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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论述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发展努力方向,促进房地产市场有效监管,通过衡水市住建局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中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作简要叙述,汇总今后房地产市场监管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方向。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监管原则;具体措施;努力方向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房地产业来说,如何维护好这个大市场的秩序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如何保证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也便成了讨论最多的问题。我们认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做好跟踪管理,是保证市场秩序的灵丹妙药,所以应该在这方面加大力量,加大投入,勇于创新,推动房地产市场向更加公平、公开、有序的方向发展。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和成熟,各类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促使房地产市场走上了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渠道,在做好有法可依的同时,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整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少涉房企业在商品房预销售、中介服务、物业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够规范的情况,所以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检查。现就将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中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作简要叙述。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原则
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稽查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切执法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坚决杜绝越权执法、以罚代管等违法现象;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查处违法行为,做到责罚相当;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对管辖范围内的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并严格依法给予处罚。
二、新经济形势下,房地产市场跟踪管理的监管方向、监管重点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职能,通过我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做好有效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局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协调联动,综合监管,共同治理,严厉处罚,确保效果。在联合执法时,他们把企业诚信体系与完善问责程序结合起来,与企业市场行为和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形成“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约束和规范了企业的市场行为,切实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监管,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推进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完善和落实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违法行为信息的记录,强化违法行为信息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竣工验收等市场监管环节中的使用;结合省厅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并积极拓展房地产信用档案功能和覆盖面,发挥信用档案作用,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信用档案要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当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3、针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等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房地产稽查监管工作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重点查处。
(1)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2)查处开发企业以变相“团购”的名义销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行为;(3)查处开发企业以“购房奖励”或“售后返还”等形式销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行为;(4)查处开发企业对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按规定销售的行为;(5)查处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集资建房的行为;(6)查处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7)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开发、超资质开发等违规行为。
4、规范的市场秩序要靠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全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办法。在学习石家庄、邢台等市市场监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房地产企业动态考核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8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达到了对企业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年终算总账的日常考核。在考核中我们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记录一起,并将稽查日志台账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稽查执法效能
1、完善和落实省建设厅要求的稽查执法监督制度、稽查执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稽查执法考核制度、稽查执法约谈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事后追踪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成效。
2、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住建局始终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和加强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整合执法力量,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素质促工作、以监管保质量,以服务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技术、法律等手段,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过程控制。
3、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上,实行企业自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定时抽查,五种检查方式综合监管的方式,时刻动态跟踪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水平
1、加强房地产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我市下属各县市区健全机构,落实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转发《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市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推进全市各级稽查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2、规范房地产稽查执法行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制定完善《衡水市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稽查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3、加强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局执法人员深入各施工现场,发放宣传法律法规材料和“明白纸”,开通投诉热线。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投诉问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他们在电视、报纸、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购房须知等市场知识,在售楼部咨询现场张贴《购房提示》,及时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动态,正确评价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投资、合理定价,消费者梯度消费、理性置业。另一方面,建立违法企业通报制度,对扰乱两个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并记入信誉等级评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督促各方主体守法经营,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随着房地产市场体质的日益完善,只要是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都应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既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前预防检查,也要对处理处罚过的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房地产市场稽查监管工作要在探索中求发展,使房地产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最后,我想用16个字来概括今后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加强跟踪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监管到位,实现有序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监管原则;具体措施;努力方向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房地产业来说,如何维护好这个大市场的秩序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如何保证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也便成了讨论最多的问题。我们认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做好跟踪管理,是保证市场秩序的灵丹妙药,所以应该在这方面加大力量,加大投入,勇于创新,推动房地产市场向更加公平、公开、有序的方向发展。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和成熟,各类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促使房地产市场走上了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渠道,在做好有法可依的同时,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整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少涉房企业在商品房预销售、中介服务、物业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够规范的情况,所以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检查。现就将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中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作简要叙述。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原则
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稽查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切执法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坚决杜绝越权执法、以罚代管等违法现象;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查处违法行为,做到责罚相当;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对管辖范围内的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并严格依法给予处罚。
二、新经济形势下,房地产市场跟踪管理的监管方向、监管重点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职能,通过我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做好有效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局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协调联动,综合监管,共同治理,严厉处罚,确保效果。在联合执法时,他们把企业诚信体系与完善问责程序结合起来,与企业市场行为和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形成“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约束和规范了企业的市场行为,切实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监管,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推进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完善和落实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违法行为信息的记录,强化违法行为信息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竣工验收等市场监管环节中的使用;结合省厅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并积极拓展房地产信用档案功能和覆盖面,发挥信用档案作用,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信用档案要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当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3、针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等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房地产稽查监管工作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重点查处。
(1)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2)查处开发企业以变相“团购”的名义销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行为;(3)查处开发企业以“购房奖励”或“售后返还”等形式销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行为;(4)查处开发企业对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按规定销售的行为;(5)查处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集资建房的行为;(6)查处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7)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开发、超资质开发等违规行为。
4、规范的市场秩序要靠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全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办法。在学习石家庄、邢台等市市场监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房地产企业动态考核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8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达到了对企业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年终算总账的日常考核。在考核中我们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记录一起,并将稽查日志台账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稽查执法效能
1、完善和落实省建设厅要求的稽查执法监督制度、稽查执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稽查执法考核制度、稽查执法约谈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事后追踪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成效。
2、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住建局始终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和加强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整合执法力量,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素质促工作、以监管保质量,以服务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技术、法律等手段,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过程控制。
3、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上,实行企业自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定时抽查,五种检查方式综合监管的方式,时刻动态跟踪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水平
1、加强房地产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我市下属各县市区健全机构,落实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转发《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市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推进全市各级稽查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2、规范房地产稽查执法行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制定完善《衡水市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稽查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3、加强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局执法人员深入各施工现场,发放宣传法律法规材料和“明白纸”,开通投诉热线。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投诉问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他们在电视、报纸、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购房须知等市场知识,在售楼部咨询现场张贴《购房提示》,及时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动态,正确评价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投资、合理定价,消费者梯度消费、理性置业。另一方面,建立违法企业通报制度,对扰乱两个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并记入信誉等级评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督促各方主体守法经营,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随着房地产市场体质的日益完善,只要是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都应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既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前预防检查,也要对处理处罚过的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房地产市场稽查监管工作要在探索中求发展,使房地产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最后,我想用16个字来概括今后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加强跟踪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监管到位,实现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