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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从人的发展趋势的角度,阐明学生独特个性的发展是教育的真谛。借鉴李泽厚“以美启真”的观点,笔者认为音乐教育也可以实现“以音启真”,并阐明了音乐教育中的“美”的具体含义。最后,从如何启而得法的角度,提出了音乐学法和教法选择的建议。
【关键词】学生的独特个性;乐感文化;情境法;比较法
任何教育都应该有明确的指向性。音乐教育该指向哪里?这对音乐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必须首先解决的。
李泽厚从历史本位论的角度谈到人的发展时,讲过这样的话:“从现实说,历史发展到今天,今天的个体权益,特别是今后如何实现和发展个体所独具的潜能、才智、性格,已成为人之为人的所在,即今日成为人,也就是成为一个‘自己’”。在这里,他强调人的发展的个体性和独特性。为了进一步阐明他的意思,他接着又说:“今天中国人作为人必须从各种传统的、他属的束缚下尽可能地解放出来。虽然,人及其活动思想、情感等等都始终是她所属的人际环境和历史传统的产物,但今天不能因反对原子个人主义而退回到以‘社群’‘人民’‘国家’‘阶级’或某种‘新集体主义’为基础上去。相反,仍应进一步研究如何发展个体独特性,以此为根本基地,来考虑今后集体(包括各种社区群及民族、国家)走向和历史发展”。社会的发展,个人利益的突出,使教育回归到个人发展的基点上。这已成为未来人发展的大趋势。这也就决定了我们所推行的“素质教育”必然走向个人个体独特性的培养上。笔者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关注学生独特的个性发展是教育的真谛,这是教育所追求的“真”。
社会的进步源于社会的创造力,而社会的创造力关键又在个体偶发,即个体的自发变异开放着进化的必然。个体为适应环境所做的摸索、尝试、创造、改变,可以带来民族、国家乃至世界的革新和延续。作为艺术教育的音乐教育,在“个体偶发”的开放上,应该赋予它独特的功能,那就是“以美启真”。
李泽厚早就发现了“以美启真”的教育途径。他说:“‘以美启真’,可以成为对个体独特性的开发,即对人的自发性、偶然性的开放,这即是自由。尽管个体是历史的儿女,心理是文化积淀的产物,但由于个体由先天、后天的不同从而所积淀的文化成果有巨大差异,这种由个体承担的偶然性,便极具个别性、差异性、独特性、具体性和多元性,成为实践操作活动中和认识思维领域中创造性的真正源泉和动力。”
音乐教育是美感获取,是审美收益。它跟道德教育不同。道德教育是要求人主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情感,以便于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它也与认知教学不同。认知教学是要求排除个人意志、情绪、情感的干扰,以到达认清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目的。审美教育,理性可以无拘无束,感性也可以无拘无束,情智交融,相互激越,达到对事物和内心的领悟,丰富自身的感受,促进生命的体认。音乐教育是最让人感觉不到约束的教育,它可以让人享受到潜移默化的愉悦和融入教育的默契。
音乐教育的“以美启真”,自当从“音”着手。首先得用于教育的音乐是美的。什么是美的音樂?这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不同的,但中国十几岁的学生,应该还是有较相同的取向。一是根于文化背景的一致。他们有着相同的民族文化心理和时代生活背景。作为中国人,就必然有中国人的国民性,那种渗入到无意识中的文化心理,那种挣之不脱、扔之不掉深层情理。试问那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生活态度、思维定势和情感取向是什么呢?李泽厚用“乐感文化”和“实用理性”来概括,这是儒学“一个世界”的核心。重视人际关系、人世情感,感伤于生死无常,把生的意义寄托和归宿在人间;强调自强不息,韧性奋斗;富于世界以情感,并以这种积极的情感来支持人生。这就是中国人的乐感文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重实效,轻遐想,重包容,轻偏执的“实用理性”思维。我们民族的乐观处世精神和实用思想的优点非常明显,但反理性的炽热狂迷和盲目服从也成为致命病伤。音乐教育的“以美启真”,就是既要有利于民族文化心理优点的保存又要有益于民族文化心理缺点的改换。以此为出发点选择乐曲方是适合的美的乐曲。二是根于学生的生理特点。笔者主张选择节奏上能让他们产生和谐共鸣的音乐。朱光潜先生谈在《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中说到:“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节奏是人内心思想和情趣的传达。音乐是把想表达的思想和情趣通过音调和节奏表现出来,学生要能从中充分体验这种思想和情趣,才能产生共鸣。节奏感强的音乐比较适合学生们学习。三是根于学生受教心理的特点。音乐具有移情的作用,要想学生从音乐中收获更多有益的审美,就要选择那些能激活学生内心思想情趣并使之产生联想,到达内在模仿的音乐。
