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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旬,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由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行使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在新冠肺炎疫情中,避免人员聚集是一个主要防控手段,给非常情况下人大会议的举行频率、形式提出了新课题。疫情发生以来,宪法室持续关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会议的情况。现将截至5月底的有关情况简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