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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的新闻传播过程当中,“大数据”概念的应用,无论是在广度方面,还是在深度方面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本文尝试从“大数据”新闻的基本内涵出发,探讨其在具体推送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思路。
关键词:“大数据”新闻;推送;问题;对策
一、“大数据”新闻的内涵
当前,在学术领域,关于“大数据”以及“大数据”新闻的概念并没有达成较为广泛的共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数据”新闻主要是依托计算机海量数据进行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提高信息新闻的数据性和精确性。由于在当前的新闻传播领域,关于“大数据”新闻的因果关系、应用标准以及具体的概念界定和呈现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关于如何科学地做好“大数据”新闻的推送工作是当前新闻传播领域研究的主要课题。
按照舍恩伯格的概念界定,“大数据”新闻,应该关注相关的数据提供一种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呈现方式。用更加整体的维度来进行新闻传播。需要强调的是,我国著名新闻学者彭兰,在研究中指出“大数据”新闻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数据呈现,而是应该在相关信息图表的支持下完成新闻的细化与深化。目前,我国关于“大数据”新闻比较具有典型的是围绕我国每年的春运客流进行报道。对相关的旅客走向以及数据进行呈现。通过这种人口交通迁移数据的趋势来挖掘春运的故事以及相关的新闻,这就属于大数据新闻。
简单来说,“大数据”新闻主要是借助全方位的数据来进行新闻线索的挖掘以及新闻事实的揭露。所以,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看出“大数据”新闻对新闻传播要求标准较高,不仅需要相关硬件的支撑,更需要匹配相应的思维方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鉴定大数据新闻的标准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是否使用数据,而是应该从“大数据”所具有的方法和理念入手。只要是符合这一理念,尽管是文字内容报道也应该属于大数据新闻的范畴[1]。
二、“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存在的问题
在上文中已经探讨了“大数据”新闻的核心概念:就是注重多角度全数据。如果在相关网络技术支撑下,任何新闻都可以发展为大数据新闻。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大数据”新闻的推送传播过程当中,由于新闻本身具有自身的传播属性,如果不能够找到新闻与大数据之间良好的契合点,很容易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技术层面的局限。在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的过程当中,它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其中就包括对相关新闻信息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特别是在“大数据”背景下,对海量信息进行统计,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也需要必要的技术支撑。从当前来看,我国新闻机构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完成相关“大数据”新闻所需要的数据的收集、分析与整理。再加上,我国围绕新闻以及社会现象等诸多报道的数据在对外开放程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涉及政务公开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很难满足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诉求。即使中国中央电视台也在进行数据解读的过程当中需要依托包括百度、阿里、腾讯在内的众多互联网运营商来进行支持,否则也很难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所以,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如何进一步的在技术层面提供必要的支撑是该领域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方向。
其次,“大数据”的新闻推送存在信息窄化问题。在《大数据时代》这本书中,世界著名的互联网公司亚马逊就通过根据顾客的需求来进行相应的数据的推送。当下,我国的一些主流新闻媒体也尝试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资讯的定制化服务,满足,新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可是,在这种精准推送的过程当中,很多新闻受众会在潜移默化中选择自己倾向的新闻内容。这在一定层面中会导致以新闻为内容的相关资讯的传播呈现出越来越集中、越来越窄的现,也在一定层面上影响了新闻传播的全面化。按照我国著名教授陈力丹教授所说,“在大数据时代,媒体受众喜欢新闻机构提供相应的信息推送,这在无形中会引导受众只接收自己关注的信息与自寻。”再加上,很多大数据仅仅是借助用户的个人喜好需求来进行筛选。人的好奇心有可能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改变。如果仅仅是根据过往的大数据分析来进行相关新闻内容的推送,这在一定层面上会受到一定的误导,也会影响的新闻推送的全面性。
最后,大数据新闻推送对公民个人隐私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以往的新闻推送中,其中包括相关新闻内容的采访以及对外宣传,围绕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一直是一個敏感的问题,也是新闻推送的一个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公民的个人隐私很容易被通过类似于“人肉搜索”等相关技术的支撑来进行实现。一旦个人隐私被泄露,很容易对相关当事人的生活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再加之,随着公民自身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也将面临着在隐私保护与信息推送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我国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在进行相关数据收集过程当中,缺乏对用户的知情权的满足,经常会出现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如果新闻媒体在进行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收集中不进行必要的机制,很容易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公开。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围绕大数据相关信息的搜集在网络运营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在兼顾新闻时效性以及公民自身隐私保护的中,实现一种平衡是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三、“大数据”新闻推送的完善策略
在上文中,主要对“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完善和发展策略。
