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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视新闻作为主流媒体的主流舆论形式,大量使用“我”、“我 ”来代替区域名称已经不符合区域宣传和信息传播要求。改革、创新新闻宣传模式,需要从“我”做起,用法定称号代替“我”。这是媒体的责任,是舆论的方向,更是时代的需要。
【关键词】电视新闻 区域称谓 “我”
遣词造句应该属于新闻媒体采编、发布新闻的技巧范畴,可是有一个词却因为本身的附加意义而显得尤为重要,它就是最常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我。作为一名电视新闻记者,用了多年的“我”,听了多年的“我”,今天突然感到,电视新闻中的“我”该下岗了。
“我”在电视新闻中占据了很大空间
2009年6月14日,《安徽新闻联播》整档新闻地域概念23次使用“安徽 (省)”,只在子栏目《今日快报》中用了1次“我省”,其它都是弱化的泛指概念“各地”、“各市”、“省”、“全省”共13次。而在同一天晚上,《浙江新闻联播》14次使用“我省”,只有8次使用“浙江(省)”,“各地”、“全省”有3次。《宁夏新闻联播》13次使用“我区”,“宁夏”一词连同同期声也只出现9次,“自治区”一词被用了11次。《四川新闻》9次使用“我省”,“四川(省)”只用了5次。笔者调查发现,在地市级、县级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我市”、“我县”这样的词语使用的频繁程度更是达到了让人咂舌的地步,有时一条新闻就能出现十多次,甚至一个句子也数次使用。
电视新闻大量使用“我”的原因
“我”与区域、单位的组合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称谓,在各式各样的官样文章中,“我省”、“我市”、“我县”、“我院”、“我社”比比皆是。源于此,少年宫、故宫、大明宫叫“我宫”,殡仪馆、科技馆、体育馆叫“我馆”,社科院、文学院、中医院叫“我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种“我 ”式的“政治称谓”被延续到后起的电视新闻报道中,成为一种新闻语态,长期使用便约定俗成為一种固定模式。于是,记者如是写,编辑如是编,播音员如是播,审片如是审,受众如是听……五湖四海皆属“我”,好像没有谁品出其中异样滋味。
“我”给电视新闻带来的局限
官样文章是读给本部门、行业的下级听的,是呈给上级领导看的,而且,上级、下级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听来读去,早已习以为常,自然觉不出有什么不妥。可是,主流舆论形式之一的电视新闻连篇累牍都是由“我”当家,显然已不合时宜。
首先,不符合法定称谓的要求。比如,“海南省”是海南这个区域的法定称谓,“安徽省”是安徽这个区域的法定称谓。如被称为“我省”,虽然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人们都知道它指代的区域,但是经过电视新闻发布出去传者却并非该区域法定代表,这样说便不合适。再比如,把黄山风景区报道成“我山”、“我区”,把故宫博物院报道成“我院”等等也是这样。
其次,不利于新闻信息的传播。“我 ”式的称谓只有放在特定的语境中才能明白其指代的具体区域。中国辽阔的幅员,广播电视四级办台模式,使电视新闻成为“拇指信息”。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又让受众从看新闻转变成往往是听新闻。一旦没时间看台标,或者看不懂台标,便搞不清楚新闻事件发生在何地,造成新闻传播的“地点”要素缺失,影响新闻信息的传播。
第三,影响区域开放、发展。电视新闻是电视台作为新闻媒体的立身之本,同时也是展示区域经济、政治、社会事业发展的窗口,是区域、城市的名片。“我 ”式的报道传递的信息就像送出去的名片姓名处印上“我”,而在某个角上注明“我叫‘张三’”;或者在区域、城市的入口的广告牌上显眼位置写上“开放的我市欢迎您”,只在一角注明“‘我市’是上海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的卫视台,播出去的新闻节目不只是给本地人看的。即使是没有上星的地方台,也会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受众。这种带有鲜明的本位思想、蕴含着排外思想的新闻报道,不利于区域开放、引资、发展大局。
用法定称号代替“我”是电视新闻报道的时代需求
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新闻》用“中国”称呼中国,是一种成熟的新闻语态。近些年,《新闻联播》中“我国”的使用率在逐渐减少,“国家”、“神州大地”等词语的使用量有所增加。作为国家电视台,适当使用“我国”或近似语态有助于表现民族凝聚力,但也应该考虑《新闻联播》同样具有“外向型”,对国家的法定称呼也需要考虑规范化、国际化。
省级卫视是面向全国播出的,有些省级卫视还在国外部分地区落地。虽然省外的关注度不像省内那么高,但是几十个省外区域相加,其“窗口”、“名片”作用也不容小视,“我 ”的狭隘显而易见。笔者注意到,《湖南新闻联播》四年前就用“湖南”代替了“我省”,《安徽新闻联播》也在近两年开始使用“安徽”,就是转述领导讲话也用“安徽”而不用“我省”。
市县级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使用法定区域名称的,在笔者所调查的中部地区鲜有所见,“唯‘我’独尊”,家家如是,影响了电视新闻的创新发展和区域宣传工作的深层次延伸。
