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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二年三月七日,一艘“东京号”汽轮缓缓驶出横滨港,时年三十五岁的黄遵宪(一八四八至一九0五)便搭乘上了这艘驶往美国旧金山的轮船。彼时的他由驻日使馆参赞调驻至旧金山领事馆担任总领事,这也是他外交生涯中的第二站。在浩瀚的太平洋上,在孤寂的长夜里,他写下了“中年岁月苦风飘,强半光阴客里抛”(《人境庐诗草·海行杂感》,一八八二)的诗行,并称之为“舟中无事”的拉杂之作。
经过近一个月的航行,“东京号”终于驶进了旧金山港。一家名叫《萨克拉门托每日联合新闻》(Sacramento Daily Record-Union ) 的当地报纸对黄遵宪的抵达进行了简短的报道,称赞其谈吐谦恭、举止优雅。而就在该报纸的同一版面上,关于作家王尔德抵达旧金山的新闻和诗人朗费罗的介绍却占据了更长的篇幅。可见,对那个时代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来说,大家并不知道这位刚上任的旧金山总领事还是位颇有文才的汉语诗人。作为晚清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黄遵宪的诗作虽未完全跳出传统文化的窠臼,但极具现代气息,其诗论主张“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更是直接开启了以白话入诗的先声。
早在黄遵宪赴美之前的一八八0年,他曾作《朝鲜策略》一书递于朝鲜使臣金宏集,并建议朝鲜主动与美国通商立约。他甚至认为美国是个扶贫济弱、维持公道的理想友邦。这种理想化的认知在他的长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一八八一)中也有所体现,一八八一年中国第一批留美学生被召回国,彼时的黄遵宪正出使日本,他为这一富有远见的留学计划的终止而深感惋惜,他在诗中怅然写道:“目送海舟返,万感心伤悲。”巧合的是,这次事件却给他提供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赴美契机。随着留学计划的搁浅,原来的一批驻美官员即刻被清政府召回,新任驻美公使郑藻如便任命黄遵宪担任旧金山总领事一职。当调任令到来之际,他欣然赴任,希望能在美国找到救国的真切道路,正如他在《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一八八二)一诗中的表达:“独有兴亚一腔血。”
然而当黄遵宪后来踏上这个曾经为自己所钦佩的国土时,他才发现美国并非如他所想的那样。黄遵宪上任之际正值美国排华运动的顶峰,作为总领事的他承受着非同一般的压力。当时旧金山领事馆的分管区域遍及美加的西部、南美的西部以及夏威夷,比今天的管辖范围要广袤得多。旧金山也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华人聚居地,华人人口约占当地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作为总领事的他首先面临的是来自种族方面的歧视,这让他的自尊心深深受挫。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经济衰退让美国的就业市场很不景气,华工因其吃苦耐劳、工资低廉,在当地劳动力市场很有竞争力,这引起了一些激进分子的不满,并导致各种排华暴乱的发生。
就在黄遵宪抵达后一个多月,美国总统切斯特·阿瑟(Chester A.Arthur, 1829-1886)签署了《排华法案》,这一法案直到一九四三年罗斯福当政时期才被废除。法案颁布之时,黄遵宪不得不代表清政府对此表示附和。他明白“弱国无外交”,清政府羸弱不作为,凭借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扭转这一局面。黄遵宪后来在一八八四年八月六日给日本友人宫岛诚一郎的信中对美国这一行径有所表述:“美为文明大国,向所歆羡,及足迹抵此,乃殊有所见不逮所闻之叹,碧眼红髯,非我族类,视我亚洲人比之,自郐以下,不足复讥。”他甚至愤慨道,在加州做个黑奴,都比做个黄种人强。他为美国人背叛《独立宣言》中自由平等的理念而深感遗憾,并发出“此邦人不可与处”的感慨。