首先,进一步的强化技术支撑。在今后的新闻媒体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应该进一步的与互联网信息通讯企业和相关的智库建立互动与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来进一步的为“大数据”新闻的推送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同时,在这一过程当中,新闻媒体部门还应该进一步的完善相关的硬件设施。尤其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充分的借助网络媒体、新媒体、手机应用软件来实现大数据新闻的精准推送。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还应该在必要的软件设施方面,特别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互联网思维的培养方面进一步的加大力度。只有不断的在硬件及相关软件方面进行必要的支撑和完善,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才能够获得更大的技术层面支持,有效地解决“大数据”新闻推送在相关数据资源获取方面存在的局限性。 其次,优化大数据新闻推送的科学路径。在整个时代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受众对新闻推送内容以及新闻推送的形式也在呈现出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现象。因此,要本着更加开放、自由的新闻推送发展理念,一方面,在满足客户对新闻推送个性化以及私人定制需求的同时,也应该进一步的整合大数据信息相关资源,积极对受众进行舆论引导。通过将相关的数据资源进行科学的对接,进一步的避免“大数据”新闻在推送过程当中存在的信息窄化的问题,也为其在今后的发展中,获得精密推送、多元推送、多方位推送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最后,要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权。“大数据”新闻推送,在某种层面上进一步提高了新闻内容的时效性、严谨性、准确性,但是,在这过程当中,不能以牺牲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益为代价。因此,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我国互联网运营和发展特点,在借鉴欧美网络监管相关经验的同时,进一步的在法律法规方面切实完善相关的制度,从而为公民隐私提供更大层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支持;另一方面,媒体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的新闻媒体机构,在借助大数据来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应该遵从公民的个人隐私。在进行数据传送以及新闻报道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同时,广大公民也应该充分地提升自身的自我隐私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身隐私被侵犯,应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总之,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改进和发展过程当中,应该进一步的在硬件、软件、信息推送渠道路径以及公民隐私保护方面下更大的力度。只有这样,“大数据”新闻推送才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获得最好的发展[2]。
四、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大数据”新闻推送的基本内涵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當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对策与发展趋势。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应该进一步的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国情,充分的发挥出人文精神对大数据相关技术的指导,进一步的发挥出新闻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助推大数据新闻推送获得更加科学与和谐的发展。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将会呈现出更加灿烂的明天。
(作者单位:渤海大学)
作者简介:张古月,新闻学专业。
参考文献
[1]王一乔,吴马涵旭,杨璐等.大数据时代的新闻变革之“数据新闻”变迁[J].时代报告,2016,(20):77.
[2]唐彤东.大数据与新闻报道[J].新闻研究导刊,2015,(16):318-318.
关键词:“大数据”新闻;推送;问题;对策
一、“大数据”新闻的内涵
当前,在学术领域,关于“大数据”以及“大数据”新闻的概念并没有达成较为广泛的共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数据”新闻主要是依托计算机海量数据进行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提高信息新闻的数据性和精确性。由于在当前的新闻传播领域,关于“大数据”新闻的因果关系、应用标准以及具体的概念界定和呈现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关于如何科学地做好“大数据”新闻的推送工作是当前新闻传播领域研究的主要课题。
按照舍恩伯格的概念界定,“大数据”新闻,应该关注相关的数据提供一种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呈现方式。用更加整体的维度来进行新闻传播。需要强调的是,我国著名新闻学者彭兰,在研究中指出“大数据”新闻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数据呈现,而是应该在相关信息图表的支持下完成新闻的细化与深化。目前,我国关于“大数据”新闻比较具有典型的是围绕我国每年的春运客流进行报道。对相关的旅客走向以及数据进行呈现。通过这种人口交通迁移数据的趋势来挖掘春运的故事以及相关的新闻,这就属于大数据新闻。
简单来说,“大数据”新闻主要是借助全方位的数据来进行新闻线索的挖掘以及新闻事实的揭露。所以,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看出“大数据”新闻对新闻传播要求标准较高,不仅需要相关硬件的支撑,更需要匹配相应的思维方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鉴定大数据新闻的标准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是否使用数据,而是应该从“大数据”所具有的方法和理念入手。只要是符合这一理念,尽管是文字内容报道也应该属于大数据新闻的范畴[1]。
二、“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存在的问题
在上文中已经探讨了“大数据”新闻的核心概念:就是注重多角度全数据。如果在相关网络技术支撑下,任何新闻都可以发展为大数据新闻。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大数据”新闻的推送传播过程当中,由于新闻本身具有自身的传播属性,如果不能够找到新闻与大数据之间良好的契合点,很容易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技术层面的局限。在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的过程当中,它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其中就包括对相关新闻信息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特别是在“大数据”背景下,对海量信息进行统计,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也需要必要的技术支撑。从当前来看,我国新闻机构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完成相关“大数据”新闻所需要的数据的收集、分析与整理。再加上,我国围绕新闻以及社会现象等诸多报道的数据在对外开放程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涉及政务公开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很难满足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诉求。即使中国中央电视台也在进行数据解读的过程当中需要依托包括百度、阿里、腾讯在内的众多互联网运营商来进行支持,否则也很难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所以,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如何进一步的在技术层面提供必要的支撑是该领域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方向。
