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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狠抓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作风建设的“小切口”推动管党治党的“大格局”,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監督执纪和曝光力度,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
坚持以上率下
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市委、市政府主动强化主体责任,把加强作风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党委主抓直管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出访活动等方面率先垂范。比如,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当地陪同领导,做到轻车简从、一切从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带头践行“节俭接待”原则,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交通,简化接待礼仪等。五年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纪检监察队伍要为全党全社会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对照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性教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宁波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市纪委、监委60多项请示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干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行为报告登记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将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防“灯下黑”。
强化教育引导
筑牢党员思想防线
五年来,市纪委紧紧围绕教育启发、警示长效等关键环节,打牢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反对“四风”的思想基础。坚持重要节点重点抓,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前夕,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发送短信等方式,及时开展节前教育和提醒警示。尤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市管领导干部“廉政短信教育提醒平台”,做到逢“节”必发,及时提醒,切实发挥了压实主体责任、以上带下、提醒警示的教育作用,平台年均发送短信2万余条。编辑《作风廉政新规选编》手册,做到全体市管领导干部人手一册,提醒他们时时对照、处处谨慎。
期间,扎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累计已有2万余名党员干部在新建成的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编印《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人手一册,作为口袋书、案头卷、窗前镜,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2017年以来,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主动干预机制,突出转任提拔、婚丧嫁娶等15个重要节点,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
注重专责监督
惩戒问责越来越严
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新情况,市纪委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合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时间里,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16333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2237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同时,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全市1395处历史建筑、公园和宗教场所逐个排查,对16个违规场所进行了关停或转型处理。开展“酒局”“牌局”专项整治,坚决执行七个“一律不准”,狠刹“两局”歪风。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3.5万平方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7.2万余名机关干部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标。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重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时间里,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94起,处理党员干部7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人,切实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促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盯住“关键少数”
倒逼责任越压越紧
全市建立派驻机构廉情报告机制,定期听取汇报,压实派驻监督责任。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集体听取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开展质询评议,参与执纪监督。五年来,共对129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
同时,运用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以及巡察“回头看”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对各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传导压力、传递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揪住不放,督促立行立改、彻底整治,对持续纠正“四风”发挥了催化剂作用。还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为重点,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从2015年开始,每年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为切入点,带动县、乡,把压力传导下去,把责任压到基层。
坚持标本兼治
切实扎紧制度铁笼
五年来,全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改进作风“20条措施”“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监督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等20多项制度规定,把以八项规定为“总规矩”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制度的刚性、操作性、执行力持续增强;对历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按照制度出台的时序、内容的一致性和上下承接关系分别辑录,编辑了《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汇编》,为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提供了及时帮助。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持续发力,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不断深化和巩固。2017年以来,市纪委以全力保障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为破题抓手,全力查处不落实的人,整治不落实的事,打响了全市阻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第一枪。
责任编辑:谢 霞
坚持以上率下
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市委、市政府主动强化主体责任,把加强作风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党委主抓直管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出访活动等方面率先垂范。比如,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当地陪同领导,做到轻车简从、一切从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带头践行“节俭接待”原则,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交通,简化接待礼仪等。五年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纪检监察队伍要为全党全社会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对照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性教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宁波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市纪委、监委60多项请示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干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行为报告登记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将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防“灯下黑”。
强化教育引导
筑牢党员思想防线
五年来,市纪委紧紧围绕教育启发、警示长效等关键环节,打牢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反对“四风”的思想基础。坚持重要节点重点抓,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前夕,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发送短信等方式,及时开展节前教育和提醒警示。尤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市管领导干部“廉政短信教育提醒平台”,做到逢“节”必发,及时提醒,切实发挥了压实主体责任、以上带下、提醒警示的教育作用,平台年均发送短信2万余条。编辑《作风廉政新规选编》手册,做到全体市管领导干部人手一册,提醒他们时时对照、处处谨慎。
期间,扎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累计已有2万余名党员干部在新建成的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编印《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人手一册,作为口袋书、案头卷、窗前镜,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2017年以来,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主动干预机制,突出转任提拔、婚丧嫁娶等15个重要节点,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
注重专责监督
惩戒问责越来越严
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新情况,市纪委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合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时间里,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16333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2237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同时,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全市1395处历史建筑、公园和宗教场所逐个排查,对16个违规场所进行了关停或转型处理。开展“酒局”“牌局”专项整治,坚决执行七个“一律不准”,狠刹“两局”歪风。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3.5万平方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7.2万余名机关干部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标。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重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时间里,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94起,处理党员干部7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人,切实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促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盯住“关键少数”
倒逼责任越压越紧
全市建立派驻机构廉情报告机制,定期听取汇报,压实派驻监督责任。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集体听取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开展质询评议,参与执纪监督。五年来,共对129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
同时,运用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以及巡察“回头看”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对各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传导压力、传递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揪住不放,督促立行立改、彻底整治,对持续纠正“四风”发挥了催化剂作用。还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为重点,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从2015年开始,每年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为切入点,带动县、乡,把压力传导下去,把责任压到基层。
坚持标本兼治
切实扎紧制度铁笼
五年来,全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改进作风“20条措施”“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监督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等20多项制度规定,把以八项规定为“总规矩”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制度的刚性、操作性、执行力持续增强;对历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按照制度出台的时序、内容的一致性和上下承接关系分别辑录,编辑了《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汇编》,为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提供了及时帮助。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持续发力,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不断深化和巩固。2017年以来,市纪委以全力保障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为破题抓手,全力查处不落实的人,整治不落实的事,打响了全市阻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第一枪。
责任编辑:谢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