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具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又体现鲜明的行业性,突出政法人才政治性、法律性、教育性和强制性等职业特征.目前我国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各院校在自身定位、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暴露出一些弊端.为解决存在的问题,从明确目标、准确定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训模式和建设“双师教学团队”等方面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