其次,“大数据”的新闻推送存在信息窄化问题。在《大数据时代》这本书中,世界著名的互联网公司亚马逊就通过根据顾客的需求来进行相应的数据的推送。当下,我国的一些主流新闻媒体也尝试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资讯的定制化服务,满足,新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可是,在这种精准推送的过程当中,很多新闻受众会在潜移默化中选择自己倾向的新闻内容。这在一定层面中会导致以新闻为内容的相关资讯的传播呈现出越来越集中、越来越窄的现,也在一定层面上影响了新闻传播的全面化。按照我国著名教授陈力丹教授所说,“在大数据时代,媒体受众喜欢新闻机构提供相应的信息推送,这在无形中会引导受众只接收自己关注的信息与自寻。”再加上,很多大数据仅仅是借助用户的个人喜好需求来进行筛选。人的好奇心有可能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改变。如果仅仅是根据过往的大数据分析来进行相关新闻内容的推送,这在一定层面上会受到一定的误导,也会影响的新闻推送的全面性。
最后,大数据新闻推送对公民个人隐私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以往的新闻推送中,其中包括相关新闻内容的采访以及对外宣传,围绕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一直是一個敏感的问题,也是新闻推送的一个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公民的个人隐私很容易被通过类似于“人肉搜索”等相关技术的支撑来进行实现。一旦个人隐私被泄露,很容易对相关当事人的生活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再加之,随着公民自身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也将面临着在隐私保护与信息推送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我国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在进行相关数据收集过程当中,缺乏对用户的知情权的满足,经常会出现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如果新闻媒体在进行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收集中不进行必要的机制,很容易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公开。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围绕大数据相关信息的搜集在网络运营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在兼顾新闻时效性以及公民自身隐私保护的中,实现一种平衡是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三、“大数据”新闻推送的完善策略
在上文中,主要对“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完善和发展策略。
首先,进一步的强化技术支撑。在今后的新闻媒体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应该进一步的与互联网信息通讯企业和相关的智库建立互动与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来进一步的为“大数据”新闻的推送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同时,在这一过程当中,新闻媒体部门还应该进一步的完善相关的硬件设施。尤其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充分的借助网络媒体、新媒体、手机应用软件来实现大数据新闻的精准推送。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还应该在必要的软件设施方面,特别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互联网思维的培养方面进一步的加大力度。只有不断的在硬件及相关软件方面进行必要的支撑和完善,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才能够获得更大的技术层面支持,有效地解决“大数据”新闻推送在相关数据资源获取方面存在的局限性。 其次,优化大数据新闻推送的科学路径。在整个时代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受众对新闻推送内容以及新闻推送的形式也在呈现出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现象。因此,要本着更加开放、自由的新闻推送发展理念,一方面,在满足客户对新闻推送个性化以及私人定制需求的同时,也应该进一步的整合大数据信息相关资源,积极对受众进行舆论引导。通过将相关的数据资源进行科学的对接,进一步的避免“大数据”新闻在推送过程当中存在的信息窄化的问题,也为其在今后的发展中,获得精密推送、多元推送、多方位推送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最后,要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权。“大数据”新闻推送,在某种层面上进一步提高了新闻内容的时效性、严谨性、准确性,但是,在这过程当中,不能以牺牲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益为代价。因此,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我国互联网运营和发展特点,在借鉴欧美网络监管相关经验的同时,进一步的在法律法规方面切实完善相关的制度,从而为公民隐私提供更大层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支持;另一方面,媒体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的新闻媒体机构,在借助大数据来进行“大数据”新闻推送过程当中,应该遵从公民的个人隐私。在进行数据传送以及新闻报道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同时,广大公民也应该充分地提升自身的自我隐私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身隐私被侵犯,应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总之,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改进和发展过程当中,应该进一步的在硬件、软件、信息推送渠道路径以及公民隐私保护方面下更大的力度。只有这样,“大数据”新闻推送才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获得最好的发展[2]。
四、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大数据”新闻推送的基本内涵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當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对策与发展趋势。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应该进一步的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国情,充分的发挥出人文精神对大数据相关技术的指导,进一步的发挥出新闻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助推大数据新闻推送获得更加科学与和谐的发展。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今后的“大数据”新闻推送中将会呈现出更加灿烂的明天。
(作者单位:渤海大学)
作者简介:张古月,新闻学专业。
参考文献
[1]王一乔,吴马涵旭,杨璐等.大数据时代的新闻变革之“数据新闻”变迁[J].时代报告,2016,(20):77.
[2]唐彤东.大数据与新闻报道[J].新闻研究导刊,2015,(16):31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