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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9年《招标投标法》和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陆续颁布,目前政府保险采购已基本上采用了招投标这种规范化交易形式,保险招标范围也从政府车辆扩大到政府财产以及人员意外伤害、补充医疗等众多保险领域。这一方面降低和节省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另一方面也为保险公司拓展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场所,受到了政府和保险公司的欢迎。然而,近年来的实践也证明,政府保险采购招投标在制度实践当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这不仅会影响政府保险招投标的声誉,而且也会带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增加,因此分析隐藏在这些问题背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