机,扩大人民币结算影响力
人民币在东盟国家影响力较大,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人民币区域化条件正逐渐成熟。一是鼓励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宣传人民币结算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二是鼓励和扶持境内优秀企业到东盟国家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扩大人民币对外投资,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结算影响力。
(三)积极构建跨境人民币结算全方位监测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建议由州政府组织搭建一个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周边国家银行、海关、边防、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达到信息共享,有效监测人民币的跨境流通。
(四)加强区域金融交流合作机制
目前,全州人民银行开展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尚未建立西双版纳与周边地区的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对话机制,西双版纳与周边地区的金融信息难以交流。建议州政府借助西双版纳与周边国家地区现有的交流合作平台,将金融交流合作内容纳入我州现有的区域经济交流合作机制。
一、人民币跨境流动在西双版纳由来已久
西双版纳州历史上是傣王国,有着1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澜沧江(湄公河)下游的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历史上就是我们友好的贸易国家,伴随着边境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货币的跨境结算在西双版纳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西双版纳的边境贸易得到长足的发展,美元、泰铢、人民币逐渐成为湄公河流域边境贸易的主导结算货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人民币在周边的老挝、缅甸被成为“小美元”,以泰铢并列位居主导结算货币的第二位,时至今日,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综合国力的提升,人民币币值长期稳中有升的态势,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在周边国家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已连续几年占到边贸结算的90%。
二、抓住机遇,搭建“桥头堡主阵地”金融服务的平台,扩大跨境结算的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目标”的引领下,西双版纳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老挝、泰国北部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助推辖区金融业支持政府“走出去”的实施和实行,为各金融机构与外方银行的业务磋商、合作,为地方涉外经济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实际业务的指导、帮助,成为了我们服务和实践的方向,具体采取的办法、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座谈的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宣传侧重从企业、银行受益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就企业而言:第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可以节省国内企业的购汇成本或结汇成本。第二:简化企业结算手续,便利对外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不需要提供核销单;跨境人民币结算中产生的人民币负债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无需事前审批;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应的资金不用进入待核查账户。所有这些都将极大地简化企业的手续。第三,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跨境人民币结算由于减少了汇兑环节和资金流动的相关手续,缩短了结算过程,从而使清算更为便捷高效,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高,有利于资金集中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为国内商业银行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就银行而言:第一,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发挥本币优势,拓展与外资银行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第二,有利于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发展。第三,有利于为商业银行带来更为丰富的中间业务收入。自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组织视频培训会和政策宣讲会8次,召开座谈会4次,利用休息日,到口岸、广场、边交会场等场所,有效地对辖内商业银行、企业和社会大众进行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的知识普及,共发放宣传册4600余本,宣传单29800份、张贴宣传画70张。从2005年10月我在磨憨口岸指导首家老挝企业在农业银行开户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后,我中支积极引导境外企业进入州内银行结算体系,截至2011年6月末,境外企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边贸结算账户32个,这些账户仅2011年上半年就累计结算人民币资金1.21亿元。目前,我州五家金融机构工、农、中、建、富滇州分行均可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
(二)立足老缅、辐射泰国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建设的推进过程中,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党委注重发挥区位优势,确定“立足老缅、辐射泰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长期以来中老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通过出入境人员携带现金方式,双边贸易主要用现钞结算,跨境贸易资金银行结算“瓶颈”问题制约了中老双边经济贸易加快发展。中老两国边境贸易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和老挝发展银行建立边境贸易银行结算合作关系。经过长期推动,2009年12月8日,我中支现场指导农行磨憨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通过边贸网银成功办理首笔5万元跨境人民币银行汇款业务,中老边贸银行结算渠道顺利开通,中老边贸网银结算取得突破,为中老边贸发展搭建了便捷、高效、安全的银行结算平台。2010年6月24日,又指导完成了首笔中老10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资金清算,进一步推进了中老边贸结算渠道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双方银行通过中老边贸网银共办理26笔境外汇入和6笔境内汇出人民币跨境业务,32笔汇款的金额共计806.19万元。目前,人民币在毗邻的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人民币已取代缅币成为主要流通货币。西双版纳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的贸易往来已普遍采用人民币作为主要结算货币,西双版纳州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边境贸易结算方式以现钞结算逐渐向银行转账方式转变。我州与缅甸边境贸易还未实现银行结算,双边贸易结算主要以现金结算和通过境外“地摊银行”结算为主,部分出口企业逐渐选择通过境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银行转账)进行贸易结算。2011年上半年,中缅双方通过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银行转账)办理出口贸易结算162笔,金额共计9474.28万元。同时,2010年11月4日,我们助推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利用自己海外代理行的优势完成首笔对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标志着西双版纳州对泰人民币结算平台正式启用,对泰人民币结算工作取得突破。
