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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当今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抢救,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研究土族民族文物,只有这样才能将保护土族民族文化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青海互助;土族民族;文化保护
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结合部,独特的地理位置,使这里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土族主要分布于青海省互助、民和、同仁、大通等地,甘肃省的天祝、永登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其中互助土族自治县是我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土族自称“蒙古尔”或“察汗蒙古尔”,是以蒙元时期入居青海河湟地区的蒙古族为主,吸收汉、藏诸民族成分及其文化因素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有着个性鲜明的民族文化艺术。土族的吉祥物是彩虹。土族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土族妇女的袖子用红、黄、黑、绿、白等不同颜色拼成,恰似天上彩虹。因此,土族被喻为“彩虹民族”,这里被誉为“彩虹的故乡”。
土族民族文物,既包括古代土族民族文物,也包括近现代土族民族文物。主要包括:①能够反映土族民族社会生产的代表性实物。包括各行各业的生产工具、原材料以及成品半成品等。②能够反映土族民族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包括民居、建筑物以及各种传统生活用具、器皿等。③传统的土族民族服饰,以及桃花、刺绣、蜡染、扎染等手工艺品、手工工具。④各类宗教、祭祀方面的实物资料。包括各种崇拜物、经书、经坛、面具、辟邪物、护身符、吉祥物、法衣、法器、占卜具等。⑤传统的土族民族乐器、乐谱、道具。包括各种吹奏乐器、弹奏乐器、打击乐器以及舞蹈服装、道具等。⑥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土族民族工艺品及艺术作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篆刻、刻本、剪纸等。⑦ 土族民族的语言文字、重要文献、典籍和手稿。⑧具有民族学、民俗学价值的反映与土族民族关系的汉族文物。
此外,土族民族文物应该还包括精神性或称无形文化遗产的内容。无形土族民族文物即“非物质文化遗产”。 土族民族文物的文化信息,除了文物本身可以直观反映的之外,还有一些不能直接感知的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信息,涉及文物在产生、使用过程所包容的历史、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等信息,往往不太容易被领会,很容易被忽略或者得不到正确的阐述。因为这些信息和内容不会直接显示在文物上,必须通过探索和发掘才能得以体现。
土族民族无形文化是研究土族民族历史、文化不可多得的珍贵“活化石”,包括富有土族民族特色的历史、神话、传说、语言、文字、音乐、舞蹈、风俗、礼仪、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业过程、工艺技能、生产方式、宗教形式等。无形文化遗产以文化制品的形态存在,是通过科技手段而获取的信息资料,如录音、磁带、照片、录像、纪录片、磁盘、光盘等。这部分资料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广泛、多彩,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极大地丰富了土族民族文物的内容,有助于我们对土族民族文物进行更加全面细致的解读,加深对土族民族文物的认识和了解。
对土族民族文化资源必须既开发利用又充分保护。保护不是冻结,采取封闭式、隔离式的保护,是完全忽视土族本民族人民渴望走向富裕、走向现代化的需求与愿望的错误做法,它本质上是禁止土族民族文化的进步,与变化前进中的社会发展主流相违背,不符合土族民族文化发展的基本趋势。我们在开发利用土族民族文化时,不能不尊重土族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应以优势文化的习惯整理、加工、包装土族民族文化,使土族民族传统文化舞台化、艺术化、程序化,甚至庸俗化、赝品化的做法是对土族民族文化进行的掠夺性开发,实际上已经使土族民族文化成为一种假造的土族民族文化,这样做既破坏了土族民族文化的变迁轨道,又不利于土族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处理土族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时,应该充分尊重土族本民族对如何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意愿,特别是充分理解各民族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让各民族自己决定文化保护、继承和发展的路该怎么走。由各族人民自己做主,利用自己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一种与现代文化产业能够衔接的产业,并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行为及管理模式。
过去相关部门、团体和一些学者对土族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挖掘和整理。如对土族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对一些濒临消失的土族民族舞蹈和音乐的抢救,对一些口头文学的有形记载等等,但土族民族文化浩繁庞杂,丰富多彩,前人所抢救和整理的材料与整个民间文化蕴藏量相比,仍显不足,许多民间文化至今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甚至面临消亡。因此进一步挖掘土族民族文化,急需采用合理保护方式,建议采用如下保护方式:数据库保护模式,针对土族民族地区传统文化流失后的不可再生性,运用文字、录音、摄像等手段抢救、保存音乐、舞蹈、仪式等,并建立文化基因库,以备今后相关土族民族艺术创造需要;博物馆式保护,对特色服饰、手工制品、宗教器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应分门别类的记录、收集于当地博物館,并由相关人员专门研究,以备今后仿制;土族民族民间艺人的保护,建立艺人档案,将其纳入特殊人才库,并支持和鼓励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参与乡土文化教育,使他们的手艺、技能成为发展致富的有效手段;开发式保护,虽然一些土族风情园对土族民族音乐舞蹈等文化资源进行了开发,但目前来看,仍处于“粗放型开发与加工”,游艺、医药等特有的土族民族文化资源还未挖掘整理。因此,对这些文化资源先挖掘、整理,然后提升、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形成开发式保护模式。
土族民族文物是民族文化形成发展历史的信息物证,是我们研究土族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昔日相对与世隔绝的土族民族地区正面临着外来文化的不断冲击,社会变迁的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对传统、土族民族文化的冲击正在向这块净土袭来,一些珍贵的土族民族文化遗产(特别是无形文化遗产,包括土族民族民间语言和艺术、土族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土族民族民间风俗礼仪和节庆等方面)面临着迅速损毁、消亡和消失的严重危机。面对当今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抢救,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研究土族民族文物,只有这样才能将保护土族民族文化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马晓京:旅游开发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主体.青海民族研究,2003(3).
