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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乡村代课教师在“两基”目标实现过程中作出了卓越贡献,并随着一系列教育政策的实施而逐渐减少。近年来,由于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失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僵化,教师补充计划的实施效果不理想,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与学校在合同签订中的地位不对等、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以及权益申诉路径模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的合法利益,应建立健全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完善新生代乡村代课教师的工资拨付和福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