黄遵宪使美相关的诗作基本都收录在《人境庐诗草》第四卷中,这也让我们按图索骥到了这位“诗界哥伦布”在旧金山的点点滴滴。据加拿大学者施吉瑞(Jerry Schmidt)考证,黄遵宪关于美国生活经历的诗作无一例外都是离美六年之后所作,这也正如他的自叹:“余事作诗人。”他志不在诗,诗是他的闲来余事,但诗又成为他政治理想的最好表达。黄遵宪并不通英文,他对美国社会的了解基本都来自一些中文报刊资料以及自己的洞察。他的诗歌长于叙事和描写,并表现丰富的时代内容。他的诗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政治思考,其中流露出的近代意识和政治观念正是其所谓“独辟异境”诗歌理念的重要体现。尽管这些与美国相关的诗作大多是追忆之作,但极具文学和自传价值。
其中《纪事》一诗,记录了一八八四年共和党人布莱恩(JamesGillespie Blaine, 1830-1893)与民主党人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 1837-1890)竞选美国总统的滑稽之相,与同时期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竞选州长》(Running for Governor , 1870)的描摹如出一辙。诗之小序有云:“甲申十月,为公举总统之期。合众党欲留前任布连,而共和党则举姬利扶兰。两党哄争,卒举姬君。诗以纪之。”需要指出的是,在小序中诗人所记有误,将合众党(民主党)与共和党候选人的名字张冠李戴。在诗作中,作者对美国式的民主颇有微词,将其概括为“彼党讦此党,党魁乃下流”,而“怒挥同室戈,愤争传国玺”更是道出了美国选举的本质,这也让他对自己早年间曾追慕过的这个民主国深感失望。诗末的“倘能无党争,尚想太平世”寄寓了他对理想中的民主国的期望。几年后当黄遵宪赴任英国参赞,看到英国的政体没有美国政体的流弊时,他不禁得出君主立宪优于民主共和的看法。后来他还在致梁启超的信(一九0二)中探讨过中国实行何种政体的问题,并表达了对美国民主的印象和见解。他认为中华民风闭塞,实在不宜实行美国式的民主:“及游美洲……每举总统,则两党力争,大几酿乱,小亦行刺,则又爽然自失,以为文明大国尚如此,况民智未开者乎?”
另外,在《人境庐诗草》第四卷中还有长诗《逐客篇》一首,诗人回忆起美国的反华运动,并用“此耻难洗濯”几个字表达了自己的悲愤。在历来的外交史和华侨史研究资料中都会涉及《逐客篇》,它比此前张维屏(一七八0至一八五九)的《金山篇》(约写于一八四七年后的十余年间)更受关注。《逐客篇》的英译本还被收入了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无鬼之地》(Land Without Ghost: Chinese Impressions of Americafrom the Mid-Nineteen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 1989)一書中。从一八六八至一八八0年,美国在华招募大量劳工,开垦和建设美国西部。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附记华工禁约》中对此也有所记录:“华人之往美,实由美人招之使来也。”招募的华工在美国通常从事最底层的苦力工作,正如《逐客篇》中写道:“华人渡海初,无异凿空凿。”加州的华工大多来自中国东南沿海一带,背井离乡到异地求生。中国劳工给当地人的工作带来了竞争压力,加之不易被同化的特点,日益受到排斥。黄遵宪在诗中还描述了华人在海关遭受的种种不公:“但是黄面人,无罪亦榜掠。”他曾寄希望于清政府的交涉,但清廷对待华人海外遭遇的冷淡态度让他深感失望,他在诗中痛抒胸臆:“有国不养民,譬为丛驱雀。”由于受到美国排华浪潮的影响,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纷纷发起反华运动,诗人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损害,发出了“茫茫六合内,何处足可托”的呐喊。 黄遵宪在任之际,还在旧金山鼓励文学活动,对中国文化进行发扬光大。他与华侨吟酬唱和,创“金山联玉”,以文会友。“金山联玉”是否为诗社名,尚无法考证,但“金山联玉”后被作为文人雅集结集出版(广州开智书局,一九二四),其中收录了包括黄遵宪在内的数十位诗人的诗作及其诗评,真正践行了他在赴美之前所写的诗句—“海外偏留文字缘”(《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一八八二)。