音乐教育“以美启真”,关键在如何“启”上。《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指出:“音乐教育必须以审美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主动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这里讲明了“启”的基本途径。尊重个体是前提,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学习,才能保证教师引导的方向不会出错。引导得法,学习才有兴趣,学生才会主动。是主动选择的,不是被逼屈就的,学生的个性才能拥有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学生的个性发展了,他追求的东西就不同,他想的也不同,做的也不同。其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创造性思维和个人素养,因为我们知道创造性思维必须从人的个性中产生。
启而得法,是“以美启真”的最终保障。如考虑到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黄自提出了:“感知外部音响→开展想象联想→得到情感共鸣→理解认识”基本教学思路。这是符合认知规律的,当然值得肯定,但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假如有些音乐跟学生实际距离太远,先初步理解再感知行不行?笔者看也未尝不可。那么,就变成了这样“初步了解音乐背景→感知外部音响→开展想象联想→得到情感共鸣→加深理解认识”。假如有些音乐现实感强,很贴近学生的生活,音乐配上影视,一下就点燃了学生的情感,就不如听完之后畅谈感想来得直接。“法”,规律要遵循,采用在“度”上。
无论是音乐欣赏还是学习演奏,兴趣的激发和保持是激活学习动力的有效方法。兴趣的激发,也许靠哄可以达到,但兴趣的保持,必须建立学生对乐器和音乐的好感,明白学习音乐的益处,并且从获益中得到巩固。要让学生爱上音乐,更必须培养坚定的人生信仰,树立其高远的人生追求,因此逐渐强化其精神力量。
音乐学习的方法千千万,好的方法也无可计数。笔者认为,中学音乐多采用情境教学往往效果会好些。关于情境教学,笔者觉得也可以分一些层次。模仿或再现固有的情境是一层,模拟类似的情境是一层,创设新的情境是一层。一堂课里,若让学生从低一层进到高一层,就能明显觉察其效果,教师和学生都能感受出来。若进入某种专项学习,比较教学也是不错的选择。从同一题材选择不同的曲目进行比较,有益于区分不同音调、节奏、旋律的表达效果。同一曲目若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可以让学生从演奏效果中发现各种乐器的特点。根据学情和教学内容适时调整教法,有利于学生尝试各种各样的学法,提高学习的效果。
音乐是通向人心灵最好的艺术。现实中,音乐也得到社会的普遍喜爱。如何使美的艺术在教育中担当起更好的教育作用?这将是一个永久的话题。
【关键词】学生的独特个性;乐感文化;情境法;比较法
任何教育都应该有明确的指向性。音乐教育该指向哪里?这对音乐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必须首先解决的。
李泽厚从历史本位论的角度谈到人的发展时,讲过这样的话:“从现实说,历史发展到今天,今天的个体权益,特别是今后如何实现和发展个体所独具的潜能、才智、性格,已成为人之为人的所在,即今日成为人,也就是成为一个‘自己’”。在这里,他强调人的发展的个体性和独特性。为了进一步阐明他的意思,他接着又说:“今天中国人作为人必须从各种传统的、他属的束缚下尽可能地解放出来。虽然,人及其活动思想、情感等等都始终是她所属的人际环境和历史传统的产物,但今天不能因反对原子个人主义而退回到以‘社群’‘人民’‘国家’‘阶级’或某种‘新集体主义’为基础上去。相反,仍应进一步研究如何发展个体独特性,以此为根本基地,来考虑今后集体(包括各种社区群及民族、国家)走向和历史发展”。社会的发展,个人利益的突出,使教育回归到个人发展的基点上。这已成为未来人发展的大趋势。这也就决定了我们所推行的“素质教育”必然走向个人个体独特性的培养上。笔者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关注学生独特的个性发展是教育的真谛,这是教育所追求的“真”。
社会的进步源于社会的创造力,而社会的创造力关键又在个体偶发,即个体的自发变异开放着进化的必然。个体为适应环境所做的摸索、尝试、创造、改变,可以带来民族、国家乃至世界的革新和延续。作为艺术教育的音乐教育,在“个体偶发”的开放上,应该赋予它独特的功能,那就是“以美启真”。
李泽厚早就发现了“以美启真”的教育途径。他说:“‘以美启真’,可以成为对个体独特性的开发,即对人的自发性、偶然性的开放,这即是自由。尽管个体是历史的儿女,心理是文化积淀的产物,但由于个体由先天、后天的不同从而所积淀的文化成果有巨大差异,这种由个体承担的偶然性,便极具个别性、差异性、独特性、具体性和多元性,成为实践操作活动中和认识思维领域中创造性的真正源泉和动力。”
音乐教育是美感获取,是审美收益。它跟道德教育不同。道德教育是要求人主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情感,以便于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它也与认知教学不同。认知教学是要求排除个人意志、情绪、情感的干扰,以到达认清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目的。审美教育,理性可以无拘无束,感性也可以无拘无束,情智交融,相互激越,达到对事物和内心的领悟,丰富自身的感受,促进生命的体认。音乐教育是最让人感觉不到约束的教育,它可以让人享受到潜移默化的愉悦和融入教育的默契。
