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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2]395号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3月7日举行2012年第3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