一九0六年旧金山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很多珍贵的历史材料都在地震中被毁。从今天留存的史料来看,当年的黄遵宪及其同僚在面对排华浪潮时,从未停止过为华人争取利益。在旧金山领事馆美国雇员傅烈秘(Frederick A. Bee, 1825-1892)的协助下,他迫使当局释放被关押的华工,并以法治的方式保护侨民。他还在唐人街创办了第一所华人公立学校,并协助解决华人医院的用地问题。面对华侨会馆和帮派的混乱状态,他还肃清了帮派内斗,整合会馆。直到二十多年后梁启超旅美之时,在美华侨仍向他称道黄遵宪在任时的所作所为。美国华侨领袖司徒美堂晚年在口述回忆录《我痛恨美帝》(一九五一)里称赞黄遵宪是“中国历来驻美外交官中唯一能做保护华侨工作之人”。这些以法治方式保护在美华人权益的做法与他后来在《日本国志》(一八八七)里的思想一以贯之:“余观欧美大小诸国,无论君主,君民共主,一言以蔽之曰,以法治国而已矣。”这也是他对美国积极一面的了解和肯定。
黄遵宪的身份也让他某次险些遭遇白人种族主义者的人身威胁, 幸得傅烈秘相助,方才解除危险。他对傅烈秘的冷静勇敢由衷地佩服,多年后在《续怀人诗十六首·其十二》(约作于一八九一至一八九四)中,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以“笑中常备插靴刀”一句直言傅烈秘面对“以枪相赠”时的从容不迫。在该诗的自注中,黄遵宪还详细记述了这次经历:“一日过海关,有工人群集,一人出一手枪指余辈云:‘如敢引华人入境,当以此相赠。’君(傅烈秘)手摸靴中铳,复笑谓之云:‘汝敢否?’”
一八八五年中秋之际,黄遵宪搭乘“北京号”轮船取道日本,驶向香港,结束了他在旧金山三年的外交生涯。与此前出使日本相比,黄遵宪在旧金山的岁月显得更为孤寂和落寞,在给宫岛诚一郎的信中,他曾写道“追忆前与阁下诸君子,文酒相从,何等欢燕”,而如今“郁郁久居此地”,颇感“怅怅”。在船上他泛起了对过去三年的种种思考,又恰逢中秋之夜,对月咏怀,写下了《八月十五夜太平洋舟中望月作歌》:“悲欢离合虽不同,四亿万众同秋中。”在抵达香港时,他又赋诗云:“登楼四望真吾土,不见黄龙上大旗。”(《到香港》,一八八五)。当黄遵宪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广东嘉应,众人争相请他讲述海外奇谈时,此时的他却心生无限感慨:“六合外从何处说?十年来渐故人稀!”(《乡人以余远归争来询问赋此志感》,一八八五)
次年,时任华盛顿公使的张荫桓打算邀请黄遵宪继任旧金山总领事一职,黄遵宪拒绝了,他意识到一个弱国外交官并不会有多大作为,旧金山的移民问题太棘手了,他无能为力。随后几年他一直居于乡里,著书立说,直到一八九0年方才随晚清外交重臣薛福成一道出使欧洲,开始担任驻英使馆二等参赞。
美国三年的外交生涯让黄遵宪的世界观发生了较大转变,对他后来的政治维新思想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他对美国的态度是多元的,也是矛盾的。一方面,在美国排华的种族对抗中,他增强了自己的民族感,深化了救国的信念,同时他也从儒家文化的普世观念,逐渐转移到历史进化论的立场上去了。另一方面,美国作为当时的世界先进国家,为中国的维新变法提供了现代典范,但同时他又不满于美国民主的负面状况以及种族主义的敌视。他所有的思想基本上都围绕着如何强国,他认为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府是强国的关键。这种思想甚至对他后来《日本国志》的撰写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日本国志》中的很多评论对晚清的社会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也让人看到,作为外交官的黄遵宪“博以环球之游历”,为晚清知识分子展现了其眼界開阔的一面。
黄遵宪先后担任过驻日使馆参赞、驻旧金山总领事、驻英使馆参赞和驻新加坡总领事等职,也许他在晚清外交政坛上的影响力有限,但他在晚清文坛上却有着超越政治的深远影响。他的诗文创作主张直接促进了旧文学向新文学过渡的革命性变迁。康有为在《人境庐诗草·序》中对其评价十分得当:“以其自有中国之学,采欧美人之长,荟萃熔铸而自得之。”但他并没有与旧传统决裂,他的诗歌创作虽用新语句、新意境,却仍重视旧风格。黄遵宪的政治立场和诗歌理想从本质上看是一致的,诗人身处维新的立场,其“熔铸新理想以入旧风格”的诗歌理念让他对“旧形式”有所眷恋,终不能带来诗界之彻底革命,一如后来那场短命的维新运动。
经过近一个月的航行,“东京号”终于驶进了旧金山港。一家名叫《萨克拉门托每日联合新闻》(Sacramento Daily Record-Union ) 的当地报纸对黄遵宪的抵达进行了简短的报道,称赞其谈吐谦恭、举止优雅。而就在该报纸的同一版面上,关于作家王尔德抵达旧金山的新闻和诗人朗费罗的介绍却占据了更长的篇幅。可见,对那个时代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来说,大家并不知道这位刚上任的旧金山总领事还是位颇有文才的汉语诗人。作为晚清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黄遵宪的诗作虽未完全跳出传统文化的窠臼,但极具现代气息,其诗论主张“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更是直接开启了以白话入诗的先声。
