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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错误是法的适用错误的一种形态,存在于行政行为的法律事实认定和处理结果两个阶段。传统行政法理论仅关注硬法领域的适用法律错误问题,极少涉及软法领域。事实上,软法援引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发生适用法律错误。援引法条可能为法的适用,也可能是行政行为说明理由,作为说明理由的援引错误便不可能为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判别适用法律错误应结合法的适用错误形态与行政救济形式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