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7年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1979年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处刑偏轻的弊端,也有助于检察检察机关对渎职犯罪行为的查处。然而,随着理论上研究的深入以及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具体运用,目前发现渎职罪在立法上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查处渎职犯罪行为的屏障。因此,笔者认为,渎职犯罪在立法上亟待进一步完善,以便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查处渎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