早在黄遵宪赴美之前的一八八0年,他曾作《朝鲜策略》一书递于朝鲜使臣金宏集,并建议朝鲜主动与美国通商立约。他甚至认为美国是个扶贫济弱、维持公道的理想友邦。这种理想化的认知在他的长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一八八一)中也有所体现,一八八一年中国第一批留美学生被召回国,彼时的黄遵宪正出使日本,他为这一富有远见的留学计划的终止而深感惋惜,他在诗中怅然写道:“目送海舟返,万感心伤悲。”巧合的是,这次事件却给他提供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赴美契机。随着留学计划的搁浅,原来的一批驻美官员即刻被清政府召回,新任驻美公使郑藻如便任命黄遵宪担任旧金山总领事一职。当调任令到来之际,他欣然赴任,希望能在美国找到救国的真切道路,正如他在《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一八八二)一诗中的表达:“独有兴亚一腔血。”
然而当黄遵宪后来踏上这个曾经为自己所钦佩的国土时,他才发现美国并非如他所想的那样。黄遵宪上任之际正值美国排华运动的顶峰,作为总领事的他承受着非同一般的压力。当时旧金山领事馆的分管区域遍及美加的西部、南美的西部以及夏威夷,比今天的管辖范围要广袤得多。旧金山也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华人聚居地,华人人口约占当地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作为总领事的他首先面临的是来自种族方面的歧视,这让他的自尊心深深受挫。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经济衰退让美国的就业市场很不景气,华工因其吃苦耐劳、工资低廉,在当地劳动力市场很有竞争力,这引起了一些激进分子的不满,并导致各种排华暴乱的发生。
就在黄遵宪抵达后一个多月,美国总统切斯特·阿瑟(Chester A.Arthur, 1829-1886)签署了《排华法案》,这一法案直到一九四三年罗斯福当政时期才被废除。法案颁布之时,黄遵宪不得不代表清政府对此表示附和。他明白“弱国无外交”,清政府羸弱不作为,凭借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扭转这一局面。黄遵宪后来在一八八四年八月六日给日本友人宫岛诚一郎的信中对美国这一行径有所表述:“美为文明大国,向所歆羡,及足迹抵此,乃殊有所见不逮所闻之叹,碧眼红髯,非我族类,视我亚洲人比之,自郐以下,不足复讥。”他甚至愤慨道,在加州做个黑奴,都比做个黄种人强。他为美国人背叛《独立宣言》中自由平等的理念而深感遗憾,并发出“此邦人不可与处”的感慨。
黄遵宪使美相关的诗作基本都收录在《人境庐诗草》第四卷中,这也让我们按图索骥到了这位“诗界哥伦布”在旧金山的点点滴滴。据加拿大学者施吉瑞(Jerry Schmidt)考证,黄遵宪关于美国生活经历的诗作无一例外都是离美六年之后所作,这也正如他的自叹:“余事作诗人。”他志不在诗,诗是他的闲来余事,但诗又成为他政治理想的最好表达。黄遵宪并不通英文,他对美国社会的了解基本都来自一些中文报刊资料以及自己的洞察。他的诗歌长于叙事和描写,并表现丰富的时代内容。他的诗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政治思考,其中流露出的近代意识和政治观念正是其所谓“独辟异境”诗歌理念的重要体现。尽管这些与美国相关的诗作大多是追忆之作,但极具文学和自传价值。
其中《纪事》一诗,记录了一八八四年共和党人布莱恩(JamesGillespie Blaine, 1830-1893)与民主党人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 1837-1890)竞选美国总统的滑稽之相,与同时期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竞选州长》(Running for Governor , 1870)的描摹如出一辙。诗之小序有云:“甲申十月,为公举总统之期。合众党欲留前任布连,而共和党则举姬利扶兰。两党哄争,卒举姬君。诗以纪之。”需要指出的是,在小序中诗人所记有误,将合众党(民主党)与共和党候选人的名字张冠李戴。