(三)调研深入反映实况
人民币跨境流动在促进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边境反假人民币、反洗钱和金融稳定工作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挑战。面对辖区实际,要切实发挥好沿边基层人民银行作用,我们认为,必须要找准人民银行沿边基层行新的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统筹好对内金融工作与对外金融工作的关系,境内外结合,在强化货币政策引导,主动应对西双版纳独特的区位特点和履职环境带来的一系列新的金融课题,抓特色、出亮点,抓创新、促活力,开创性地做好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与之相随的反假人民币、反洗钱等涉外金融工作,为此,在中支党委的精心安排和组织下,我中支成立了以马咏洪行长为组长、分管副行长为副组长的调研课题组,并进行了认真的前期准备,就调研方向、外事纪律、调研国家国情及日常用语等进行了认真培训。2010年10月22日,调研组深入老挝丰沙里省口岸、市场、发展银行省分行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对老挝发展银行省分行发展现状及人民币现钞流通情况、金融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从而使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和掌握老挝金融发展状况及其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影响。同时,频繁对银行、企业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截至2011年6月30日,完成涉及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内容的调研文章和情况反馈50多篇。
(四)先行先试主动作为
近年来,我中支紧紧抓住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这个最大的地方特色,积极适应人民币跨境流通形势,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建立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体系,开创性的做好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工作;成立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监测工作、反洗钱工作、结算工作、反假人民币工作五个小组,组织领导辖区人民币跨境流通管理和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积极促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运用,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创新思维,内外结合,有效开展边境人民币反假工作。近年来,随着人民币逐步在边境贸易结算货币中成为主导货币,假人民币也伺机混入边境地区,且有不断跨境蔓延的趋势,影响了人民币在老挝、缅甸以及泰国等周边国家的国际信誉和人民币区域化进程的推进。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我中支经相关报批程序核准后,开创性地部署和指导与老挝接壤的下辖勐腊县支行,具体承办了老挝北部五省发展银行行长参加的反假人民币知识培训班。经当地外事、公安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老方高度赞誉,并得到总行领导的表扬,为今后中、老联合开展打击跨国假币犯罪活动,以及提升老挝银行业务人员人民币真伪鉴定能力,奠定了基础。同时,辖内与缅甸接壤的勐海县支行也按照中支党委的统一部署,到缅甸边境县开展反假人民币知识宣讲活动,并对缅方银行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此外,我中支还依托每年为期近10天的六国(中、老、缅、越、泰、柬)边交会的平台,将反假人民币知识宣讲作为金融服务重点,统筹各金融机构力量,面向境外参展企业讲解反假人民币知识,取得了较突出的效果。二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境外警方联合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去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加大了与缅甸、老挝警察部门联合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的各类犯罪活动,先后和老挝、缅甸警方配合查获2起跨境贩卖假人民币案件。案件引起总行货币金银局重视,境外假币票样近期已送总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期间我们除积极参与假币的鉴定外,还“先行先试”,开拓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比照境内反假币奖励的规定,通过公安部门对境外警方给予了2万元奖励,为中老双方反假人民币合作机制的建设起到了明显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协作,边境反洗钱工作成效突出。自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反洗钱职能作用,全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涉毒洗钱犯罪活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几年来,共协助公安及边防部门查询可疑人员143人次,涉及账户391户。先后协助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2009319特大跨国团伙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27516.5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达1058.56万元,批捕7人;协助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20100730岩温磨运毒案”,缴获冰毒800克,毒资19.50万元,批捕1人;协助西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20100722跨境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41000克,运毒车辆2辆,毒资1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成功摧毁了一条由境外途经景洪至湖北、湖南的贩毒网络。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协助西双版纳州禁毒支队破获“20100825贩毒案”缴获冰毒51147克,运毒车辆1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审理中。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了人总行反洗钱局的通报表扬。四是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促进境内外银行的相互交流和发展。西双版纳中支历来重视与周边境外银行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探索推进银行间跨境合作。多年来,把握人民币周边化的发展趋势,先行先试探索推进中老、中缅银行间跨境合作,适时派出人员与周边国家银行进行交流、接触。为加强与周边国家银行沟通、交流,积极推进西双版纳州与周边国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2010年10月西双版纳中支组织人员深入老挝丰沙里省实地调研,了解、掌握老挝丰沙里省银行体系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金融科技状况和业务传输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了老挝丰沙里省经营人民币业务情况和人民币跨境流动情况,自2007年以来,老挝发展银行丰沙里省分行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汇兑业务,并拟积极推动中老边境区域金融合作。另外,首次与老挝央行派驻北部四省的副行长接触。2011年上半年,老挝央行派驻北部四省的副行长温沙旺﹒赛雅翁在老挝发展银行丰沙里省分行行长的陪同下莅临勐腊县参观走访。此次老方银行走访是非正式走访,主要目的是加强中老双方银行间的沟通、联系及增进友谊。西双版纳中支接到老挝丰沙里省行长的通知后,也由副行长协调勐腊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派县外办一名专职翻译陪同我方翻译,期间,老方银行走访团参观了中国农业银行勐腊县支行营业厅,参观了解农行的基本业务情况,并在农行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就农业银行勐腊县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合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为下一步扩大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三、西双版纳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特点和新情况