音乐教育的“以美启真”,自当从“音”着手。首先得用于教育的音乐是美的。什么是美的音樂?这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不同的,但中国十几岁的学生,应该还是有较相同的取向。一是根于文化背景的一致。他们有着相同的民族文化心理和时代生活背景。作为中国人,就必然有中国人的国民性,那种渗入到无意识中的文化心理,那种挣之不脱、扔之不掉深层情理。试问那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生活态度、思维定势和情感取向是什么呢?李泽厚用“乐感文化”和“实用理性”来概括,这是儒学“一个世界”的核心。重视人际关系、人世情感,感伤于生死无常,把生的意义寄托和归宿在人间;强调自强不息,韧性奋斗;富于世界以情感,并以这种积极的情感来支持人生。这就是中国人的乐感文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重实效,轻遐想,重包容,轻偏执的“实用理性”思维。我们民族的乐观处世精神和实用思想的优点非常明显,但反理性的炽热狂迷和盲目服从也成为致命病伤。音乐教育的“以美启真”,就是既要有利于民族文化心理优点的保存又要有益于民族文化心理缺点的改换。以此为出发点选择乐曲方是适合的美的乐曲。二是根于学生的生理特点。笔者主张选择节奏上能让他们产生和谐共鸣的音乐。朱光潜先生谈在《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中说到:“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节奏是人内心思想和情趣的传达。音乐是把想表达的思想和情趣通过音调和节奏表现出来,学生要能从中充分体验这种思想和情趣,才能产生共鸣。节奏感强的音乐比较适合学生们学习。三是根于学生受教心理的特点。音乐具有移情的作用,要想学生从音乐中收获更多有益的审美,就要选择那些能激活学生内心思想情趣并使之产生联想,到达内在模仿的音乐。
音乐教育“以美启真”,关键在如何“启”上。《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指出:“音乐教育必须以审美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主动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这里讲明了“启”的基本途径。尊重个体是前提,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学习,才能保证教师引导的方向不会出错。引导得法,学习才有兴趣,学生才会主动。是主动选择的,不是被逼屈就的,学生的个性才能拥有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学生的个性发展了,他追求的东西就不同,他想的也不同,做的也不同。其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创造性思维和个人素养,因为我们知道创造性思维必须从人的个性中产生。
启而得法,是“以美启真”的最终保障。如考虑到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黄自提出了:“感知外部音响→开展想象联想→得到情感共鸣→理解认识”基本教学思路。这是符合认知规律的,当然值得肯定,但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假如有些音乐跟学生实际距离太远,先初步理解再感知行不行?笔者看也未尝不可。那么,就变成了这样“初步了解音乐背景→感知外部音响→开展想象联想→得到情感共鸣→加深理解认识”。假如有些音乐现实感强,很贴近学生的生活,音乐配上影视,一下就点燃了学生的情感,就不如听完之后畅谈感想来得直接。“法”,规律要遵循,采用在“度”上。
无论是音乐欣赏还是学习演奏,兴趣的激发和保持是激活学习动力的有效方法。兴趣的激发,也许靠哄可以达到,但兴趣的保持,必须建立学生对乐器和音乐的好感,明白学习音乐的益处,并且从获益中得到巩固。要让学生爱上音乐,更必须培养坚定的人生信仰,树立其高远的人生追求,因此逐渐强化其精神力量。
音乐学习的方法千千万,好的方法也无可计数。笔者认为,中学音乐多采用情境教学往往效果会好些。关于情境教学,笔者觉得也可以分一些层次。模仿或再现固有的情境是一层,模拟类似的情境是一层,创设新的情境是一层。一堂课里,若让学生从低一层进到高一层,就能明显觉察其效果,教师和学生都能感受出来。若进入某种专项学习,比较教学也是不错的选择。从同一题材选择不同的曲目进行比较,有益于区分不同音调、节奏、旋律的表达效果。同一曲目若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可以让学生从演奏效果中发现各种乐器的特点。根据学情和教学内容适时调整教法,有利于学生尝试各种各样的学法,提高学习的效果。
音乐是通向人心灵最好的艺术。现实中,音乐也得到社会的普遍喜爱。如何使美的艺术在教育中担当起更好的教育作用?这将是一个永久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