在诗作中,作者对美国式的民主颇有微词,将其概括为“彼党讦此党,党魁乃下流”,而“怒挥同室戈,愤争传国玺”更是道出了美国选举的本质,这也让他对自己早年间曾追慕过的这个民主国深感失望。诗末的“倘能无党争,尚想太平世”寄寓了他对理想中的民主国的期望。几年后当黄遵宪赴任英国参赞,看到英国的政体没有美国政体的流弊时,他不禁得出君主立宪优于民主共和的看法。后来他还在致梁启超的信(一九0二)中探讨过中国实行何种政体的问题,并表达了对美国民主的印象和见解。他认为中华民风闭塞,实在不宜实行美国式的民主:“及游美洲……每举总统,则两党力争,大几酿乱,小亦行刺,则又爽然自失,以为文明大国尚如此,况民智未开者乎?”
另外,在《人境庐诗草》第四卷中还有长诗《逐客篇》一首,诗人回忆起美国的反华运动,并用“此耻难洗濯”几个字表达了自己的悲愤。在历来的外交史和华侨史研究资料中都会涉及《逐客篇》,它比此前张维屏(一七八0至一八五九)的《金山篇》(约写于一八四七年后的十余年间)更受关注。《逐客篇》的英译本还被收入了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无鬼之地》(Land Without Ghost: Chinese Impressions of Americafrom the Mid-Nineteen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 1989)一書中。从一八六八至一八八0年,美国在华招募大量劳工,开垦和建设美国西部。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附记华工禁约》中对此也有所记录:“华人之往美,实由美人招之使来也。”招募的华工在美国通常从事最底层的苦力工作,正如《逐客篇》中写道:“华人渡海初,无异凿空凿。”加州的华工大多来自中国东南沿海一带,背井离乡到异地求生。中国劳工给当地人的工作带来了竞争压力,加之不易被同化的特点,日益受到排斥。黄遵宪在诗中还描述了华人在海关遭受的种种不公:“但是黄面人,无罪亦榜掠。”他曾寄希望于清政府的交涉,但清廷对待华人海外遭遇的冷淡态度让他深感失望,他在诗中痛抒胸臆:“有国不养民,譬为丛驱雀。”由于受到美国排华浪潮的影响,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纷纷发起反华运动,诗人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损害,发出了“茫茫六合内,何处足可托”的呐喊。 黄遵宪在任之际,还在旧金山鼓励文学活动,对中国文化进行发扬光大。他与华侨吟酬唱和,创“金山联玉”,以文会友。“金山联玉”是否为诗社名,尚无法考证,但“金山联玉”后被作为文人雅集结集出版(广州开智书局,一九二四),其中收录了包括黄遵宪在内的数十位诗人的诗作及其诗评,真正践行了他在赴美之前所写的诗句—“海外偏留文字缘”(《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一八八二)。
一九0六年旧金山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很多珍贵的历史材料都在地震中被毁。从今天留存的史料来看,当年的黄遵宪及其同僚在面对排华浪潮时,从未停止过为华人争取利益。在旧金山领事馆美国雇员傅烈秘(Frederick A. Bee, 1825-1892)的协助下,他迫使当局释放被关押的华工,并以法治的方式保护侨民。他还在唐人街创办了第一所华人公立学校,并协助解决华人医院的用地问题。面对华侨会馆和帮派的混乱状态,他还肃清了帮派内斗,整合会馆。直到二十多年后梁启超旅美之时,在美华侨仍向他称道黄遵宪在任时的所作所为。美国华侨领袖司徒美堂晚年在口述回忆录《我痛恨美帝》(一九五一)里称赞黄遵宪是“中国历来驻美外交官中唯一能做保护华侨工作之人”。这些以法治方式保护在美华人权益的做法与他后来在《日本国志》(一八八七)里的思想一以贯之:“余观欧美大小诸国,无论君主,君民共主,一言以蔽之曰,以法治国而已矣。”这也是他对美国积极一面的了解和肯定。
黄遵宪的身份也让他某次险些遭遇白人种族主义者的人身威胁, 幸得傅烈秘相助,方才解除危险。他对傅烈秘的冷静勇敢由衷地佩服,多年后在《续怀人诗十六首·其十二》(约作于一八九一至一八九四)中,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以“笑中常备插靴刀”一句直言傅烈秘面对“以枪相赠”时的从容不迫。在该诗的自注中,黄遵宪还详细记述了这次经历:“一日过海关,有工人群集,一人出一手枪指余辈云:‘如敢引华人入境,当以此相赠。’君(傅烈秘)手摸靴中铳,复笑谓之云:‘汝敢否?’”