(一)货物贸易占主导地位
2011年上半年,货物贸易发生1548笔,金额为4.50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发生1541笔,金额为4.506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99.98%。
(二)边境地区优势明显
西双版纳州边境小额贸易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占主导地位,2011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边境小额贸易人民币结算量为3.29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73.01%。
(三)境外区域主要集中在东盟国家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对象地区主要为缅甸、老挝和泰国,且绝大部分集中在缅甸和老挝。2011年上半年,对缅甸人民币结算量为1.785亿元,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39.61%;对老挝人民币结算量为1.82亿元,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40.39%,两国合计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80.00%。
(四)对泰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量下降
2011年对泰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量为27.64万元,同比下降97.01%。目前我州主要对泰出口非试点企业为了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非试点企业被政策所限仍然选择外汇结算方式报关,对泰一般贸易出口结算币种转变为以美元为主,结算方式转变为以现汇为主,导致人民币结算量下降。
四、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跨境结算体系不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资金流通不畅
我州与缅甸边境贸易还未实现银行结算,双边贸易结算主要以现金结算和通过境外“地摊银行”结算为主。同时,与老挝边境贸易结算渠道通而不畅。我国中央银行与老挝中央银行虽于2002年已经签订了双边银行结算协议,我州农行勐腊磨憨支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南塔分行于2009年底开通了边贸网银结算,但由于老挝经济基础薄弱、银行体系不健全、人民币储备不足、人民币跨境调运难以实现等问题,跨境人民币结算仍然困难重重。
(二)境外银行结算服务收费过高问题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双方对边境贸易银行结算服务的资金转出、收入实行双向收费。中国农业银行收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0.05%(对私0.1%),最低收费标准20元人民币,最高收费额500元人民币;老挝发展银行收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0.1%,每笔结算服务最低收费标准5美元、最高收费额1200美元。按照双方的收费标准计算,如果老方企业要通过银行结算1笔120万美元的出口贸易,至少要支付银行结算服务费用8200元人民币。
(三)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应的金融配套服务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州与老挝、泰国人民币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结算工具单一,以汇入汇出款为主;对方多为中小金融机构,信用水平低,制约了双方大额信用额度的使用和新型结算产品的开发;其他结算途径(如地下钱庄、地摊银行)拥有灵活、简便、快捷的兑换手段,凭借其低成本竞争占据了大部分市场。同时,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无汇兑收益,而办理本币结算的前期投入又很多,这样就会产生结售汇收益下降而结算成本增加的问题,在规模效益无法保证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成本收益失衡,建设境外网点、扩展合作范围的积极性不高。
(四)难以有效监管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流动
边境口岸地区人民币流通渠道复杂多样,贸易主要以商户、旅游者自己携带的美元或人民币现钞为结算手段,货币兑换则主要通过“地摊银行”进行,监管部门无法获得准确人民币统计数据。
(五)试点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海关、税务、商务、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的流通监测提出了挑战。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境内外金融合作,加快建立畅通规范的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
一是积极打通和构建规范的人民币流通渠道,建议由州政府牵头,积极与周边国家政府协商,建立双边互信基础,鼓励、引导境内银行加强与外方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规范的银行结算服务。二是积极培育有资质的企业开展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规范民间非正规结算渠道。
(二)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启动为契机,扩大人民币结算影响力
人民币在东盟国家影响力较大,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人民币区域化条件正逐渐成熟。一是鼓励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宣传人民币结算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二是鼓励和扶持境内优秀企业到东盟国家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扩大人民币对外投资,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结算影响力。
(三)积极构建跨境人民币结算全方位监测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建议由州政府组织搭建一个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周边国家银行、海关、边防、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达到信息共享,有效监测人民币的跨境流通。
(四)加强区域金融交流合作机制
目前,全州人民银行开展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尚未建立西双版纳与周边地区的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对话机制,西双版纳与周边地区的金融信息难以交流。建议州政府借助西双版纳与周边国家地区现有的交流合作平台,将金融交流合作内容纳入我州现有的区域经济交流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