关键词:青海互助;土族民族;文化保护
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结合部,独特的地理位置,使这里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土族主要分布于青海省互助、民和、同仁、大通等地,甘肃省的天祝、永登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其中互助土族自治县是我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土族自称“蒙古尔”或“察汗蒙古尔”,是以蒙元时期入居青海河湟地区的蒙古族为主,吸收汉、藏诸民族成分及其文化因素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有着个性鲜明的民族文化艺术。土族的吉祥物是彩虹。土族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土族妇女的袖子用红、黄、黑、绿、白等不同颜色拼成,恰似天上彩虹。因此,土族被喻为“彩虹民族”,这里被誉为“彩虹的故乡”。
土族民族文物,既包括古代土族民族文物,也包括近现代土族民族文物。主要包括:①能够反映土族民族社会生产的代表性实物。包括各行各业的生产工具、原材料以及成品半成品等。②能够反映土族民族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包括民居、建筑物以及各种传统生活用具、器皿等。③传统的土族民族服饰,以及桃花、刺绣、蜡染、扎染等手工艺品、手工工具。④各类宗教、祭祀方面的实物资料。包括各种崇拜物、经书、经坛、面具、辟邪物、护身符、吉祥物、法衣、法器、占卜具等。⑤传统的土族民族乐器、乐谱、道具。包括各种吹奏乐器、弹奏乐器、打击乐器以及舞蹈服装、道具等。⑥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土族民族工艺品及艺术作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篆刻、刻本、剪纸等。⑦ 土族民族的语言文字、重要文献、典籍和手稿。⑧具有民族学、民俗学价值的反映与土族民族关系的汉族文物。
此外,土族民族文物应该还包括精神性或称无形文化遗产的内容。无形土族民族文物即“非物质文化遗产”。 土族民族文物的文化信息,除了文物本身可以直观反映的之外,还有一些不能直接感知的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信息,涉及文物在产生、使用过程所包容的历史、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等信息,往往不太容易被领会,很容易被忽略或者得不到正确的阐述。因为这些信息和内容不会直接显示在文物上,必须通过探索和发掘才能得以体现。
土族民族无形文化是研究土族民族历史、文化不可多得的珍贵“活化石”,包括富有土族民族特色的历史、神话、传说、语言、文字、音乐、舞蹈、风俗、礼仪、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业过程、工艺技能、生产方式、宗教形式等。无形文化遗产以文化制品的形态存在,是通过科技手段而获取的信息资料,如录音、磁带、照片、录像、纪录片、磁盘、光盘等。这部分资料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广泛、多彩,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极大地丰富了土族民族文物的内容,有助于我们对土族民族文物进行更加全面细致的解读,加深对土族民族文物的认识和了解。
对土族民族文化资源必须既开发利用又充分保护。保护不是冻结,采取封闭式、隔离式的保护,是完全忽视土族本民族人民渴望走向富裕、走向现代化的需求与愿望的错误做法,它本质上是禁止土族民族文化的进步,与变化前进中的社会发展主流相违背,不符合土族民族文化发展的基本趋势。我们在开发利用土族民族文化时,不能不尊重土族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应以优势文化的习惯整理、加工、包装土族民族文化,使土族民族传统文化舞台化、艺术化、程序化,甚至庸俗化、赝品化的做法是对土族民族文化进行的掠夺性开发,实际上已经使土族民族文化成为一种假造的土族民族文化,这样做既破坏了土族民族文化的变迁轨道,又不利于土族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处理土族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时,应该充分尊重土族本民族对如何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意愿,特别是充分理解各民族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让各民族自己决定文化保护、继承和发展的路该怎么走。由各族人民自己做主,利用自己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一种与现代文化产业能够衔接的产业,并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行为及管理模式。
过去相关部门、团体和一些学者对土族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挖掘和整理。如对土族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对一些濒临消失的土族民族舞蹈和音乐的抢救,对一些口头文学的有形记载等等,但土族民族文化浩繁庞杂,丰富多彩,前人所抢救和整理的材料与整个民间文化蕴藏量相比,仍显不足,许多民间文化至今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甚至面临消亡。因此进一步挖掘土族民族文化,急需采用合理保护方式,建议采用如下保护方式:数据库保护模式,针对土族民族地区传统文化流失后的不可再生性,运用文字、录音、摄像等手段抢救、保存音乐、舞蹈、仪式等,并建立文化基因库,以备今后相关土族民族艺术创造需要;博物馆式保护,对特色服饰、手工制品、宗教器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应分门别类的记录、收集于当地博物館,并由相关人员专门研究,以备今后仿制;土族民族民间艺人的保护,建立艺人档案,将其纳入特殊人才库,并支持和鼓励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参与乡土文化教育,使他们的手艺、技能成为发展致富的有效手段;开发式保护,虽然一些土族风情园对土族民族音乐舞蹈等文化资源进行了开发,但目前来看,仍处于“粗放型开发与加工”,游艺、医药等特有的土族民族文化资源还未挖掘整理。因此,对这些文化资源先挖掘、整理,然后提升、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形成开发式保护模式。
土族民族文物是民族文化形成发展历史的信息物证,是我们研究土族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昔日相对与世隔绝的土族民族地区正面临着外来文化的不断冲击,社会变迁的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对传统、土族民族文化的冲击正在向这块净土袭来,一些珍贵的土族民族文化遗产(特别是无形文化遗产,包括土族民族民间语言和艺术、土族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土族民族民间风俗礼仪和节庆等方面)面临着迅速损毁、消亡和消失的严重危机。面对当今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抢救,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研究土族民族文物,只有这样才能将保护土族民族文化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马晓京:旅游开发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主体.青海民族研究,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