一八八五年中秋之际,黄遵宪搭乘“北京号”轮船取道日本,驶向香港,结束了他在旧金山三年的外交生涯。与此前出使日本相比,黄遵宪在旧金山的岁月显得更为孤寂和落寞,在给宫岛诚一郎的信中,他曾写道“追忆前与阁下诸君子,文酒相从,何等欢燕”,而如今“郁郁久居此地”,颇感“怅怅”。在船上他泛起了对过去三年的种种思考,又恰逢中秋之夜,对月咏怀,写下了《八月十五夜太平洋舟中望月作歌》:“悲欢离合虽不同,四亿万众同秋中。”在抵达香港时,他又赋诗云:“登楼四望真吾土,不见黄龙上大旗。”(《到香港》,一八八五)。当黄遵宪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广东嘉应,众人争相请他讲述海外奇谈时,此时的他却心生无限感慨:“六合外从何处说?十年来渐故人稀!”(《乡人以余远归争来询问赋此志感》,一八八五)
次年,时任华盛顿公使的张荫桓打算邀请黄遵宪继任旧金山总领事一职,黄遵宪拒绝了,他意识到一个弱国外交官并不会有多大作为,旧金山的移民问题太棘手了,他无能为力。随后几年他一直居于乡里,著书立说,直到一八九0年方才随晚清外交重臣薛福成一道出使欧洲,开始担任驻英使馆二等参赞。
美国三年的外交生涯让黄遵宪的世界观发生了较大转变,对他后来的政治维新思想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他对美国的态度是多元的,也是矛盾的。一方面,在美国排华的种族对抗中,他增强了自己的民族感,深化了救国的信念,同时他也从儒家文化的普世观念,逐渐转移到历史进化论的立场上去了。另一方面,美国作为当时的世界先进国家,为中国的维新变法提供了现代典范,但同时他又不满于美国民主的负面状况以及种族主义的敌视。他所有的思想基本上都围绕着如何强国,他认为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府是强国的关键。这种思想甚至对他后来《日本国志》的撰写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日本国志》中的很多评论对晚清的社会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也让人看到,作为外交官的黄遵宪“博以环球之游历”,为晚清知识分子展现了其眼界開阔的一面。
黄遵宪先后担任过驻日使馆参赞、驻旧金山总领事、驻英使馆参赞和驻新加坡总领事等职,也许他在晚清外交政坛上的影响力有限,但他在晚清文坛上却有着超越政治的深远影响。他的诗文创作主张直接促进了旧文学向新文学过渡的革命性变迁。康有为在《人境庐诗草·序》中对其评价十分得当:“以其自有中国之学,采欧美人之长,荟萃熔铸而自得之。”但他并没有与旧传统决裂,他的诗歌创作虽用新语句、新意境,却仍重视旧风格。黄遵宪的政治立场和诗歌理想从本质上看是一致的,诗人身处维新的立场,其“熔铸新理想以入旧风格”的诗歌理念让他对“旧形式”有所眷恋,终不能带来诗界之彻底革命,一如后来那场短命的维新运动。