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通知要求,除下列情形外,全国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一)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及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开展的煤炭资源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项目。(二)使用省级财政安排的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开展的煤炭资源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