如果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的进步需要“我”有一个法定的称号,电视媒体也该给“我”正名。这是媒体的责任,是国人的胸怀,更是时代的需要。■
(作者单位:阜阳电视台外宣部)
【关键词】电视新闻 区域称谓 “我”
遣词造句应该属于新闻媒体采编、发布新闻的技巧范畴,可是有一个词却因为本身的附加意义而显得尤为重要,它就是最常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我。作为一名电视新闻记者,用了多年的“我”,听了多年的“我”,今天突然感到,电视新闻中的“我”该下岗了。
“我”在电视新闻中占据了很大空间
2009年6月14日,《安徽新闻联播》整档新闻地域概念23次使用“安徽 (省)”,只在子栏目《今日快报》中用了1次“我省”,其它都是弱化的泛指概念“各地”、“各市”、“省”、“全省”共13次。而在同一天晚上,《浙江新闻联播》14次使用“我省”,只有8次使用“浙江(省)”,“各地”、“全省”有3次。《宁夏新闻联播》13次使用“我区”,“宁夏”一词连同同期声也只出现9次,“自治区”一词被用了11次。《四川新闻》9次使用“我省”,“四川(省)”只用了5次。笔者调查发现,在地市级、县级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我市”、“我县”这样的词语使用的频繁程度更是达到了让人咂舌的地步,有时一条新闻就能出现十多次,甚至一个句子也数次使用。
电视新闻大量使用“我”的原因
“我”与区域、单位的组合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称谓,在各式各样的官样文章中,“我省”、“我市”、“我县”、“我院”、“我社”比比皆是。源于此,少年宫、故宫、大明宫叫“我宫”,殡仪馆、科技馆、体育馆叫“我馆”,社科院、文学院、中医院叫“我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种“我 ”式的“政治称谓”被延续到后起的电视新闻报道中,成为一种新闻语态,长期使用便约定俗成為一种固定模式。于是,记者如是写,编辑如是编,播音员如是播,审片如是审,受众如是听……五湖四海皆属“我”,好像没有谁品出其中异样滋味。
“我”给电视新闻带来的局限
官样文章是读给本部门、行业的下级听的,是呈给上级领导看的,而且,上级、下级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听来读去,早已习以为常,自然觉不出有什么不妥。可是,主流舆论形式之一的电视新闻连篇累牍都是由“我”当家,显然已不合时宜。
首先,不符合法定称谓的要求。比如,“海南省”是海南这个区域的法定称谓,“安徽省”是安徽这个区域的法定称谓。如被称为“我省”,虽然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人们都知道它指代的区域,但是经过电视新闻发布出去传者却并非该区域法定代表,这样说便不合适。再比如,把黄山风景区报道成“我山”、“我区”,把故宫博物院报道成“我院”等等也是这样。
其次,不利于新闻信息的传播。“我 ”式的称谓只有放在特定的语境中才能明白其指代的具体区域。中国辽阔的幅员,广播电视四级办台模式,使电视新闻成为“拇指信息”。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又让受众从看新闻转变成往往是听新闻。一旦没时间看台标,或者看不懂台标,便搞不清楚新闻事件发生在何地,造成新闻传播的“地点”要素缺失,影响新闻信息的传播。
第三,影响区域开放、发展。电视新闻是电视台作为新闻媒体的立身之本,同时也是展示区域经济、政治、社会事业发展的窗口,是区域、城市的名片。“我 ”式的报道传递的信息就像送出去的名片姓名处印上“我”,而在某个角上注明“我叫‘张三’”;或者在区域、城市的入口的广告牌上显眼位置写上“开放的我市欢迎您”,只在一角注明“‘我市’是上海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的卫视台,播出去的新闻节目不只是给本地人看的。即使是没有上星的地方台,也会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受众。这种带有鲜明的本位思想、蕴含着排外思想的新闻报道,不利于区域开放、引资、发展大局。
用法定称号代替“我”是电视新闻报道的时代需求
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新闻》用“中国”称呼中国,是一种成熟的新闻语态。近些年,《新闻联播》中“我国”的使用率在逐渐减少,“国家”、“神州大地”等词语的使用量有所增加。作为国家电视台,适当使用“我国”或近似语态有助于表现民族凝聚力,但也应该考虑《新闻联播》同样具有“外向型”,对国家的法定称呼也需要考虑规范化、国际化。
省级卫视是面向全国播出的,有些省级卫视还在国外部分地区落地。虽然省外的关注度不像省内那么高,但是几十个省外区域相加,其“窗口”、“名片”作用也不容小视,“我 ”的狭隘显而易见。笔者注意到,《湖南新闻联播》四年前就用“湖南”代替了“我省”,《安徽新闻联播》也在近两年开始使用“安徽”,就是转述领导讲话也用“安徽”而不用“我省”。
市县级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使用法定区域名称的,在笔者所调查的中部地区鲜有所见,“唯‘我’独尊”,家家如是,影响了电视新闻的创新发展和区域宣传工作的深层次延伸。
如果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的进步需要“我”有一个法定的称号,电视媒体也该给“我”正名。这是媒体的责任,是国人的胸怀,更是时代的需要。■
(作者单位:阜阳电视台外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